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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岩不免有几分鄙夷这个兄长,为了能讨要到齐国皇帝的公主,大哥是真的不要脸了。他一向不务正业,跟一群汉人混在一起,如今倒好,连汉人的衣袍都穿上了,这模样像极了那个为了在北狄王庭讨生活的齐国皇子,败家之犬才会如此向人摇尾乞怜。
可他这样有什么用?一点都没有男子汉的阳刚之气,哪会有女人喜欢这种病秧子?
乌术似是注意到了他的不满,特意叮嘱他:“阿岩,汉人有一句话叫入乡随俗,既然我们来到了他们的地盘,就要暂且遵守他们的礼仪,切勿怠慢。”
阿岩皱了皱眉,颇为不耐烦地说:“我知道了。”
乌术说:“你要是有什么不会的,学我就可以。”
阿岩一点都不想学这个懦弱无能的大哥。
是以,在皇宫大殿拜见大齐皇帝时,大王子乌术按照齐人的规矩挑不出错地行了礼,而四王子阿岩却是照着他们民族的礼节,笔直地站着,僵硬地略微弯了弯腰,仿佛得了腰疼的病才折不下腰一般。
萧叡像是没看到,高居王座之上,说了句“平身”。
乌术终于见到了这个皇帝。
他很早就听说过萧叡的名字,他们年龄相仿,地位却相差许多。第一次听说还是因为他的叔叔就死在萧叡的手上,当年萧叡还只是个不得宠的皇子,却是众齐国皇子之中唯一被北狄知晓的年轻名字,大家都知道边城来了一个刺头,从此那一片的汉人城镇就从任他们劫掠的膏腴之地变成了难啃的骨头,也不是不能打,只是得不偿失。
等萧叡登基之后,他成了一个麻烦的君王,边疆曾有过几次摩擦,北狄输多赢少,特别是名将之后x将军被调派到边城以后。
萧叡花了一整日,用歌舞、美酒和美女接待他们。
四王子阿岩在欢歌盛舞之下,不知灌了多少瓮美酒,醉陶陶地看齐人的美女,但他还记得想要迎娶公主的目的,才没有冲上去抱走舞伎。
萧叡却问:“四王子可是喜欢美人?喜欢便送你了。”
人家都这样开口提了,他再拒绝岂不是很不给面子,他便大大方方地接受了。
起码今日的会面,宾主尽欢,礼尚往来。
他们携美返回,因为喝了太多酒,走不动路,没有骑马,改作乘车。
阿岩醺醺然、得意地用北狄语说:“齐国的皇帝没什么大不了的,看上去软弱而古板,果然是个阳痿不举的男人,哦,不,这样的男人还能算是男人吗?”
乌术也喝了很多酒,却没醉成他这样,亦用母语呵斥他:“阿弟,注意祸从口出。而且,不要小看这个皇帝,你可记得他曾经的战绩……”
阿岩挥挥手,不以为然、振振有词地说:“那都是十年多年前的事了,再好的马儿被关在圈里每日只喂饭吃也会废了。阿兄,你的胆子比兔子还小吗?今天还对他跪拜,有必要吗?你让我学你,我觉得你该学学我,你看我是怎么做的,他不是也什么都没说?要是在王庭,有人敢这么对父皇不恭,早就被父皇一刀砍了吧。”
乌术抿嘴不语。
阿岩趁着酒劲,打着酒嗝,装疯卖傻地问:“大哥,你不是要求娶他们的公主吗?怎么不提?只把妹妹送去了?”
乌术道:“这件事不着急。他们的公主非常得宠,而且年纪也很小,轻易提出,皇帝恐怕不会同意。”
四王子在车上睡了一觉,睡醒酒醒许多,拉着刚收的美人快活去了。乌术也意思意思地宠幸了一下美女,美女香汗淋漓地靠在他的怀里睡了,他抚摸着女人柔腻的脊背,把玩着她的手指,上面似乎有练习乐器留下的老茧。
他想,这位皇帝是无意的呢?还是意识到他们送进宫的舞伎?否则的话,未免也太巧合了。
应当只是意外,在汉人之间,互相送个歌伎舞伎只是稀松平常的事罢了。
不知道他的小妹在大齐的后宫又能否得宠?
多半是不能。
小弟说萧叡软弱古板,他的看法不同,他反而觉得萧叡傲慢狡猾。
一个男人要放纵他的欲望是简单的事,克制才困难。
就他所知的信息来看,这位皇帝唯一的缺点就是执着于一个女人。他有个极为荒谬的猜测,萧叡并非不行,而是傲慢到只想要自己的所爱的女人为自己生儿子。可惜只是曾经,这个女人已经死了。他们想再造一个,却效果不佳。
即便如此,因为这个女人,萧叡也有了一个巨大的弱点,使他们有了可趁之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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