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恶狠狠骂我“婊子”。我惊惶失措穿上衣服就逃了。从此再也没敢理他。这
就是我的第一次,虽然并不复杂,可印象却好深,一直忘不掉。
后来的好多年,我没有过男人。一想到那时在宋光家里他赤裸的又胖
又丑陋的身体,想到男人那东西,我就感觉那事并非那样美妙的,我潜意识
里有些怕;同时也有另一种心情,碰到那些死心塌地,认认真真追我的好男
孩,我又会觉得自己似乎不配他们,似乎觉得自己是很,“脏”的人。你看,
那些年我还是比较“纯”的吧。我真正意义上的恋爱,是大学毕业后做了小
报记者开始的,记得那时候你也来过广州的,有五年了吧?彭菲的目光征询
地看看我。我点点头。
事实上,从她完全可以称之为美丽的面容上来看,她同其他女性讲述
故事时的丰富表情,我觉得她并非那么“酷”的。她的眉毛一扬,声音突然
高了起来。第一次有了男人,我真的是想过嫁给他的,从跟他上床那一刻时,
我就以为定了终身。
那时我刚出道做记者,雄心勃勃地,也没有体会到特别难。可是时间
一长,就觉得一个女人真的不容易,没有人在乎我的可怜的凄历,中文系出
来的学生遍地都是,最重要的,我们那张报纸没有名气,谁都不买帐。人碰
一次壁会认为理所当然,碰两次觉得无所谓,可是到了三次。
四次,一直混下来什么收获没有,保不准就泄气了。我就是如此,正
在我认为前途难测准备改行时,有个男人的出现却改变了我的一生。
他叫聂华,我们报社总编老叫他“枪手”,这是指他写文章厉害吧。他
是总编请来出谋划策的,当时还是个自由撰稿人,听说现在是一家大报的专
栏记者。用句俗气的话说,我和他可能是有缘吧,第一次见面就挺有感觉的。
“枪手”的绰号很有点像他的本性,爽快、仗义、大大咧咧、爱四处漂
泊。那时他爱骑一辆本田摩托四处乱跑,天哪,跟他“文化人”的身份简直
有点风马牛不相及。我也爱叫他“枪手”,不过多半是在床上,大家疯狂了
就随意叫的。
他来过报社几次后,我们的报纸真的起了不小的变化,发行量不断上
升,我不禁有点对他刮目相看。他那人眼光很毒,到我开始喜欢他时,他才
枪先一步约会我,我当然不可能拒绝啦。后来他告诉我,第一次见面就被我
征服了,他说他大少看到我这样性感的女孩;但他一直忍耐着,一直到从我
的眼睛里看出来我已经喜欢他才下手,真是少见的情场杀手呀,换句话说,
就是色狼,嗬。
没有多久我就和他上床了,自然而然,也可以说不可抗拒,那时候,
我都二十三岁了。二十三岁才会做爱,够纯了吧?
那段时间,成天脑子里就装着聂华的影子,一天没见都感到特别难受,
我喜欢躺在他雄性的健美的身体底下,感受他的激情澎湃,感受他在我的身
体里纵横弛骋,合二为一的神奇感觉。其实《少女之心》里面写得没错,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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