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比起先前的强烈反驳,林棉这次反而出奇地平静,只说:“这样贬低别人,很低级。”
林聿偏头,眼角像是不耐地动了一下,没接话。
这需要他贬低?他还不至于自尊低到,要和一个初中男生较劲。他的骄傲,根本不会放这种人在眼里。他收拾好卷子回房,没再看林棉一眼。于是这场“叁堂会审”草草收场,最终也没得出什么结果。
林毅之的直觉这样的事情还是冷处理为上。有些感情越拆散越深刻。只好等等,挑个天时地利人和的时机,再慢慢和女儿谈谈。
既然这件事已经在家里呈现出半默认的状态,林棉就不再有太多的顾忌。她干脆直接爽约了庆祝林聿得奖的聚会。她表现出一种强烈的自我意识,像是执意要把此刻与从前划出界限。依赖这件事,她好像也开始相信,并不非谁不可。只是偶尔,看着送来的草莓蛋糕,甜腻的奶油裹着红艳的果实——人们说草莓是爱情之果。
她还是会想:爱情是不是也是这样,非得这么用力地展示,才算真的存在过。
其实,林棉还是很喜欢和庄捷成一起看书的。尽管他们的趣味截然不同。她偏爱Tender
Is
the
Night,法国海岸的风吹拂着优雅与残破;而庄捷成则钟情于陀氏,他那本《卡拉马佐夫兄弟》早已翻得起了毛边。也正因如此不同,林棉才格外喜欢听他讲述自己对那些情节的理解,即便她并不总能听懂。庄捷成说话时也爱推眼镜,但和林聿完全不同,他的动作是慢悠悠的,是特意留给人看清那副温和眼神的时间。他说话也慢,声音一团一团地冒出来,像水里咕嘟咕嘟升起的泡泡。这样也不错,林棉在他身上看到完全不同的一种态度,更像是她理想中的温情脉脉。
自从上次被林棉的爸爸撞见后,庄捷成对他们的关系始终有些不安,尽管这个时代早已不同于从前。
“爸爸没有权限管我。爸爸没有,哥哥也没有。他们只是爸爸和哥哥。”林棉再次强调。
“可是,林棉……”庄捷成没想到她在这件事上竟这样坚定。他一直以为林棉是那种小家碧玉的女孩,对爱情充满幻想,伤心时会有弱柳扶风的气质。安城的女孩大多被人认为如此,这种性格甚至成了书本里的固定描写。更何况,她连陀氏的书都读不进去。
“没人会在家里待一辈子。”话一出口,林棉才意识到这句是方晏说过的。
庄捷成不置可否,只是握住她的手。林棉以为那是默认。
林棉缺席的日子,林聿和林槿的活动变成了简单的骑行。这样的活动,非常有助于身心健康。而身心健康是最重要的。
从家骑到东湖,围绕湖泊是十几公里的绿道。天气渐热,骑行时背上的汗一层迭一层,先是细密的潮湿,后来干了又出。风穿过树影时带着热浪。他们彼此间没说话,只专注地蹬着车轮,一圈一圈。骑完东湖,便顺势转个弯,沿着熟悉的路线往回走。路上照例去吃麦当劳,牛肉汉堡不加酱,可乐换牛奶。
那天换了条路线,他们沿着城区骑行,路过那所中学。操场边的长廊下聚着不少男生女生,虽然是周末,但一些兴趣社团照常活动。林槿停下车,想看看里面有没有林棉的身影。林聿没有跟过去。
等林槿回来,他摇摇头。这个年纪的女孩有时候很像,分不清。
“她和竹节虫是一起出年级黑板报认识的。”林槿漫不经心地说,“宣传部门的。”
林聿已经重新出发,路过校园围墙,听到合唱队的歌声。纯净空灵的女声,却轻易地冲破墙帷,擦着耳边过去,不留痕迹,也没打算叫住谁。一只蜻蜓飞过来,落在车头。他没在意,它却静静地待着,像是陪他走这一小段。也许不是陪,只是正好一起路过而已。可惜他正缺乏那种能感知喜悦的心情。这爱没有亲吻他的嘴,只是从他身边经过。风起时,蜻蜓飞走了。
傍晚回到家时,林棉也像是刚到家。她洗过澡,穿着一件宽松的蓝色吊带,刘海还带着一簇半干的湿意。她坐咋窗户那儿吃西瓜,脖颈和手臂裸露着,大片白的皮肤,在红艳果肉的映衬下,像盛放它们的瓷器。她的锁骨上没有佩戴项链,光裸着,便显出肌肤上一颗细小的黑痣,还有一处未退的蚊虫叮咬,明明是冷的,在他眼里却像一股热腾腾的牛奶,正缓缓倾泻下来。而他身上还带着户外的暑气。林聿第一次意识到,那股残留在身体上的燥热余温,是不合时宜的,是一种近乎冒犯的冲动——对她。
他还是坐了下来。小时候,他总是避免吃西瓜,因为果肉一旦被咬破,汁水就会顺着手臂流下来,那是一种自带甜味的液体,干涸后变得黏腻,怎么也摆脱不了。他从很小就明白,所谓成熟,就是克制欲望,那曾让他觉得很酷。可现在,他忽然不再觉得那样的自控有什么值得骄傲的了。那是成熟,也是一种欺骗,赤裸的欺骗。
于是他拿起一片。林棉抬眼看他一眼,又垂下去,没有走开。他咬了一口,汁水立刻漫出来,像是早就等在果肉深处。那味道没什么特别,只是甜。只是他也听到了林棉咀嚼的声音,果肉被唇齿咬断会发出沙沙的响,那声音在他耳朵里被放大几倍,像贴在耳垂边缘。
水痘是不会复发的,这是常识。所以她为什么会再得水痘?
她穿着那件灰色纯棉衬衫,就是上次发水痘时穿的那一件。那时候她七岁,现在的她还能穿下。
“哥哥,我不舒服。”她蜷在床角,腿上那截灰布撑不住长大的轮廓,一圈脚踝细得像要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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