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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百七十六章 心想事成(第1页)

会所里的人,都把林风当成了朋友,加上他能喝酒,男的都和他勾肩搭背,喝的不亦乐乎,看到这一幕王凡不由露出一个狐狸般的微笑!

贵为冥王的林风,权财地位样样不缺,他不缺对他讨好拍马屁的下属,也不缺让人一辈子不敢想象的财富,但是他缺朋友,缺少敢跟他勾肩搭背称兄道弟的人!

不管那种朋友可不可交,但是至少在太阳底下,大家一起喝着酒,一起勾肩搭背,一起毫无顾忌的说着话,这个时候没有人会把他当成冥王,没有人会畏惧他的权势和地位!

此时林风在周杰阮雄的眼里,他就是一个普通的人,王凡的朋友,一个自己人!

“林风,你在那里做事,上班还是自己开公司?你是怎么认识王凡的,你的酒量可真好,我看你喝酒比和饮料还痛快,以后有聚会你都过来玩吧,人多才热闹!”

周杰也常在公司陪客户应酬,所以酒量很不错,现在遇到林风这样的酒中高手,加上他因为王凡的缘故,更是刻意的巴结,自然是越喝越开心!

拉着林风就嚷嚷,以后有什么聚会,一定让林风过来喝酒!

“林风,我看你和我年纪差不多吧,我今年二十岁,你有多大,你要是比我小,你可得叫我哥哥了!”

说这话的是王乐,他是第一次发现场上这些人中,就林风的外形看起来比较小,估计和他年纪差不多。说不定比他还要小一点,所以他是大乐。恨不得林风比他小,能叫他一声哥哥!

“我已经上班做事了。肯定比你大,所以你得叫我哥哥!”

林风的脾气挺好的,他觉得和这些人在一起非常有意思,很稀奇的感觉,在太阳地上喝酒聊天,听着一群人对他露出和善的笑容,并且陪着他喝酒,这种感觉真的从来就没有过!

而且林风还发现,那个取鬼妻的阮雄。人缘特别好,大家不时拿着他开玩笑,有些玩笑还很过火,但是阮雄丝毫不以为意,哈哈笑着的时候,还会用脚偷袭周杰或者王凡,看着他们这样无拘无束,无忧无虑的样子,林风倒是羡慕异常!

以前冥府的人一起喝酒的时候。底下那些鬼差,一个个都是小心翼翼,丝毫不敢多说一句话,不敢放声大笑。而且他说喝酒就喝酒,没有人敢多说一个字!更不要说开玩笑!

在冥府也就孟婆敢和他说笑两句,但是大多数还是看他脸色行事。只要他稍微脸色难看,孟婆也不敢多说一句话。本来像这种万人尊崇权倾一世的感觉,是每个男人梦寐以求的事情!

但是你试试一年。十年,百年,千年都是这样过,你就知道林风种感觉非常不好,实在是太憋屈了。

林风有时候也会想,有一天能有人敢对他的肩膀拍两下,对着他亲热叫声哥哥弟弟,或者对他没有敬畏之心,有的只是那种随意洒脱,纯碎为喝酒而喝酒的那种快乐感觉!

这对别人来说太容易了,但是对于冥王林风来说,真的实在是太难了,也只能想想而已!

所以林风喜欢装成普通人,他喜欢游戏人间,可惜从来都是没有多久,就会被冥府的人找到,就像是上次,黑白无常虽然都帮他极力掩饰冥王身份,但是王凡还是能猜测出来,他也一直在观察王凡,要是王凡对他敬畏有加而亲热不足的话,林风就打算就回到冥府,因为被人知道身份后,那就一点都不好玩了!

但是王凡好像并没有在意他的身份,不但如此,还弄来一些凡人朋友介绍给他认识,这些凡人真是有趣,那乳臭未干的小子王乐居然想让自己叫他哥哥!

哈哈哈,自己活的岁数,比他几百次轮回年纪加起来还要大,这小子可真有趣!

还有那个周杰,马屁拍的不咋地,但是敢和他勾肩搭背,一口一个哥哥叫自己,哈哈,连冥王都敢叫哥哥,他可是比那些鬼差厉害多了!

至于阮雄,虽然开始来的时候,脸上还是有些郁闷,但是现在却是口无遮拦,和场上的人开着玩笑,被人大家取笑着,追求那么多年的挑花,现在给他捞上一朵鬼挑花,果然是无敌风,流倜傥,人鬼通杀!

这句人鬼通杀,让正在喝酒的林风,噗嗤一口酒都笑喷了,王凡的这些朋友怎么能这么逗?比他那些管辖的鬼差,有趣的多了!

“王凡,你这是从哪里找来的一帮人?一个个好逗,哈哈哈不过挺有趣的,我就是喜欢人多热闹,无拘无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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