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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5 论剑(第2页)

缑:在茎上缠绕的绳子;

缰:系在剑首的皮绳,用于悬挂在手腕上便于取用;

穗:系在剑首的流苏,又称剑袍,有穗的剑称为文剑,佩戴于文人权贵身上,由早期的剑缰演变而来,在剑术套路中有一定用途。有的剑在剑柄上配有剑穗(又称“剑袍”),称为“文剑”。无剑穗的剑称为“武剑”。剑穗长者较为难练。有人又在剑穗上串有铁珠,随剑穗飞舞,可击人致伤。

此外,剑通常配有剑鞘,又称为“室”,套在剑身之上,有保护剑身和方便携带的作用。

剑柄包括剑格和剑茎,绝大多数剑还带有剑首。

剑为具有锋刃之尖长兵器,而其大小长短,端视人体为标准,是以须量人而定。郑锷更于剑有所详解,谓“人之形貌大小长短不一也,制剑以供其服,非直以观美,要使各适其用而已。故为三等之制,以待三等之士,俾随宜而自便焉。剑之茎其长五寸,剑身若五倍长其茎,则三尺也,重九锵,则重三斤十二两也,其长之极,重之至也,故谓上制。唯士之长而有力者,然后能胜之,故上士服之。剑身四其茎,茎之长则二尺五寸也,重七锵,则二斤十四两也,长短轻重的中焉,故谓之中制。唯人之得中者所宜服,故中士服之。若剑身止三其茎,则二尺耳,重止五锵,则二斤一两三分之中耳,轻而且短,故谓之下制。士之形短而力微者,可以服焉。”

上述剑制,大抵沿用于远古,历代仍多变更,自秦至宋,改易尤钜。郑锷云:“若以秦汉之剑与宋时之剑比较,则宋时长剑有二十一寸三分,秦汉时长剑仅十七寸九分。宋时短剑十五寸二分,秦汉时短剑仅十寸五分,故宋时之剑较秦汉时之剑长,且品质更优”。言虽如此,当有所据,然亦未便苟同。盖以剑之用途,虽非专供杀戮,亦为文士之饰品,然究仍以防身拒敌为主,如剑长则运用不便,剑短则难期致远,短者轻而不易击坚,长者重而挥动迟缓,二者均非剑制所宜。证以古籍有言:“汉高祖仗三尺剑而得天下”,则汉代剑长不及两尺之说谅有所误。若综合剑史所记,大抵古剑之长,由一尺三寸至四尺多不等,其重量则为二至三斤,正符因人设置,应属可信。

剑是短兵的一种,脱胎于矛形刺兵及短匕首,始源于殷商以前,形极为短小,仅有短平茎,而无管筒。古人用此剑插腰,可割可刺,抵御匪寇与野兽。到了周代,尤其是春秋、战国时期,已成为主要短兵器,士类必有之佩备。

由于西汉时期环首刀的兴起且更符合骑兵作战,剑逐渐退出战争舞台至东汉后剑逐步向个人自卫和地位象征转化成为一种饰品。隋唐时期剑亦被文人墨客视为抒以凌云壮志或表现尚武英姿的饰物。

中国剑的分类大多以朝代为主,再加以剑的形制和特点,中国剑大多为礼仪用具或者游侠剑,并不适用于与战场,受限于冶炼技术的发展,中国剑名称千变万化。

欧洲剑就比较复杂了,欧洲剑大多为重剑,据资料记载,欧洲自中世纪开始,由于冶铁技术的不断提高,士兵盔甲的防护功能也越来越强,促使欧洲各国的冷兵器进入十字剑时代.在这一时期,苏格兰的克雷默长剑和条顿武士的骑士剑较为有名.

在英国民间传说中,英雄们的手中经常握着一把形制巨大的克雷默长剑.这种剑的长度通常为1.5~2米,形制简朴,呈十字架形状.由于剑体长大,典型的克雷默长剑往往在剑柄后端配有平衡剑身的球形饰物.克雷默长剑的威力非常强大,很适合在混战中与敌方的重型步兵肉搏时是使用.

条顿武士剑也是一种比较有名的十字剑,它在15~17世纪之间流行于德意志,奥地利和瑞士.不过,这种剑可不是一般人都能够使用的,它的长度约为1.8~2米,只有身高臂长的勇士才能将它舞动起来.条顿武士剑装饰华丽,剑身上伸出两个带刃的小枝,有时还带有锯齿——之所以要做成这么奇怪的样子,是为了增加劈砍是对敌人盔甲的破坏力。

陆慈讲完刀剑之后,又指着一把木杆枪对楚逸道:“这是兵器库中最宝贵的一把武器,其他武器加起来都没它贵重。它叫丈八三棱五钩神飞亮银枪——据传是罗成特有的宝枪,此枪只适合罗家枪法,除了枪尖和暗藏了五个倒钩可以伤人外还有放血槽。我父亲得到以后就一直珍藏于此,想要破解此枪奥秘但是却毫无收获。”

楚逸听说过罗成,但是罗成那个时代应该是没有元力的吧!那还有什么研究的意义呢?

陆慈一眼就看出了楚逸的疑惑解释道:“古时有名有姓的兵器都发生了异变,它们甚至比凶兽最先开始纳入元力,科学解释是因为都熔炼了非我们这个世界的矿产,科学家们推测曾经也发生过异族入侵,元力融世。”

楚逸看着这把神枪,内心蠢蠢欲动,虽然他用的是戟但是枪法也是老爷子教过的,他想要上手一试。

陆慈不许,还说他举不起来的,这把枪至少要中介巅峰的体魄才能拿起来,想要正常挥舞作战至少要高阶极限系才行。

楚逸非要一试,结果尴尬的是他都没法把这把枪从底座拔起,楚逸面子上过不去,动用了“龙象菩提”的龙象之力,狠狠发力。

丈八三棱五钩神飞亮银枪依然纹丝不动,楚逸死心了,拔不动也罢,他转头渡步离开了,看得陆慈嘲笑个不停。

曾经的楚逸着迷于剑,向往着武侠之中的剑客,一剑霜寒十九州的梦想,甚至御剑飞行小时候还能常常梦见但是练起兵器他才知道枪术在十八般武艺中最难学,不易掌握,俗说:「年拳,月棒,久练枪」。又因枪可以刺,收放极快,防不胜防,所以称兵中之贼。

枪为刺兵器,杀伤力很大,其长而锋利,使用灵便,取胜之法,精微独到,其他兵器难与匹敌,故又称为“百兵之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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