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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概有人发现他不太正常,第二天晚上就有个民警找到他旅馆的房间来,详细查看了他的证件,并询问了有关的问题。
这位民警听了他的叙述,感到十分惊讶。不过,他看来受了点感动,答应帮助他查问一下他要找的人。
三天过去了,金波仍然一无所获。他几乎跑遍了镇上的所有单位,在街头辨认了所有往来的藏族姑娘,但没有发现他要找的人任何一点踪迹,他只有寄希望于那位民警了。又过了一天,民警来告诉他:这里没有他要找的那个人。“那么,军马场迁到哪儿去了呢?”金波含着泪问民警。“这个军马场早就撤了?”民警说。
金波感到整个草原都旋转起来。
他绝望了。
但他又迟迟不愿离开这个小镇……他每天都在草原上踉踉跄跄地漫游。
他长久地立在那个小湖边,立在白花花的盐碱地上,望着深秋碧蓝的湖水,热泪在脸颊上淌个不停。波涛轻轻舔着他的脚尖,水鸟在空中盘旋飞翔。远方,草原、山脉、落日、晚霞,仍然是当年的景象,天空是永恒的,大地是永恒的,幸福却流逝了。是的,流逝。他真想令时光再退回到当年,让他重温自己一生中再不会有的青春和幸福……别了,草原!别了,雪山!别了,我亲爱的姑娘!无论你此刻在什么地方,我都向你祝福,祝福你美满地生活在人间。我会永远珍藏着你的微笑,你的歌声,一直到我闭住眼睛的那一天。我同样会不息地唱那支歌,那支青春和爱情的歌;愿你常能听见这支歌。我仍然在焦渴地企望,某一天,甚至我们已白发苍苍,我们或许还能相见;如若不能,哪怕是在梦中,或在死后的另一个世界里……别了,我心上的人啊!
一切都结束了。他告别的是人生整整一个段落。青春之花,永远地凋谢在了这片草原上,这是壮丽的凋谢。他失去的,也正是他收获的。在他那深情而富有的心灵土地上,怎么会没有绚丽的花朵重新开放呢?
他终于决定明天离开这个小镇。
当天傍晚,当夕阳沉落,满天飞起霞光的时候,他忍不住心潮澎湃地来到当年那个老地方。他曾在这里观看归牧的马群,和她对唱那支燃烧的歌。现在,这地方已经是一个小小的十字街口了。
他遥望着远方,竟然又忘情地唱起了那首歌——在那遥远的地方,有位好姑娘;人们走过了她的帐房,都要回头留恋地张望。
…………
他立在十字街口,泪流满面地唱着这支没有回声的歌。许多过路的藏汉行人,都惊奇地驻足而立,听他旁若无人地歌唱。人们多半认为,这是一个外地来的精神病人。不过,他却把这支美好的歌儿唱得如此让人揪心啊!
第四十八章
上海,入夜的南京路和外滩成了灯火的世界。灯火的变幻莫测,正如这个城市的生活一样。
亚洲大陆和太平洋衔接处的这个大都会以热情兼冷酷而闻名全球。它是一个庞大的蜂巢,一个复杂的矛盾体,混乱而井井有序;令人神往也让人望而生畏。它是排外的;却把友谊之手伸向四面八方。它是那样精细,为一分钱一根菜一两肉斤斤计较;它又是那样的慷慨,把它巨大的财富和创造力与五十六个民族十亿人口共同分享。上海啊……入夜的上海和白天一样热闹,甚至比白天还要热闹。外滩现在成了情侣的世界。外地人在伟大的上海面前,各方面都由不得自惭形秽;但也有值得骄傲之处——比如,男女青年谈恋爱的地方总要比上海宽敞。瞧,包括那个巴掌大的“黄浦公园”内,双双对对的情侣们拥挤得象煮饺子似的稠密。能在马路边占一席之地决非易事。尽管人挨人,但亚当夏娃们拥抱亲吻旁若无人。
远处,江海相汇的浩瀚水面上,轮船的声声汽笛在向甜蜜的外滩祝福。
夜间十二点左右,这个“伊甸园”的爱情潮水有所减退。但仍然还有不少青年男女在萧瑟的秋风中火热地依偎在一起。
这时候,从繁华的南京路口走出一个手提破人造革皮箱的人。他头发零零乱乱,脸上带着明显的风尘之色。衣服穿得不伦不类,即时髦又土俗,既不象夏装,又决非秋衣。从外表上一看便知道这不是本市人。再细看一下,也不是南方人。从衣着神色判断,多半是来自北方的小本生意人或者纯粹的流浪汉。
借着马路上的灯光,我们才渐渐认出,这不是王满银吗?这的确是王满银。
哈呀,罐子村的这个逛鬼怎么又逛到这儿来了?
这是他的“职业”——为什么就不能逛到这里来?几年里,他不知多少次来过这个大城市。岂止是这里!全国哪个大城市他没逛过?他甚至都逛到了沙头角;如果不是人家拦挡,他说不定就走了香港。哼,要是到了香港的话,他王满银就和中国“拜拜”了,这阵儿还不知在哪个国家呢!他从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一直逛到了现在。他既不讨吃,也不偷窃,而是生意人。
可是,好多年来,除过手中拎着的这只破人造革皮箱和怀里的一片简易计算器外,他仍然等于一无所有。他只是在上海广州这样的城市买些廉价的袜子、手帕、针头线脑和其它小玩艺,然后到北方一些乡村集镇高价出售,勉强混着没让自己饿死。象往常一样,他一旦逛到门外,脑子里就很少再想起罐子村的那个家。他一年四季无忧无虑浪迹祖国各地,过着那种虽说捉襟见肘却也悠然自得的日子。
只是每年临近春节,全国掀起回家高潮的时候,他也才匆匆忙忙提着那只破皮箱,给儿女买点小礼物,赶回罐子村,年节一过没几天,他的两只脚片就发痒,于是又提起破皮箱跑出来了……
说实话,这小子逛门外也够受罪了。身上常装不了几个钱,到上海这样的城市,无异于一个叫化子。在南京路的那些大商店,他只能买点不值钱的东西。他最羡慕那些操着生硬汉话的维吾尔族生意人,一买就是整卷整卷的高级布料,钱都是用大箱子提着。
另外,还有“性”的问题。他一年四季基本等于打光棍。广州上海倒有得是拉客的女人,但他和这些女人睡不起觉。尤其是广州,那些女人还要外国钱花和港币哩!去它妈的,老子连人民币也不揣几个!
至于吃饭睡觉,他能凑合就尽量凑合。天暖和好说,任何地方都能睡觉;天当被子地当毡,怪美气的。天一冷就麻烦了。一般到了秋冬,他总是象候鸟一样往比较暖和的南方跑。
南方也不暖和啊!象现在这样的季节,一入夜,呆在上海也够冷的。
他这次来上海,是买一些较为厚实但又廉价的袜子——因为北方开始冷了。
袜子已经买好了,就在手里的破皮箱中装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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