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说屋

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第一百四十二章 欲夺沧龙印怒闯翠湖居(第2页)

“没错。”姬玄武眉头微皱。

不知为何,他总觉得“姬兄”这个词从陈平嘴里说来,分外的刺耳。

仔细想想,也想不出哪里不对。

只是点头笑道:“陈兄弟有所不知,从昨日清晨初会,小王就已明白,那方仙子所谓的寻访明主,以求太平的言论,完全是个幌子。实际上,她早就确定了沧龙印到底给谁。真是可笑得很……”

“小辈赁多废话,闲事延后再谈,陈平,老夫郑元春,性子向来直爽,没那么弯弯肠子,你可放心了。

这位萧乘云,倒是必需要留意一番,防着他把你卖了,还得给他数银子。”

第三位也掀开面具,只见此人双鬓微微斑白,神情冷厉,法令纹很深,看上去就不好相与。

“郑兄言重了,呵呵。”

旁边的最后一位,也是揭开了蒙面面巾,此人未语先笑,让人如沐春风。看起来儒雅温文,很像一个文士大官,完全看不出是江湖出身。

陈平心中微凛。

这两位就是稀客了,没想到也会来到兴庆府,只能说,沧龙印的吸引力实在是太大。

左近州府高手,全都忍不住,或者亲来,或者是派出麾下至强高手……都想试一试,看看能否得手。

郑元春何许人?

这位年纪看起来四五十岁的中年,看上去像是个终日劳苦,不得欢颜的老农夫,仿佛已经被生活压弯了腰身。

但他却不是什么善人,而是南面拥兵十余万的贪狼军狼主。

身为一方势力首领,竟然孤身出动,铤而走险。

只能说,此人有着极大的自信,相信自己不会有危险。

他的地榜排名是二十四,号称“贪狼爪”,一手爪功撕天裂地,非同凡响。

前面在长街之上,截杀护道人无功而返的“天狼刀”郑元秋就是他家兄弟……从这方面来看,贪狼军的精锐力量,可能早就进了兴庆府。

‘我早就知道,这座府城烂成了筛子,却没想到,这筛子竟然还是破的。’

陈平心想,无论如何,此战过后,兴庆府必须得好好整顿一番。

至少,若有他方势力进城,自己总得知道。

偌大一个城池,岂能任人来去,弄不好,哪一天大军进城,围住自己的住处,自己还蒙在鼓里,那就不怎么好了。

至于满面儒雅的萧乘云,更是如雷贯耳。

虽然不是东木军首领,却是东天王麾下最信重的智囊,也就是传说中的军师。

此人不但脑子好使,一路合纵连横,东征西战,把二十万大军整治得威武强横。

其本人实力也是极其强横,排名地榜二十一,号称“游龙剑主”,剑法身法,俱都一时之选。

“久仰久仰。”

陈平心中微凛,却是不动声色,笑呵呵的打了个招呼。

心想这东木军、七煞军、贪狼军,左近三大最强反贼势力都派出厉害高手前来。

就连朝廷势力,陪都右京王爷世子也过来了。

再加上兴庆府本地的崔家、裴家,姬玄歌以及北周宇文英等人……

果然是风云际会,英才济济。

这一次,火中取栗,想要从紫竹林方仙子手里夺得沧龙印,可能有点艰难。

不过,不夺又不行。

没有沧龙印,自己的混元金身法,就不能得到天地奇异能量灌体,不能快速增进。

缓慢练下去,就算时不时能够得到玉参丸和血参丸,也需要三到五年,才能补满身体精元。

至于要练到混元金身圆满,达到先天巅峰,弄不好需要个十年八年。

到那时,黄瓜菜都凉了。

签到:内卷修仙,女配法力无边  这不是梦  给弟妹当家教后我爆红着回实验室  季爷家的小祖宗又逃了  猫偷走了表白信  诸天:上清高徒  爷不是上门女婿  牛A八部  野生的穿越者  仙梦荡漾  秋蝉  平步亲芸  美妆系统带我抱紧气运男主  我靠残血修长生  木叶:太子爷开局抽到金狮子  阴间帝尊  拂烟云  诸天从四合院开始搞事情  秦之谍  堂堂剑仙竟然吃女帝软饭?  

热门小说推荐
捡了一座仙岛

捡了一座仙岛

杨帆捡到了一座仙岛,并且还在岛上建盖了一座农场。事后,他吃了自己种植的灵米,突然感觉身体发热,最终成为一名传说中的修仙者...

登堂入室

登堂入室

元执第一次遇见宋积云的时候,宋积云在和她的乳兄谋夺家业元执第二次遇见宋积云的时候,宋积云在和她的乳兄栽赃陷害别人元执第三次遇见宋积云的时候,宋积云那个乳兄终于不在她身边了,可她却在朝他的好兄弟抛媚眼士可忍,他不能忍。元执决定以身饲虎,收了宋积云这妖女!...

末世重生后要种田修仙

末世重生后要种田修仙

末世种田基建屯资仙侠玄学团宠1v1,前五百章为末世篇,5o1章开始五仙侠篇千叶在末世后被渣男贱女推入丧尸群后重生回到末世来临前一个月!老公还在,老公的兄弟也还在!自家传承的手镯也没被那所谓闺蜜骗走!一切都还来的及!开启空间,开始修仙,末世前一个月,千叶带着老公和他的兄弟们开始屯资!屯资!屯资!只是某人的老公左看看,右看看,很是委屈的看向自家媳妇媳妇,我没有重生!老婆是重生的,有记忆还开启了空间!兄弟们是重生的,有记忆更有异能!千叶抚摸着老公的脑袋乖,我保护你哈且看重生后的千叶进玄学之门,得丹师传承,获无上功德,筑鸿蒙之界,入修仙之门,踏长生之路!...

去他的白月光

去他的白月光

统一六国的天子,广纳后宫,各诸侯国纷纷献上王姬,只为博天子一笑。可惜美人们福薄,没过多久便死的死,伤的伤。一封诏书令下,天子言明要赵王最漂亮的女儿。天下人皆知,赵王的三女儿姜玥绝色倾城,为了不让宝贝女儿送死,赵王找了个替死鬼,他的第十一女儿姜姒。—姜姒身为赵王第十一个女儿,因着生母身份卑微,在宫中备受排挤,到最后还要代替姐姐进宫。她战战兢兢度日,丝毫不敢暴露身份,只想保住小命,期望有朝一日能和生母团聚。姜姒没能得天子召见,却遇到个模样好看的内侍。内侍待她极好,给她讲话本,做糕点,还托人从宫外带许多新奇的玩意。直到某日,她亲眼看到内侍谈笑间赐官员车裂之刑。当夜,内侍再次来到宫中,对上她煞白的脸,骨节分明的手指落在她的红唇上,姒姒都知道了?天子日日宿在她宫中,姜姒以为天子多少有点喜欢她,却和姜玥同时陷入险境时,被他所弃。这才知道原来天子早就知晓她是冒牌货。之所以留她在身边,只是因为她和姜玥有几分相似。姜玥是他心尖尖的人,是他爱而不得的白月光。她只是替身而已。死里逃生后,姜姒决定带着生母远走高飞,却被士兵团团围住。为首的那个,正是多日不见的天子。他眸色如泼墨般,似笑非笑姒姒要到哪里去?—没有人知晓商阙付出多大代价,才能和姜姒再次相见。魔蝎小说...

每日热搜小说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