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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太多虑了。我爸到北京开会了,我妈今天在外面有应酬。晚上就我和你。”
周佳音放下毛巾,把头发重新用梳子梳整齐。
我摇摇头。走到钢琴边,把琴盖掀了起来,随手乱弹了两个音。
“怎么样,给我演奏一曲?”
“不,不行,我只给陌生人弹琴拉琴。现在,我们都快是朋友了。”
“为什么?是不是怕我欣赏不了?”
我有些奇怪。
“不为什么,就这个习惯吧,有点怪,是不是?我也不知道怎么会变成这样的。反正,就是愿意弹给陌生人听。在熟人面前,我怎么也弹不好。”
可能是怕我误会,她又加了一句。
“我练琴时,都是把门关上的,就是我爸妈也不能进来。”
“这个,我懂。”
为避免尴尬,我重新把琴盖合上。这时,刚好那个阿姨端着两碗姜汤走了进来。我赶紧接过一碗喝了起来。周佳音冲我抱歉地笑了笑,也接过了一碗。
实际上,我并不懂。一直到周佳音开车把我送回学校,我还是没弄懂这个问题。
9
“这当然和你无关,”高前端着一杯热气腾腾的茶水在我面前像钟摆一样若无其事地晃来晃去,“这可能真的是佳佳的脾气,你说,只要是人,谁没有点脾气呢?你不是就不愿和她上床吗?”
我裹着厚厚的被子倒在床上,身体忽冷忽热,看着高前在我面前侃侃而谈,借题发挥,恨不得跳起来往他嘴里塞双臭袜子。不过,也怪我回来后多嘴,告诉他周佳音拒绝在我面前演奏钢琴的事。我只好无奈地呻吟了一声。
“精辟。去听你的音乐吧。”
“不要不好意思嘛,看得出来,佳佳对你还是有意思的。她当时一听我说起你的事,就很想来见见你,安慰一下你。”
“那时我还是陌生人,现在不是了。”
我叹了一口气,终于向自己承认了心里一直隐隐不愿意承认的东西。其实,我已经很清楚,我和周佳音不是一种人,她是生活在将来的世界的人,而我,只能生活在现在。生活在将来的人,是不会留恋现在的东西的,而生活在现在的人,所看到的却是一切都在成为过去,并为此感到伤感。
但是,我不是个容易伤感的人。
眼看学期即将结束,期终考试即将开始,桃叶却还没有一点回来的迹象,我不禁有些着急。我翻出了那张印有八达岭图案的明信片,可上面的落款除了北京两个字外,什么字也没有。
这让我有些无计可施。桃叶前后去北京也有半个多月了,不管从哪个方面讲,也都该回来了。我连续几天看了北京的天气预报,这一阵子一直很晴朗,我想,那场大雪也早该融化了。桃叶总不至于还要留在北京看积雪融化后的风景吧。我隐隐有些不安,但也只能等待。
说你说我(4)
星期天早上起来后,高前告诉我,周佳音今天要请几个朋友到中山陵音乐台野餐,问我有没有兴趣去,我想了想,觉得有点勉强,就婉言谢绝了。
这天阳光明媚,几乎让人怀疑春天已提前到来。开始我还不以为然,觉得在这样的天气看书真是一种享受,可坐在洒满阳光的桌子前看了一会后,立即感到在这样的天气里还看书绝对是华而不实,毫无价值可言。但为了不被高前知道后嘲笑,我还是看着表数着时间勉强熬到了中午。
在食堂随便吃了点东西后,我穿过校园,从鼓楼一侧的校门出来,沿着宽阔的中山北路往山西路走去。阳光透过尚未落尽树叶的粗大的梧桐树枝,在人行道上洒下了闪亮的光影。路边低矮的房屋和围墙后的院落在阳光下有种疏朗和宁静之感。一些体积庞大格式特别的民国时期的建筑赫然立在这些院落里。
经过军人俱乐部门前的时候,我有些犹豫,很想进去看看最近有什么新磁带卖,可又怕见到大胡子后被他缠住,只好忍痛割爱,把头从里面扭了回来。到外文书店后,我直接从摆满各种英语教材、词典和简易读物的底楼柜台前穿过,绕过楼梯口“外宾止步”的招牌,直接上了二楼的一个专门出售各种影印原版书籍的大房间。
这些书基本上都是文史哲方面的书,封面一律很简朴,大都只有书名,颜色也都是单色的,而且大多是纸的原色。内文的印刷却非常细致和讲究。即使是原书,我想,也不会比这些影印的书好多少。
每次看到这些书,特别是看到已经有汉译本的书时,我都有一种很怪的感觉。因为我很难将它们联系在一起,看成是同一部书。我甚至觉得它们是两本书,而不是同一本书的不同的形式。这绝非先入为主那么简单,我看汉译本的时候,总觉得书中的内容并非在写纽约、伦敦或别的什么地方。我觉得它们写的就是中国的某个城市,比如南京的生活。那些人我也总感到似曾相识。可回过头来再看它们的原文时,我却感到他们是在写和中国无关的生活,和我毫无关系。但不知为什么,每隔一段时间,我总要来这里买几本书,哪怕回去后一页也不看,仍然乐此不疲。
今天,我重新产生了这种感觉,但和过去不一样的是,我却隐约地想到,之所以我会有那样的念头,大概是那些书被译成中文后,变得不再陌生了。所以,它也就和自己发生了关系。而我之所以不断地买这些实际上并无意义的原版书,其目的也还是对自己所不熟悉的东西,也就是陌生的事物感兴趣而已。
顺理成章。
我是这样,周佳音又何尝不是这样呢?
看来这就是古人所谓的人同此心,心同此理。
精辟呀精辟,实在是精辟。如果高前在,听我这么说,肯定又要唠叨开了。
想到这里,我不禁感到豁然开朗。刚好,我又在书架上看到一本索尔·贝娄的《洪堡的礼物》,这更让我喜不自胜。其实,这本书我已经看过两遍,但仍觉得意犹未尽,书中博学的过气诗人洪堡的癫狂和挣扎,他的学生、大红大紫的剧作家查理西特林在面对生活时所表现出来的无所适从,还有索尔·贝娄的幽默的笔调,无一不让我着迷。所以,每次打开这本书,我都会产生一种担忧,我怕太快把它看完,可以说,对这本书,我几乎到了爱不释手的地步,以至于想到芝加哥大学社会学系去留学,和执教于该系的索尔·贝娄做一回同事。但遗憾的是,英文本一直没有买到,如今它唾手可得,我难免有些激动。可就在我伸手准备去取的时候,一个站在我旁边的人却抢在我前面把它从书架上拿了下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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