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显然,这一场战斗并不像外人看起来那么轻松,半圣级别的修为,体内的真气几乎要完全消耗干净了似的。
心神一动。
步方意念沉入精神海,询问了一番白虎,附体之后自己的战斗力会达到什么程度。
白虎则是傲娇的扬着虎头道:“器灵附体按照宿主的修为来划分,宿主一天只能附体一种器灵,这是规则,也是规矩。”
“半圣修为的宿主,器灵附体之后,战斗力大概能相当于一转小圣,但是有我等存在,战二转小圣,也是毫无问题,但是要斩杀,需要费些手脚,至于三转小圣,也是能够斗上一斗,但是斩杀,想都不要想。”
白虎虽然傲娇,但是步方询问,他还是老老实实的回答了。
步方也是点头,表示清楚了一些。
自己的实力如今是半圣修为,白虎附体之后,能够发挥出一转小圣的修为。
正常来说,器灵附体就是高上一阶的实力。
不过,战斗力却是要高上一个层次。
也就是高出两个层次的战斗力。
如果自己突破到了一转小圣。
那遇到了四转小圣都能够斗上一斗。
心神退出。
负着手,悬浮于密林之上。
脚底下两道尸体倒在那儿,汩汩的鲜血流淌。
步方目光也是冷漠了许多。
白虎主杀伐,杀起人来还真的是丝毫不手软。
目光望向了密林深处,步方脚踩虚空。
心神一动。
顿时墨烟,朱彦等人出现在了他的身前。
他们似乎还有些懵逼,似乎不太清楚怎么一下子就被步方给收入了另一番天地之中。
他们回过神来,目光落在了底下的两道尸体之上。
那两人虽然死了,但是身躯之上所散发出来的恐怖的威压却是让他们感到了极致的恐怖……
“深渊的小圣和……翼人谷的小圣?!”
朱彦等人看到深渊的小圣还没有太惊讶,但是看到了翼人谷的小圣,顿时倒吸了一口凉气。
两人都死了,都是被步方给杀了。
大魔王……这么恐怖么?
连翼人谷的强者……都杀。
“你们要历练,现在就快走,千万别被人发现了,一旦被发现,你们很难逃脱了,地狱沿着黄泉河往上,虽然有许多的宝贝和天材地宝,但是你们也要有命获得。”
步方看着他们说道。
朱彦等人要趁着这一次获得机缘,步方自然不会阻拦。
况且,对他们而言,地狱确实是一个大机缘。
他趁虚而入 九零之嫁给煤老板 不舍娇娇 海上烈火 绯色幻梦 我在名著世界优雅老去 长夜君主 表姑娘她不想高攀 万物冥主 娇养笨蛋美人 漫威雷神 叶如云宋思铭的最新更新章节 巅峰博弈宋思铭叶如云全文 漂亮亲妈有金手指后[八零] 过成前任的对照组[七零] 开局签到荒古圣体 幽灵侦探工藤君 七日劫 前任都是非人类[万人迷] 灵祈纪
郑毅从蓝星穿越到修仙世界,却碌碌无为,躺着在修仙界底层成为散修一枚。偶尔穿越到末日世界,血月横空,丧尸横行,厉鬼丛生这里简直是魔修的天堂。杀丧尸,炼厉鬼,噬幽魂,啖尸丹,修为蹭蹭的往上涨,不但没有天谴,修炼度还贼拉快,你说这上哪说理去?郑毅只能大喊一声,这不科学。然后转身回到修仙界,卖掉仙城居住权,连夜投奔魔域去了。摄魂宗,养尸宗,天魔教,噬魂道魔道宗门,我来了。郑毅大吼着,兴奋的投入到恶名昭彰的诸多魔宗怀抱。摄魂幡,引魂阵,黑煞功,养尸功郑毅热烈的投入到研究魔道法门的热情之中去了。别人修炼魔功,不是被正道拍死,就是被天谴,五雷轰死。而我是郑毅,正义的郑,正义的毅。代天行道,修炼魔功,功德无量。当有一日,郑毅布置下三十三万摄魂幡,号令百万恶鬼,操纵十万天尸,魔气滔天,围攻正道圣地的时候。无论是正道大能还是魔道大佬们都麻了。他们一起高呼出声,道你这魔头,为何没被老天爷劈死?这不科学啊!...
关于三千收尸军,杀到天下尽归心穿越大乾成了最底层的收尸人,本想和美丽的嫂子,憨傻的弟弟好好过日子,却遇到北莽扣关,收完尸逃命跑路!遇到女将军问做我的幕僚,一起救民于水火!霸气老王爷问本王收你当义子,救国救民,来日承继本王之王位如何?江湖第一游侠问朝廷已无可救药,与我等一起反了,功成之日,许你裂土封王!李长明摇了摇头没兴趣,这些我都行,不信?我抢给你们看!...
...
关于末世开局蹬三轮,经营移动超市姜禾在新世界当了半年冤种后,超强经营系统才姗姗来迟。绑定完毕,她开局蹬一辆小三轮,经营一家移动超市,另外还要做各种奇奇怪怪的签到任务,获得进货时间。宿主,看到那座火山了吗?拿下它,你可以有5分钟进货时间!就此,姜禾成了末世独树一帜的奇葩,显眼包!售卖的货物被各方人士疯抢,各大基地争着抢着让姜老板来摆摊。姜禾带上移动超市,走遍大江南北,小三轮直接爆改豪华房车,小超市升级成商业帝国,美食日用品神奇宝贝,应有尽有。在曙光超市,只有你想不到的,没有你买不到的!天灾末世极热洪灾极寒冰雹虫灾地震极夜暴雨龙卷风(没丧尸,后期有变异动植物)...
重回七零年代,她有前世几十年的记忆,还有天赐的随身药田空间,并修得一身高超医道,金手指粗壮的她,努力经商,成就圣手国医之名。前世那个她只能仰望的腹黑无敌大霸主,此生,她却在他落魄之际,提前将他俘虏,经历重重磨难,终于圆满,和他生出一窝小猴子,奔向完美幸福的生活。空现代,双洁,女强,甜文,苏爽,请勿考据!求收藏求...
我追随宋哲十二年,当了他十二年的舔狗。他追求女孩我替他出谋划策,他表白我亲自给点蜡烛。我见证了他爱上一个又一个人,与她们缠绵再到分开。我熬走了他周围所有人,终于下定决心向他表白。当我借着酒劲准备时,却听到他与朋友的恶意交谈,这时我才知在他眼中我只是玩具,可以随意送人。哥,如果你看不上温柔,你就让我尝尝呗。好啊,我叫她来。攒足失望之后,我带着全额奖学金,于大洋彼岸享受人生。他却疯了似的满世界地寻找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