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说屋

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第163章 找到商队得红薯(第1页)

老乞丐的脚步看似慢悠悠的样子,但是几步之后就消失在视线的尽头,那速度一点也不比骑马慢。

傍晚时分,天边只剩下一抹斜阳,远处的山坳升起了一道道炊烟,空气当中还混合着一种食物的香味。冷锋此时正处在下风口,闻到这种香味之后,他的鼻子使劲的抽了抽,感觉这股香味非常的熟悉。

“快,前面就是了!”

冷锋终于想起来了,这就是烤山芋的香味。看来前面山凹处就是那些胡商,他们已经开始生火做饭了。

冷锋心中激动的同时,又有点心疼,自己来晚一步,又有不少红薯被这些人糟蹋了。

一阵纵马狂奔之后,冷锋三人来来到了一处山坳之前,看到了有一大队人马正在安营扎寨。

这些人当中有不少黄发绿眼的外国人,除此之外还有不少马夫。粗略估计一下,这队人马有两三百人,光是各种类型的马车就有好几十辆。

这个商队的规模很大,不过护卫力量却不多。也许是他们认为这种短距离的运转货物,而且又是安全地带,不需要那么多的护卫力量吧!

眼看着冷锋三人纵马冲了过来,这个商队当中出现了十几个手握刀枪的武士,这些武士大多数都是身高马大金发碧眼的洋人。

“你们是什么人,快快停下,这里是私人商队!”一个金发碧眼的胡人,用生硬的汉语说道。

“老胡,是我!”

这时候跑在最后面的袁战业从马上跳了下来,连忙向着那个胡商打招呼道。

那人这才注意到袁战业,立刻眼前一亮,说道:“袁,原来是你!”

上次他们相遇的时候,这些胡商的马匹正好受了惊吓,眼看着马匹要失控的时候,是袁战业帮助他们将那些马给安定了下来。

这位胡商有个汉语名字叫胡赛班,已经在大宋朝经商二十多年了,这一次的商队就是他带头组建的。

袁战业和袁聆与这些胡商认识,接下来的事情也就很好谈了。当胡赛班得知冷峰的来意之后,他很是干脆的表示可以将剩下的红薯送给冷锋,目的就是为了交冷锋这个朋友。

胡赛班知道在大宋经商,能够和当地人,特别是一些有地位的人交上朋友,对他们的帮助是巨大的。毕竟这个时候不同于后世,人们普遍对这些异种肤色的人怀有敌意。

而且这个时代的人有一种天朝上邦的自豪感,对于这些胡商,一律冠之为野蛮人的称号。胡赛班在大宋经商多年,他对这种情况很是了解。如果有一个本地有影响力的人支持,他们做生意就会容易很多。

冷锋觉得这个胡商很有意思,而且也有些精明。那些红薯并不是胡赛班自己的,而他的商队成员里有人刚从南洋带过来的,而已也没剩多少了,如果冷锋再迟两天追上他们的话,可能一个都不剩了。

好在这些人的红薯保存的还很好,大部分看上去都很新鲜。虽然只有一筐多点,但是冷锋估计了一下,也有二三百斤了。能有这些红薯也算不错了,至少这些红薯种子可以种下几十亩地了。

这次的商队虽然是胡赛班带头的,但是他们这些胡商之前并不是一个团队,而是来自很多地方。胡赛班作为在大宋经商了二十多年的老生意人,他敏锐的感觉到南宋可能要出大乱子,所以这一次他准备多收集一些货。

冷锋觉得这些胡商还是有些见识的,至少他们比许多官员看问题的眼光都准确。而且他们长年行商,经历的地方多,见识的也就多。

冷锋也看到了他们的武器,大部分都是剑。他们也使用盾牌,不过这种盾牌有着明显的西方风格。在冷兵器时代,如果只论体格的话,这些西方人有着天然的优势,大多数的人的体型都比东方人高大。

而且这些人中还配有火枪,当然这种火枪只是很原始的前膛火绳枪,比起宋朝的火铳也高明不到哪里去。

冷锋只是看了一眼,就没有兴趣了。

其实冷锋对于外贸航海还是很感兴趣的,这个时代世界上其他地区都还比较原始落后,可以说是一个遍地是黄金的时代。在这个时代,不进行大航海简单就是对他这个穿越人士的侮辱。

南宋的造船技术已经很发达了,不过缺少的是远洋航海经验,而这些胡商经常在大海上航行,他们的航海经验是丰富的。也正是为因如此,在不久的将来,西方国家的才盛行起大航海时代。

这在冷锋看来,西方世界的大航海之所以能够盛行,与这个时代的商人有很关系。

同时,让冷锋没有想到的是,这个胡赛班竟然认识他的那个便宜父亲冷无涯。据胡赛班说,他与冷无涯是在十年前认识的,并且对冷无涯敬佩不已。

当得知冷锋的父亲是冷无涯之后,胡赛班更是高兴,他说这次回去之后,会让他的子侄后辈们前来大宋经商,到时候希望冷锋能够指点他们一二。

正当冷锋和胡赛班相聊甚欢的时候,前方又传来一阵急促的马蹄声,视线之中也出现了一行头戴斗笠的骑士。

这些人没有停留,驱马直接就向着胡商落脚的地方冲了过来。人未至,长刀已经出鞘,一股杀气扑面而来。

冷锋也看到了这些人,不过他这时并不知道这些人到底是冲着他来的,还是冲着这些胡商来的。

毕竟这时代的山贼流寇横行,胡赛班的这个商队又太过显眼,就算这里已经距离建康府不远了,也难免会被贼人盯上。

不过当这些人越来越近之后,冷锋的心中就已经有了猜测,看来这些人是冲着自己来的可能性很大。因为这些人样子看上去并不像是山贼流寇,他们的配合和组织性极强,而且这些的人功夫都不弱。

虽然还没有交手,但是这些人身的杀气就已经弥散开,这远不是山贼流寇应有的素质。

尝珠  我凭信息素在聊斋苟活  全魔域都在说东北话  我怎么可能不爱你  情敌分化成alpha但我想  南缘  至尊武帝  禾木今日有雪  玄学主播今天捡崽了吗  千笙岚  她就是主角[快穿]  反派炮灰只想咸鱼[穿书]  钓系美人他重生了  本丸成真后我要凉  四个主角全是我的追随者  七零奇葩一家人  逆天凡人  斗气地球  痞子鬼差  赤都大陆  

热门小说推荐
三国芳华之家父袁绍

三国芳华之家父袁绍

关于三国芳华之家父袁绍重生成袁绍次子袁熙,本来只想在幽州安静种田,结果还是不可避免地卷入乱世的漩涡。为了生存,袁熙只能硬着头皮,一边暗暗发育,一边偷偷挖三国英杰们的墙角。袁绍逆子!曹操此子有枭雄之姿!吕布此子如我一般忠义!刘备我夫人呢?孙权哇!汉末的风云,因他而悄然发生了改变。...

用沙雕感化反派[快穿]

用沙雕感化反派[快穿]

云识是一只飘荡了两千多年的鬼,为了重塑本体,她与鬼差达成协议,去到三千小世界中感化各种即将黑化或已经黑化的反派。叮,吾乃沙雕系统250,录有史上最全沙雕语录,宿主对着反派每说一句就能加一分,感化反派沙雕必不可少哦。云识于是,第一个世界,成为魔界合欢宗的新任宗主,按照剧情她误将重伤的修仙界战神抓到自己的榻上。让她成为自己大功已成的第一个试验品。滋味,出奇的好。她捏着反派绯红的脸,对上她愤怒如烈火一般的眸子对,就是这样,记住我的脸,你是我第一个女人,也不会是最后一个。但她一时忘了,她是只海马精,一个没控制住播了种在反派肚子里。一个月后,她巧妙地靠死遁进了凌器宗,还成为了她的徒弟。一年后,小海马们一个接着一个入水,反派疼地咬住了她的肩,满眼通红褚绾,我要杀了你!云识将她搂在怀里,抚着她的背发抖师尊,她早被你杀了。可后来,手脚动弹不得,她眼前漆黑一片,耳边传来阴翳至极的声音你这张脸我可是记得清楚得很呢,小徒弟。云识刚想破罐子破摔,一个滚烫的吻忽然落了下来。???魔蝎小说...

大国机修

大国机修

东青哥,你一个大学毕业生跟我们一起修车,不掉价么?不大的修车铺内,面对一帮糙汉子挤兑,季东青擦了一把额头上的汗珠,心中升起苦笑。2002年了,与其做一个兜兜转转的大学生,还不如趁着修车工资高早点赚钱把助学贷款还完。再有点能力,在这座城市买个房子,找个好女人结婚生子,如果可能开个自己的买卖最好了。那时候的他根本没...

我在北宋乡下教书糊口

我在北宋乡下教书糊口

小护士方霖铃(原名温小北)逛街时得到一只穿越神器,可以在任意时代来回穿越四次。不穿白不穿,于是她穿了。时间北宋。地点一条破船。身份一落魄诗人的侄女,还是大龄剩女。举目四望,身边只有一个中风的舅舅,一个哭哭啼啼的舅妈,一个四岁奶娃子,一只空空的钱袋。霖铃这开局有点难搞…为了捞米,霖铃只好拿着舅舅名片去他笔友开的书院里应聘,登上讲坛当一名诗赋课教习。上班第一天,霖铃在心中发誓等我赚够一个月工资立马跑路,谁都别想拦我!上班一个月,霖铃等我打脸完那个装逼老男人同事以后立马辞职,谁都别想拦我!!上班二个月,霖铃等我降服班里那个官二代刺头以后立马辞职,打车都不用单位报销!!!上班三个月,霖铃班上有人生病厌学,等我回现代搞点抗生素小零食给他们以后立马跑路,谁拦我我骂他全家!!!!上班四个月,已经痊愈的舅舅拄着拐杖来到书院,一眼看到松树底下站着一个俊俏少年,正带领一群小鲜肉背唐诗三百首。舅舅颤颤巍巍地过去铃啊,咱啥时候回家…霖铃这个…那个…(挠头)魔蝎小说...

妻命克夫:病弱老公,求放过

妻命克夫:病弱老公,求放过

钟睿瑶命不好,订婚四次,克夫四次,没有男人敢娶她。陆淮宁身体不好,虽然是军中高官,出身豪门。却患有绝症,别人对他避之唯恐不及。钟睿瑶被征召入伍,从一个散打...

每日热搜小说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