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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红沅闻言,视线瞬间落在她手上的黑色小布袋上。
清丽可人的俏脸立刻露出灿烂的笑容,晶亮晶亮的眼睛一眨一眨的,手速飞快地接过袋子和信纸,嘴角翘起,一脸好奇地说道。
“哈哈,大嫂你不提起,我都忘记我生日快到了,没想到大哥那么忙,竟然还给我准备了礼物。”
“也不知道是什么?”
说是这么说的,但她却没急着打开来看,反而拿起薄薄的信纸一目十行地阅读起来。
“嘿,你自己拆开看看就知道啦!”
“你大哥说,这次升为营长还是多亏了你才能这么顺利,当然要好好奖励你。”
林晓云瞥了她一眼,笑着回完话后就收回手。
接着又麻溜地从包裹里拿出几袋干货,有虾干、鱼干和鱿鱼干等等,还有四根南方的腊肠,她把这些干货腊肠塞到薛琼花手里,“娘,这些干货腊肠是红旗跟他战友换的,尤其是这四根腊肠,红旗说可香可好吃了,他好不容易才抢到手的,明天晚上咱们也弄点尝尝呗!”
“是啊!这一拿出来就闻到甜香味儿了,看起来就下饭。”沈红沅动了动鼻子,抬眸瞥了一眼腊肠,头也不回地跟着附和出声,没多久就看完了信,果然是之前的金条山洞特务案破获帮了大哥的忙,想到这,她心情颇好地勾了勾红唇,明媚的笑意慢慢荡漾开来。
不过信上倒是没有说出礼物是什么,这让她心中不由得更加期待起来,腮帮子一鼓一鼓的,十分可爱俏皮。
抬手直接将信纸递给走到身边的二哥。
收回手后,她低下头,大腿转向灶台边的煤油灯方向,在暖黄的灯光下,两只手分别在大腿上面放着的黑色布袋上下一拉,袋子立刻开了一个大口。
下一秒,她麻溜伸出右手。
从袋子里面拿出来一件崭新的的确良白衬衫。
竟然是这个?
沈红沅瞧着这件衬衫,漆黑的眸子里不自觉闪过一丝讶异,来回摸了好几次,衬衫的面料,比起棉布更不易褶皱,又耐穿易干,还好看,难怪这么受欢迎,至少比灰扑扑的棉布粗布显得精神。
玩够了,她又起身,拿起白衬甩了甩摊开来,比对了一下自己的上半身,虽然长了一点点,但也不碍事,把衣角塞到裤子里就成了。
大哥信上说原本想找战友的媳妇做一套米白色碎花的确良布拉吉,但考虑到这个时期穿布拉吉容易被打成资本主义,没点本事的也兜不住,低调一点才能规避一些风险,就改送了的确良衬衫。
沈红沅对这个倒是不失望,毕竟她又不没有布拉吉,这在65年之前风气还没那么坏的时候还是可以穿的,只不过都锁进地柜里面了,唯一不同的是面料用的是棉布,而不是新式的确良面料罢了。
的确良白衬衫没什么不好,百搭又好看,知青院里的知青人人都有一两套,她大哥会送这个想必也是因为她到了相看的年纪吧?
想到这,她了然地翘起嘴角,摇头浅浅笑了笑。
突然。
放回干货的薛琼花走到她身边,左瞅瞅右瞅瞅,上下打量,拍着她的胳膊笑眯眯夸赞道,“老闺女,你大哥送的这衬衫真好看,你穿上肯定精神。”
“年轻人果然还是要穿的鲜亮一点好,本来就漂亮,这下一看更好看了,你大哥这次有心了,正好你也到了处对象的年纪,这穿的精神点容易增加对方的有好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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