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说屋

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第一百四十四章 习剑仙山(第2页)

摸准了蜂群的这个习性后,穆枫好似吃了定心丸,便踩着蜂群攻击的底线开始挑衅血蜂。每次蜂群袭来她只是挥剑挑刺那些先头部队,待到大部队赶来时便后退撤到安全界线外。虽然她撤得及时,却仍不免被蛰上几下,但随着时间推移,她刺中的血蜂越来越多,而被叮咬的次数也越来越少。

如此练了整整半日,待到太阳落山时,穆枫已能连续刺中近百只血蜂。眼见日光偏斜,穆枫擦擦头上的汗,收剑停下,此刻她身前的地面上已经落满了密密麻麻的蜂尸。虽然这些血蜂蛰她时绝不留情,但因练剑而害了这许多小生灵的性命,穆枫在心底还是非常过意不去的。

她一边念着往生咒,一边用秋水剑在地上刨了个坑,准备将那些血蜂收拢到一处葬了。不曾想,当日光撤离地面时,那些血蜂们竟又蠕动着爬起,扇动翅膀活了过来,穆枫看得咂舌不已,暗自称奇。

目送着蜂群回巢,穆枫蹲跪在地上,装模作样地向刚刚为剑法献身过的血蜂们拜了拜,然后掸掸身上的尘土,起身活动了一下筋骨,惊奇地发现,挥了大半日的重剑,自己竟完全不觉得累,反而浑体舒泰,说不出的精力充沛!甚至连饥饿的感觉都没有!

咦!难道自己沾染了仙山上的仙气!?

在穆枫兀**不清头脑时,鹰王展翅飞至她的肩上,似是看懂了她的困惑,嗤笑道:“你还不知这血玉神蜂乃是不可多得的宝贝吧,它们的蜂毒是天下至宝,能起死回生的神药,多少人求都求不得,哼,亏你最初还缪解上人的好意!”

穆枫听得瞠目结舌……于是,这些卖相凶恶的巨蜂,其实不是能蛰死人的毒蜂,而是蛰蛰更健康的神蜂啊!

惊讶得失神良久后,穆枫斜眼睨视鹰王,质疑道:“既然是如此神奇的宝贝,那你为什么要躲那么远?”

鹰王浑身一颤,勉强压下炸起的翎羽,清嗓道:“那个,本尊已然脱离了肉胎凡骨,自是不需要浪费这些珍贵的蜂毒。”

穆枫揉着头上仍肿痛难忍的大包,心底暗骂。

这鸟厮其实是怕疼吧!

将其狠狠地鄙视一番后,穆枫忽然击掌道:“对了,我们抓几只这神蜂,让它们把楚墨也蛰上一蛰,岂不是很好!”

鹰王无奈地翻翻眼睛,“你以为这是打保健针呢啊,想蛰谁就蛰谁。这些血玉神蜂一旦离开蜂巢太远,就会死掉,不然你以为它们为什么没满世界地追着你叮!”

“……原来如此……”

一鸟一人对话的功夫,天色已完全黑沉。穆枫活动了下气力丰沛的四肢,完全没有疲惫的感觉,便技痒难搔地再次持剑上前,与众神蜂斗法去也。

当第二日的晨曦擦亮天边时,满地的血蜂再次活了过来,而穆枫这才惊觉自己竟不知不觉间练了整整一夜,可是在蜂毒的伺候下,不但不觉得困倦疲惫,反倒神清气爽,精力充沛得仿佛磕了仙丹一般!

一时间不禁豪情万丈,嘴里哼唱着“一蛰你开胃,二蛰你肾不亏,三蛰四蛰起过包,保证你的小脸啊,百里透着红……”的小调,掌中的秋水剑舞得越发虎虎生威。

如此毫不间断地练下去,在穆枫脚下躺尸的血蜂越来越多,但只要时值日夜更替,这些血蜂便会起身复活……之后再次中剑坠地,只有在每日正午时分,蜂群会自发回巢,休息一刻钟。

如此足足持续了五日五夜,这些神蜂们丝毫没有学乖,攻击穆枫的架势一如既往地勇猛,只是被秋水剑刺中的几率却越发地密集。到了第六日清晨,穆枫已达到了只要她想,便能刺中所有近身的血蜂的地步。

当三清上人御风飘落之时,正好看到秋水剑上下翻飞,舞若流泓,熟练精准而速度奇快地刺中每一只血蜂。

穆枫一柄长剑挥得眉飞色舞、虽满头满脸的新包加旧包,却精神格外抖擞,反观自家珍若至宝的血玉神蜂们已经飞得明显有些“肾亏”,却仍尽忠职守地进行着没头没脑地攻击……

三清上人洁净无尘的白袍不禁抖了抖,清嗓低咳了一声,终于引起了正全神贯注调戏蜂群的穆枫的注意力。

“咦!上人,你出关啦!”

演员2003  御魔圣骑  大炼师  龙婿独尊  开局养了九年的猫要变身了  双子情缘:总裁爹地别追了  来自那无尽虚空  神秘老公是首富初夏贺北溟  科技之锤  快穿:我扎了全世界渣男  畅游诸天影视  新婚夜,我凭孕吐火爆娱乐圈  骑士从空我开始  全民飞升:我,地界唯一玩家  CSGO之我真的只想空枪  悟道武圣  全球撤离,独自求生末世被曝光了  雪夜少年游  我的青梅竹马能逆转时间  龙魂战神:我的胸口有条龙  

热门小说推荐
捡了一座仙岛

捡了一座仙岛

杨帆捡到了一座仙岛,并且还在岛上建盖了一座农场。事后,他吃了自己种植的灵米,突然感觉身体发热,最终成为一名传说中的修仙者...

登堂入室

登堂入室

元执第一次遇见宋积云的时候,宋积云在和她的乳兄谋夺家业元执第二次遇见宋积云的时候,宋积云在和她的乳兄栽赃陷害别人元执第三次遇见宋积云的时候,宋积云那个乳兄终于不在她身边了,可她却在朝他的好兄弟抛媚眼士可忍,他不能忍。元执决定以身饲虎,收了宋积云这妖女!...

末世重生后要种田修仙

末世重生后要种田修仙

末世种田基建屯资仙侠玄学团宠1v1,前五百章为末世篇,5o1章开始五仙侠篇千叶在末世后被渣男贱女推入丧尸群后重生回到末世来临前一个月!老公还在,老公的兄弟也还在!自家传承的手镯也没被那所谓闺蜜骗走!一切都还来的及!开启空间,开始修仙,末世前一个月,千叶带着老公和他的兄弟们开始屯资!屯资!屯资!只是某人的老公左看看,右看看,很是委屈的看向自家媳妇媳妇,我没有重生!老婆是重生的,有记忆还开启了空间!兄弟们是重生的,有记忆更有异能!千叶抚摸着老公的脑袋乖,我保护你哈且看重生后的千叶进玄学之门,得丹师传承,获无上功德,筑鸿蒙之界,入修仙之门,踏长生之路!...

去他的白月光

去他的白月光

统一六国的天子,广纳后宫,各诸侯国纷纷献上王姬,只为博天子一笑。可惜美人们福薄,没过多久便死的死,伤的伤。一封诏书令下,天子言明要赵王最漂亮的女儿。天下人皆知,赵王的三女儿姜玥绝色倾城,为了不让宝贝女儿送死,赵王找了个替死鬼,他的第十一女儿姜姒。—姜姒身为赵王第十一个女儿,因着生母身份卑微,在宫中备受排挤,到最后还要代替姐姐进宫。她战战兢兢度日,丝毫不敢暴露身份,只想保住小命,期望有朝一日能和生母团聚。姜姒没能得天子召见,却遇到个模样好看的内侍。内侍待她极好,给她讲话本,做糕点,还托人从宫外带许多新奇的玩意。直到某日,她亲眼看到内侍谈笑间赐官员车裂之刑。当夜,内侍再次来到宫中,对上她煞白的脸,骨节分明的手指落在她的红唇上,姒姒都知道了?天子日日宿在她宫中,姜姒以为天子多少有点喜欢她,却和姜玥同时陷入险境时,被他所弃。这才知道原来天子早就知晓她是冒牌货。之所以留她在身边,只是因为她和姜玥有几分相似。姜玥是他心尖尖的人,是他爱而不得的白月光。她只是替身而已。死里逃生后,姜姒决定带着生母远走高飞,却被士兵团团围住。为首的那个,正是多日不见的天子。他眸色如泼墨般,似笑非笑姒姒要到哪里去?—没有人知晓商阙付出多大代价,才能和姜姒再次相见。魔蝎小说...

每日热搜小说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