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刚才的叫声就是它发出来的。
看到躺在地上的驯鹿,郑经惊讶的看着手中的弓箭。
乖乖,这威力,超乎了他的想象。
他知道这把复合弓的威力会很大,只是没有想到会这么大。
把弓箭收起来,郑经小跑着来到死去的驯鹿旁。
郑经先掰开驯鹿的嘴巴,看了看牙齿,从牙齿来看,这头驯鹿应该有三岁左右,还是一头青少年。
北美驯鹿能活十五到二十岁,要是按照人类的寿命来算,那就是能活到九十五到一百岁。
这头北美驯鹿有着一对长长的鹿角,体格矮而粗壮,这是一头年轻的雄鹿。
摸着驯鹿的皮毛,郑经想到了关于北美驯鹿的信息。
在动物保护协会中,郑经从一本鹿科书籍中看到过关于驯鹿的信息。
北美驯鹿分成两种:一种叫北方驯鹿,栖息在北方的冻土地带和针叶树林地带,另一种叫做森林驯鹿,大多数栖息在加拿大的森林之中。
因为北美驯鹿为了适应环境,它们身上的毛发长的软很茂密,毛发也很细小,能最大程度的保证身体的热量不散发那么快。
也因为皮毛的原因,野生北美驯鹿遭到了人类的大肆捕杀,在1959年前的30年时间里,北美驯鹿的数量已大为减少,人类用各种方法猎杀它们,一年猎杀的总数大约在10万~20万头。
在相当多的年份,北美驯鹿被猎杀的数量超过了它们的自然增长数。
因为数量逐年减少,北美驯鹿已处濒危状态,它们总是成群结队,每年夏季和冬季都要迁移。
现在正是七月份,正是这些驯鹿迁移的时间。
拿出剥皮刀,郑经花了点时间把鹿皮和鹿角给分解了下来。
这两种东西都很值钱,特别是鹿皮,做成毛皮大衣后,那价格更是贵的不行,一般人根本就买不起。
把鹿皮鹿角放进空间,郑经又接着把鹿肉给分解下来。
因为是一击毙命,鹿肉很新鲜,体内的血液还没有凝固。
分解完鹿肉,郑经从空间中拿出几个袋子把肉装进去,然后放进空间。
他还没有吃过驯鹿的肉是什么味道呢,这下有口福了。
看到地上的鲜血,郑经拿出铲子用雪把鲜血覆盖住。
他还没有忘记这里可还生活着猞猁和狼。
野狼应该不在这里,海顿在这里生活了这么多年,也只见过两次狼群。
所以,这里最大的食肉动物也只是猞猁而已。
有了收获,也知道了弓箭的强度,郑经高兴的离开了。
要是在这里找到宝藏就更好了。
一路向上走,地势越来越高,周围的环境也变得没有那么复杂。
周围除了雪就是树,连一根植物都没有。
看着脚下的积雪,苔藓应该都在这积雪下面。
也不知道那群驯鹿跑那里去了。
走了这么久,郑经发现那群北美驯鹿已经跑不见了,这么久都没有看到。
抬头看了看天色,天色灰蒙蒙的,看起来还要下雪。
虽然雪已经停了,可是山风吹的很大。
呼呼的北风,夹杂着树枝上的雪花打在他的身上。
摸了摸羽绒服,发现有些地方已经快湿透了。
除了衣服,鞋子里面也有点潮湿。
这里积雪已经很深,快要没过他的靴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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