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六年前其实也就是庆和元年,乾帝不过刚继承大统一年的时间,当时计青离卸任掌律司司长一职的时候其实朝野中有两个版本。一个是说计青离自己暗疾在身,告病还乡;二个是说乾帝刚继承大统,无非就是一朝天子一朝臣,乾帝想组建自己的班底核心而已。
众说纷坛,但是也无可厚非,朝廷里传了一阵子也就没人在意了,因为掌律司的这个衙门跟别的衙门还真的搭不上多少关系,那自然也就没有利益纠纷,谁也不愿去趟这波浑水,深究其中的缘由。
其实不要说一个掌律司的衙门,在朝廷当差其实也都是如此,今天你坐着冷板凳子可能连狗都不愿意搭理你,明天说不定你就突然成了炙手可热的香馍馍了,无非就是朝堂一阵风吹过的事情。
再说了,改朝换代本就如此,且在这种新帝登基大刀阔斧的准备大干一场的时候,还不知多少人的官身不保,谁敢触这个霉头去找不自在。
刑提在进入掌律司衙门司署的时候,也曾看过前任司长计青离的履历,当然副司长姬活肯定也一并了解了,毕竟后面是需要一起共事的,有益无害。
刑提也曾在掌律司的衙门置放档案的地方看过计青离的画像,倒是也算一位风流人物。
起初刑提并没有想那么多,以为也正是如外面所说一样计青离因为身体不适告病还乡。
因为刑提曾在履历中看过,计青离身体一直带有暗疾,需要中药不断的调理才行。而且计青离所服用的中药其中一味主药正是只有南蜀山峦沼泽中特有的一样东西叫做毒乌,此物多生长于毒障地带,算是一种半药半毒的东西。
再加上计青离本就是掌律司司长,有着特权,所以也未经禀明,一直有南蜀的商人定期为其带药。
起初看到这的时候,刑提是有些怀疑的。依计青离的职位与人脉关系,实在不行找乾帝帮忙也可以,或是让当时还在世的柳景月柳会长知会一声南蜀的商会,帮计青离带这味中药即可,肯定是没有问题的。
但是计青离却没有这么做,当然先帝与乾帝也都有过怀疑,都曾派影龙卫查过计青离和那名南蜀商人的底细,都是极其清白,没有任何猫腻,更谈不上是南蜀的细作。后来两任乾帝皆因感觉有愧计青离,便不再关心此事,觉得每个人都有自己的怪癖,也许计青离只是不想麻烦人而已,也就任其为之。
可是当刑提将计青离履历翻到庆和元年再继续往后看的时候,惊奇的发现后半年除了几个字外全是空白的,只有寥寥数字“判笔出”,就没了下文,而刑提清楚的记得计青离卸任掌律司司长的官文是在庆和元年的年中就发出来了。
刑提又打开副司长姬活履历的时候发现同样也是,姬活的履历除去写了“说办理大案”相关的几行字,剩下的跟计青离的完全一样都是空白,直到自己三年前上任掌律司司长一职,姬活的履历才算正常。
也就是说其实在计青离消失的截止履历结束的时候就应该已经不在掌律司任职了,但是又何来“判笔出”这一话说。并且副司长姬活同样也跟司长计青离失踪,这明显其中就有着隐情。
刑提在庆和四年担任掌律司司长一职的时候,当时刑提上任的第一天就曾去姬活府邸中见过姬活,毕竟是老前辈,官大不一定牛,但是资历老肯定有用,所以刑提并未自恃身份。见到姬活的时候刑提还暗暗心惊,姬活宛如大病初愈一般,从脸色就可以看出来不是十分的好,有些病态的苍白还在脸上。
之后姬活一直都是告假在家,刑提倒还经常带着酒肉去拜访姬活。
而且最为关键的一点就是,当时的判笔盒还是姬活在自己府邸中交给的刑提,还曾告诫说道:“这判笔就是掌律司存在的最大威慑力,不能轻易打开,代价很大。”这句话刑提至今还记忆犹新。
当时好多都想不明白的地方,刑提都弄不清楚,也曾喝酒时候套过姬活的话,不过姬活几乎就是闭口不言。只说计青离做兄弟还是很够义气的,怀念之前二人一起办案行走江湖的日子,然后还给刑提看过一个蝶形玉佩。
姬活笑着说道这个是自己从计青离身上抢回来的,好歹以后留点念想,据说此玉佩一直是计青离的珍爱之物。刑提看了一眼,倒是眼熟,想想之前在计青离的个人画像上见过。
结果,就在今天刑提看到拍卖的这枚玉佩和其来历的时候刑提才大致想清楚了缘由,以及其中的猫腻。
那既然辰白说这枚玉佩其实大致可以肯定是从某位高官哪里流出来的,那就说明这一切的原委问题其实还都是在计青离的身上。
刑提大致可以判断出:
一:当年消失的履历其实就是计青离奸细的身份被发现了,姬活前往追杀,这才说得通。
二:至于所说的“判笔出”应该是计青离为杀姬活所出,因为刑提曾调查过,庆和元年,江湖上就根本没有什么大案子需要掌律司插手的,而且两人庆和元年前半年的履历更是没有任何铺垫。
三:计青离即便动用判笔的情况下也不能完胜姬活,甚至姬活还略胜一筹,那三年的时间说不定就是姬活一直在追杀计青离,直到自己上任的时候才回来。
四:玉佩应该是计青离跟南蜀沟通的重要信物被姬活所夺,但是姬活未曾调查清楚究竟是干嘛的,也算是故意泄露给自己的信息。
要证明这些东西其实很简单,刑提只要去吏部查下庆和元年,看下各部司署是不是人员调动相比前后几年多就行了。
一旦证实就说明当年计青离是有行动的,不过却被大乾查出来了,大量细作被抓,计青离也因此才被乾帝命姬活暗中追杀。
因为这种事情乾帝是不可能让其端到明面上来的,你想啊一个由乾帝自辖的掌律司都能出现如此大的纰漏,有着南蜀的奸细在其中,那么其他的如六部、玉署堂、文苑,以及各个地方和边关的将领呢?
柳铭结合之前卫冬被暗杀的事情想想这四国终究还是要打仗了,明里暗里不太平也不是一年两年的了。
总裁说,先婚再爱 腹黑医仙我不嫁 摁不住竹马怎么办 通谷 一个伤感文案 极品淘妻限量版 高武:我的技能自动修炼 江湖勿忘 腹黑总裁惹不起 爱你在身后 重嫁豪门 穿越后我成了冲喜锦鲤 拳定乾坤 能不能让我天下无敌 穿书女配超给力 花垣城那个陈芊芊 nba之超级球王 西游之无敌小钻风 夫人她又要逆天了 满姐别装瞎
1950,我来了,一觉醒来,多了个姑姑。投亲何大清,和傻柱成了表兄弟。算计傻柱养老,做梦,那是我专属大厨。许大茂,那是我小弟,收服傻柱和傻茂,四合院乱不乱,我说了算。...
三年前,初恋男友突然断崖式消失,苏景禾从国外念书回来,才发现初恋已经跟小三有了两岁的女儿。他们从校园携手步入社会的爱情,终究抵不过小三陪他卖醉一场。不过苏景禾也没闲着,被抛弃后的她,在美国找了一个暧昧对象。苏景禾为了前途回国就职儿科医生,与三年的暧昧对象潇洒道别。走了,William,别太想我!两人在第八届科技博览会上重逢。她的暧昧对象,居然是国宴座上宾?两人相遇的第一晚,暧昧对象就将她摁在蚕丝大床,教她念自己的名字。还要继续较劲?黎嘉烁的嗓音暗哑低沉。苏景禾早已记不清之前青涩的模样。她的清纯毁于黎嘉烁之手。她的妩媚经过黎嘉烁调教。女人这一生不能遇见欲感太重的男人,一旦碰过,就会上瘾。某天,初恋男友打电话给苏景禾卑微求和。黎嘉烁一把夺过她的手机。陆先生,你好,我是黎嘉烁。苏景禾攥紧了丝滑的床单,折腾过后的汗水坠进鬓发。黎嘉烁眼神温柔,他单手掐住她的下巴,低头亲吻她的唇瓣。好吧,她的暧昧对象要转正了。你的身心我都要世界繁杂喧闹,可你是我的Sweetheart我知道你对我上瘾,不过没关系,因为我也是...
仙侠魔幻万古尘作者一个十三完结 简介 剧情流反转文,有榜随榜更,没榜隔日更,文品极好,耐心超强,不会太监不会阑尾,我比大家更爱我笔下的人物。 天地一逆旅,同悲万古尘李白 文案 修仙界都知道万象宗新入门的小师叔,受尽门派宠爱,同万象宗声名在外修仙天才晏南舟乃是天造地设的一对。 可纪长宁不...
关于给老皇帝当差,开局满级九阳神功林荣穿越到大武王朝,足足当了五年的应龙卫。直至一次任务失败,逃命途中被合欢宗掳走,一夜风起云涌后林荣迅速崛起,不仅成为武道至强者,同时在大武王朝庙堂,也已是一手遮天。老皇帝,我本是忠心的,奈何部下说天冷了,非得给我加一件黄袍,真是害苦了我啊可真当他走上朝堂,准备拔剑逼幼帝退位之时。却发现,那龙椅上的少年,竟然和自己长得有七八分相像,并且还跟他有血脉共鸣。原来你不是合欢宗的啊?他怒目瞪着垂帘听政的太后。谁来告诉我,这反,我到底还造不造?...
关于小妾金蝉脱壳,重逢王爷哭断肠沈若兰做梦都没有想到,自己那不会举的丈夫,竟然跟小三有个六岁的儿子,承受不住打击的她,挺着大肚子从楼梯上滚下来,导致她一尸两命。再次醒来,沈若兰竟然穿越到了古代,成为当朝赫赫有名战神将军的侍妾,正被未过门的正妻围殴,初到异世惶恐不安沈若兰四处求救,可因为身份低微,无人搭理,导致她腹中胎儿离她而去,这让一连遭受两次流产的沈若兰,身心倍受打击。好在,她很快逃离了那个让她厌恶的牢笼,只是外面的世界没有想象中那般美好,逃亡中十天有八天都遭山匪惦记,沈若兰一怒之下,带着一群流民上山,自己做起了山大王,从此,日子过得风生水起,一天,儿子突然跑来向她喊道娘亲,那男人又来求你回府了。沈若兰不见,不见,永远不见。某个不请自来的妖孽男人,他一进门就搂着沈若兰,满脸宠溺道娘子,你在外玩了几年,够啦,为夫来接你回家了。...
关于换芯后,厉总他先沦陷了[男主金丝眼镜斯文败类腹黑疯批貌美二哈女主独宠双洁先婚后爱]当鹿眠知道举办婚礼时,厉爵修会为了去见医院里那个要死不活的白月光一面而选择逃婚,她第一选择便是先他一步逃婚。电梯坠落,两人陷入昏迷,醒来后发现灵魂互换。从此开启了相爱相杀的人生。鹿眠用着厉爵修的躯壳帮他宠白月光。白月光却天天来陷害厉爵修。某天,某位疯批总裁实在受不了了,红着眼眶恶狠狠的咬着她的肩膀说道鹿眠,你能不能不要顶着我的脸去对那个白莲花好了,我才是你男人,嗯?!鹿眠尴尬的抠了抠脑袋纠正道是女人才对吧。当两人灵魂归位时,厉爵修青筋暴起的手掌紧紧的握住她的雪白如玉的脚踝,眼里是藏不住的欲望。眠眠乖,你欠我的新婚夜,该还了。闺蜜看见,被欺负的很惨的鹿眠,扶着腰天天骂他狗男人,便问她为什么不直接动手?鹿眠回答我不敢打他。为什么?难道是怕他还手?鹿眠摇摇头因为我怕他舔我手!(男女换魂后变得很娇气,很傲娇!女主很宠男主,他闯祸,她便跟在她他身后收拾烂摊子。注前期男主的性格不讨喜,甚至可以说讨厌,但是有原因的,男主自我攻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