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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70章 大明三代贤后唐德宗 朕爱宦官宦官爱朕(第6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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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见李二、李治、武曌、李隆基,哪怕是刚来还没有搞清楚现场状况的李豫,都是脸色铁青,唯有李亨并没有感觉到有多大问题,毕竟他最爱最信任的就是李辅国了。

“友情提醒,可以准备好趁手的家伙,你们接下来要动手的地方,应该挺多的。”

季伯鹰瞥了眼李二这帮唐家堡众,个个眼中都是有着火在烧。

愤怒,是需要发泄的,憋在心里久了只能有害身心健康。

闻言,李二眼眸一凝,反手便是掏出了自己心爱的小金瓜。

在他的身后,李治小野鸡、武曌、李三郎、李亨,都是纷纷掏出了一枚金瓜小锤,这是李二开课时就托阿标为他打造的一批唐家小金瓜。

唐太宗的这点小要求,阿标自然是答应了,火速命人去定制了,仅仅一个时辰就全部搞定。

在季伯鹰和老朱去建文时空的空挡,刚刚送过来。

还处于一脸懵逼状态下的李豫,还未反应过来,他亲爹李亨已经将一把小金瓜递给了他,李豫鬼使神差的握在了手中。

老朱扫了眼唐家堡众人手中的金瓜小锤,嘿嘿一笑。

他发觉自己的大明带起了一波风气,并且这波风气刮向了大宋和大唐。

果然,咱大明的时尚才是最叼的!

……………………

大唐贞元时空,贞元十九年秋初。

长安城,大明宫紫宸殿。

年逾六十岁的德宗李适,此时正站在御案之前,手执一根狼毫墨笔,于御案宣纸之上,挥毫如墨、笔走龙蛇。

「禁苑秋来爽气多,昆明风动起沧波。中流箫鼓诚堪赏,讵假横汾发棹歌。」

作为大唐诗词才气第一的天子,李适平生的爱好并不多,尤其是自从上年纪之后,甚至对女色都没有什么兴趣了,只剩下作诗写词了,他也成为了振兴大唐诗坛的重要人物。

“妙,绝妙!好诗!”

“圣人之才气,远超太白!”

李适身侧,内官俱文珍连声赞叹。

这位俱文珍,就是大唐第一位实践废皇帝流程的宦官。

“呵呵。”

李适很是满意自己的文采,放下手中狼毫。

“朕昨夜做了一个梦。”

“朕梦见了太宗皇帝,他告诉朕,朕首创内官统率禁军乃是稳大唐万世基业之策。”

话语落。

俱文珍眼睛一亮,骤然跪地,纳头大拜。

“敬拜文武大圣大广孝皇帝!”

李适笑了笑,他这个人素来是不拜道佛、不信鬼神,坚定的唯物主义无神论者,若非是祭祖礼仪实在免不了,他连太庙祖陵都懒得去。

“不过是一个梦罢了,有何所拜,难不成太宗还能站在朕面前不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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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章完)

七年  镜道  相信科学,捉鬼要用高科技!  饥荒女王  我是一条狗  带着系统创家园  诡异降临:我有九千万亿功德  没钱请女友吃饭,被迫当华娱顶流  傲世九重天  农家满园桂花香  让你当义务兵,你竟成特战之王  我选叛逆霸王花,白月光你哭什么  我在东京当怪谈魔女  重生世子妃:傻子夫君把我娇养了  从仁王开始的武士  团宠三岁小公主,她又甜又奶  团宠,师姐最大  高武:无敌从基础箭法开始  原始人日记  三国之重生刘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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