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至于冥府的存在,这一点仅仅是民间流传的说法,哪怕是炼魂师都无法证明是否有这存在,但有一点是可以确定的。那便是这玄天真的存在轮回,无论是炼魂师的传承也好,太古遗族的记载也罢,都曾出现过先人魂牌复苏的诡异事件。起初,人们对此疑惑,拿着那先人的魂牌仔细寻找一番,终于到了引起魂牌复苏之人。<p>
但疑惑的是,那人仅能将魂牌复苏,却未能拥有先人的能力,很多都是平庸之人,少数被找到是一个时代天骄。<p>
这一事曾引起众多家族的探究,不知经过多少年之后,所有家族都会默认一件事情,但凡是族内的人死去,一年之内那人的魂牌必须摧毁,同时严令禁止任何人去按魂牌找轮回之人!<p>
那时起,世人逐渐接受了轮回的观点,进而萌发出管理轮回的存在——冥府。<p>
只可惜,先人探索无数,都未能真正找到冥府。<p>
然而,在炼魂师世家内,这轮回又是一种特殊的存在,传闻曾有炼魂师眼前目睹一死魂步入轮回,又有人亲身经历冥府带走魂体的事情。一切诡异的事件,让众多炼魂师不得不重视,最后列下众多禁忌,防止后人再犯错误。而这些禁忌很大部分都是类似于呼延景对玄琳珑所说的三大禁忌。<p>
而这些关于轮回、冥府的事情,也有一部分是由呼延景告诉玄琳珑的,不然在这之前玄琳珑对此都是只有一个模糊的概念,处于一种知其不可为,却不知为何不可为的状态。当然,这世间处于这种状态的人遍地皆是,玄琳珑并不觉得有什么。<p>
但一听羡天说那古楼和冥府有关,更是与阴魂有关,玄琳珑瞬间没了继续深究的兴趣。<p>
阴魂是什么?简单来说是一种阴气死魂重了千百倍的死魂,完全没有恢复神智的可能,极难炼化,极难应付。而阴魂的怨气更是仅次于亡灵的存在,一旦阴魂缠,多半是非死即残,沦落为死无葬身之地的存在。换个更体贴的说法,阴魂是传说的鬼魂,煞气重、怨气深,动不动能弄死人。<p>
自从成为炼魂师后,玄琳珑对一切魂的分类都很清楚,因而更懂得什么不该去,什么不该做。<p>
毕竟,这种自找苦吃的行为,她没有一点兴趣。<p>
然而,沿路返回的时候,两人路过一处小巷子。这个小巷子不同之前那摊主带去的巷子,这里更加偏僻,空间狭小,人迹基本没有。走这路的原因,也是因为想更熟悉这夜魂城,不然她也不会没事干走这阴森小巷。<p>
只是没想到的是她居然在这里听到了活人的声音!<p>
“求您了!大人!给我女儿五万高等灵石便好了,多的一分不好!”那人的声音有些沙哑,似乎是哭过一番。<p>
“不过是淬化一重天的下人,凭什么要五万高等灵石!”另一人嗤笑,似乎没有放低价钱的心,“我再说一遍,淬化一重天的生魂最多只有一万高等灵石!”<p>
“你好好想想,除了我这里的价钱外,谁敢收一个废人的生魂!”<p>
玄琳珑皱眉,没能听到更多,却在一下刻听到了惨叫声!<p>
带着些许好,她朝那边走过去,仅是一眼便满是震惊!<p>
剥魂!<p>
生剥魂体的手段!大部分生魂的获得方式!<p>
今日竟让她看到这剥魂的一幕。<p>
本来自htmlbook4040655iml
未知世界见闻录 我的幼驯染都是反派 规则怪谈:人类这么难杀吗 开局晋升亲王,一念破境大宗师 偏爱 快穿之我给炮灰完成心愿 我去相亲让高冷大领导彻底失了控 器修的养家糊口政策 恶毒长公主一勾手,群臣跪求上位 七零之拖油瓶妹妹重生了 女配拿稳离婚剧本后暴富了 虐文主角重生后[修真] 于春日热恋常宁洛商司免费阅读 揣了上司崽后天使长他只想007 大荒剑帝 抢我异能时你笑,我修仙了你哭啥 我的超能力 我卖孟婆汤暴富了 掉马后我成了贵族学院万人迷 女修凶猛
脑子寄存处本故事纯属虚构,如有雷同,纯属巧合。生活在繁华都市中即将毕业的女大学生林悦悦在无意中得到玉镯空间后,每天都会做关于七零年代的梦,在意识到可能会穿越后,林悦悦开始疯狂囤货。然而,准备妥当的林悦悦迟迟没有等来穿越,却迎来了末世!看林悦悦如何囤货,零元购,杀丧尸,最后过上幸福生活的...
...
穿越成为大赵嫡次子,本来想着逍遥自在,醉生梦死!奈何世家横行,奸臣当道,各国觊觎,大哥羸弱,于是乎!赵钰只能毁世家,灭奸臣,统诸国,为老大铺路!晋王语录我的,我的,都是我的!额,不对,我哥的,我哥的,都是我哥的!!!...
关于在看守所关押的真实一年夜幕降临,死神俯视人间,看守所仿佛被扣上了漆黑的棺材,提审批捕起诉开庭投牢释放执行,这里决定生死,这里比监狱更加没有自由,铁镣枷锁与我为伴深院高墙将我禁锢,铁窗铁门铁锁链,监室里全是凶恶大汉,身单力薄的我将如何度过,又将承受怎样的身心摧残...
...
关于三千收尸军,杀到天下尽归心穿越大乾成了最底层的收尸人,本想和美丽的嫂子,憨傻的弟弟好好过日子,却遇到北莽扣关,收完尸逃命跑路!遇到女将军问做我的幕僚,一起救民于水火!霸气老王爷问本王收你当义子,救国救民,来日承继本王之王位如何?江湖第一游侠问朝廷已无可救药,与我等一起反了,功成之日,许你裂土封王!李长明摇了摇头没兴趣,这些我都行,不信?我抢给你们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