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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有人在若干年后用回望的角度去看1983年《当代》第一期刊物的内容,大概率会用上“神仙打架”这一类词语来形容。
何云路的《新星》和马原的《冈底斯的诱惑》固然让人惊艳,但两人后来的发展稍显后劲不足。
在这一期当中剩下的几位作者,表现同样不俗,且在日后的发展中更加稳健,成为中国当代文坛殿堂级的人物。
于华是林为民一手挖掘出来的作者,最开始连作品发表都做不到,如今一年多时间过去,他做到了两部中篇同时发表在《当代》这个顶级文学刊物上。
《十八岁出门远行》和《西北风呼啸的中午》这两部作品非常有他早期作品的特点。
他的这两部作品跟马原有着异曲同工之妙,都属于这个时代的先锋派,作品侧重于展现文字的实验性、游戏性,还有叙事逻辑的各种反转,技巧更倾向于电影创作中的蒙太奇手法。
但跟马原不同的是,于华在叙事结构上又保持了一定的克制,并没有走入极端,这就造成了他的在内容性上更高一筹。
同时他在写作时更偏重意识、思维和心理的描写,有一种绝对客观的冷静叙述,毫不避讳的描写血腥暴力。
这样的写作手法形成了他独树一帜的风格,让人过目难忘。
如果说何云路的《新星》在某种程度上是沾了改革文学的光,马原的《LS河女神》、《冈底斯的诱惑》是胜在了叙事的新奇。
那么于华的胜利则更多的是在他独特又沉稳的风格,有读者在来信中用“成熟”这个词来形容于华的创作风格,林为民对此深表赞同。
前楼的谢明清在看完于华的这两篇作品之后调侃过林为民,说有什么样的编辑就出什么样的作者。
林为民在创作上几乎没有什么特定的风格可言,要是硬归类的话大概就是稳定。
他很少有剑走偏锋的时候,但却总能写出让人眼前一亮的东西。
而由他一手带出来的于华,现在也逐渐在向这个方向靠近。
对于一个作者来说,这是走向创作成熟的标志。
于华也因此被很多读者和评论界寄予厚望,认为他是有可能在若干年后超越林为民的作家。
在第一期的所有作者中谟言的作品评价是最差的,这并不是他的作品不够优秀,而实在是对比的对象给广大读者们留下的印象太过惊艳,直接导致了谟言的两部作品《民间音乐》和《透明的胡萝卜》在某种程度上变成了一些挑剔的读者口中的“平庸之作”。
“平庸之作”同样是来自于读者来信的评价。
谟言如今在部队工作,作品风格基本还是往伟光正的方向靠拢。
林为民在部队招待所的时候还跟谟言聊过,跟后期作品当中的“阴暗”不同,现在的谟言是相信真|善善美的。
他认为“善”能改造人类,“善”是美的灵魂,所以才能制造出“美”的火花。
任何文学创作,一旦落入歌颂真|善善美的窠臼,那就避免不了模式化的弊端。
一个杀人犯有一百种方法杀人,但要救人的方法只能有一种。
但尽管被评价为“手法写实、语言欧化、情节单一”,可谟言中所流露出的对于社会和人生的美好愿景,仍让大部分读者读之有清风拂面之感。
林为民不觉得谟言的作品比其他人的作品差很多,非要找问题的话,只能归咎为这种“主旋律”的创作风格不讨喜。
在第一期的所有作者和作品当中,程忠实的《康家小院》和《初夏》有些格格不入。
可能是因为多年深入乡村生活的原因,程忠实的作品中总是能看到农村变革时期的个人价值选择与思想感情、道德观念的碰撞。
这样的风格与已经成名,同属陕西的陆遥很相似。
程忠实的好处是,他不吝于笔墨来架构结构布局和人物形象、思想感情的变化,有时甚至到了繁琐的地步。
这些细致入微的描写很见功力,也很受那些思想成熟的中年读者的欢迎。
还得到了国内文学评论界颇有名气的蒙万夫的赞赏,特地写了一篇《田野上庄重而深沉的希望之歌——评中篇》,充分肯定的程忠实在《初夏》当中的创作能力。
同时,蒙万夫还在评论的最后盛赞,“《当代》1983年第一期为中国文学界带来了一股清新的力量,百花齐放、争奇斗艳。”
蒙万夫这人大家不熟,他的学生很多人应该认识,叫贾平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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