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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的手机屏幕上是一张新闻图片,上面一个厨师站在一桌子菜后面,一手捧着奖杯,一边和人握手合影。
那个厨师笑起来的嘴巴、鼻子、眉毛,和阿希一模一样。
阿希点头不迭,说:“是啊是啊,那是他的高光时刻了!可惜老爸没远见呢……获奖之后,华侨宾馆中餐部开了很高工资给他,要请他去做大厨,他都不肯去。说做不来大酒楼按部就班的东西,还是大排档的厨房比较适合他。如果当时老窦愿意去受那个拘束,我们这些做子女的,日子就安乐咯!”
不知不觉地多聊了几句,远处又有人招呼伙计,阿希仰起脸高声吆喝答应着,麻溜利索地奔了过去。看着他瘦削的背影,林小麦说:“他好像有些嗔怪父辈的选择……也难怪,进了大酒楼里面,工作环境很大改善,有一份工资,还有社保和退休金,对儿女来说可以减少很大负担。”
麦希明说:“别人的家庭事,我们外人也不好说什么。不过,不问不知道,原来这儿还真的是第一鸡公煲。只可惜,做第一的师傅不在,这个第一,也就有名无实了。”
等高汤再次煮开还需要时间,林小麦打开了麦羹的包装塑料袋,说:“没关系,我们还要呆在这儿好几天呢。大不了多试几家,好好对比。兵无常势水无常形,从前拿到了第一,不一定就是现在的第一。如果手艺传承不下去,也就只能略表遗憾,然后继续寻味了。”
麦希明楞了一下,说:“林小麦,没想到你是这么狠得下心的人啊?”
“我在说事实啊,好吃就是好吃,不好吃就是不好吃。拿再多的荣誉又如何?食客不认账,就是你的东西不行!这是板上钉钉的事实!”那个大妈打的塑料袋结有点儿牢固,林小麦拆了一会儿拆不开,改用小指甲挑,把结挑松动了,再一点点拆开来。
把尚有余温的麦羹打开了一次性饭碗的盖子,先递给麦希明,再留一碗给自己。看了看定定地瞧着自己的麦希明,林小麦倒是有些奇怪,但是没有往心里去,把干净的一次性勺子也递给了麦希明,说:“老板,今晚没有主食。这就是主食了,你先尝尝?如果不够的话,我们再点别的。”
从她手中接过了勺子,麦希明说:“我原以为你会很有人情味。毕竟你们是在街坊之间长大的……我们那边,华人之间也是以人情来往而著称的。甚至有个说法,形容我们就跟一条藤似的,砍断一条连着那条,过于顽强令人讨厌又不能不重视。呵……”
林小麦一时没能明白麦希明的感慨,她捋了捋垂落鬓边的一缕长发,把它挽回耳后,说:“老板,我不是很明白。人情味和食物的标准,应该是两件事,这是龙井茶和龙眼树,不搭嘎。”
其实,麦希明也不知道为什么自己会平添出这股感慨来。
迅速调整好自己的情绪,他把注意力放回到了麦羹上面,用勺子略舀了一下,最后舀起了一勺,放在鼻子下面闻了闻:“气味很清淡……还带着……蛋香味。是打了鸡蛋熬的么?”
另一边,林小麦却已经喝了半碗麦羹下肚,一脸餍足享受。
她轻轻吐了口长气,说:“哎呀,好好喝啊。可惜有些放凉了,要是热的话,就更好喝了!我从来不知道小麦新鲜熬麦羹是这么美味的!”
被她一顿夸,惹得麦希明也尝了一口,不由得眼前一亮:“是很特别。用蛋,用麦粒,而且这么稠密软滑的口感……这麦羹到底是什么工艺?”
放下了已经喝得精光的碗,林小麦说:“老板,我查了资料。煮这样的麦羹,是用水淀粉或者藕粉澥了。麦粒蒸熟,加水磨成细糊。藕粉和麦粒糊,都得用细纱布过滤三次,这样出来的,就是跟豆浆一样细腻的麦子糊了。放在锅里,不断搅拌熬煮至浓稠,把生麦味熬出去,末了再加入煮熟切碎的麦子粒,煮软。再加鸡蛋,加糖,就成了。还可以变化出花样来……春天时候放两瓣干玫瑰,金秋时节,放一把桂花,就是玫瑰麦羹,桂花麦羹……那就是进一步的讲究吃法了。”
麦希明思忖着说:“听起来是很讲究的小吃啊……然而价格不贵?出现的地点,似乎也过于……平凡?”
林小麦忍不住笑了,说:“老板,我刚才说的,已经是很讲究的吃法了。但是呢,一样东西百样吃。一块豆腐,有人可以做文思豆腐,有人就是白水煮了果腹。同样地,麦羹也是丰俭由人的,说是从前最简单的做法,就是把麦粒丢进水里煮开,放进淀粉搅出粘稠来,淡吃送菜,甜吃加餐,咸吃充饥。家家户户各不同。”
指了指桌子上的空碗,林小麦说:“至于这一碗,口感顺滑,几乎不见渣。蛋味香浓,甜味足。功夫是一定下了功夫的,最起码,是经过了过筛顺滑那道工序的,不然出不来这种口感。既然是拿得出来卖,当然有两把刷子……我这儿有个建议,明天我们要不要找一找,城区里有没有早餐麦羹,试一试作为早餐的咸麦羹又是怎么个滋味。老板,你觉得呢?”
麦希明略加思忖了一下,点了点头:“你说得有道理,就这样办。”
“那么明天就要辛苦老板早点起床了。”林小麦迅速打开手机日程表,给自己添加日程,“生活节奏不一样,县城早市,会很早的……”
麦希明欣然道:“没问题。”
青菜是阳山特产的一种菜,名字却特别,叫做‘手掌菜’。宽宽的叶片,细细的梗,待煮熟以后,汤锅里原本厚厚一层金黄的鸡油竟全都没有了——统统被手掌菜给吸走了。吸饱了汤汁之后的手掌菜,变得油光发亮,软滑可口。
俩人大快朵颐之后,麦希明自觉去买单,回来时,他的眉眼尽是喜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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