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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场是一个坐南朝北的院子,院门是两扇锈迹斑斑的铁门,铁门上没有任何的锁具,院墙也就是一圈象征性的土坯墙,力气大的人一脚便可以踹倒。
站在门前的我已经做好了最坏的打算,我拿出勘查灯,开始了第一步的处理。几分钟后,我轻叹了一口气,无奈地放下了手中的工具,结果不容乐观。
人之所以会在接触物体上留下手印,多半还是因为手指汗腺分泌的汗液,像案发现场这种布满锈迹的铁门,人手在接触时,汗液会吸附这些细小的颗粒,颗粒堵塞指纹缝隙,使得指纹无法完全遗留在客体上。人们在生活中都接触过生锈严重的物品,通常的结果是整个手掌沾满铁锈,这正是手指汗液吸附造成的。
其他人站在门口,目不转睛地看着我的一举一动。我还没来得及转身告知他们结果,明哥已经帮我推开院子大门,示意我开始第二步客体处理——院子地面。几年的磨合,这是一种心照不宣的默契。
这里比我想象中要整洁许多,院子内并没有摆放很多东西。靠近院子的西边,整齐地码放着一排排啤酒瓶,目测有上百个之多;院子的东边是一个用红蓝塑料雨布搭建起来的狗窝,一只黄狗正趴卧在地上,用惊恐的眼神直勾勾地盯着我。它或许是这起案件最直接的目击者。
院子地面上的脚印很清晰,不用耗费太长的时间。20分钟后,我深吸一口气,站在了中心现场,也就是这座院子的堂屋门外。
破旧的木门随着阵阵微风吹过,发出吱呀吱呀的声响。我用戴着手套的右手捏了一下木门的边角,稍稍一用力,木屑在我指尖上变成面粉般的碎末。木门早已腐朽不堪,和布满锈迹的铁门一样,这里也留不下指纹。
虽然已经有了一个初步的判断,但我还是抱着一丝希望开始了处理工作。随着指纹刷的几次挥动,我心中最后一点残念也烟消云散。胖磊在我身边架好相机蓄势待发,我俩相视一眼之后,轻轻地推开木门,昏暗的屋内也因为这一米阳光变得亮堂起来。
还没来得及观察屋内的家居摆设,一股潮湿的血腥味肆意地蹂躏我的鼻子,我很不适应地转过头换了口气,这才定睛朝屋内望去。
三
一贫如洗,是我脑海中出现的第一个词语。整个堂屋最多30个平方,两个老旧的衣柜,一张布满油污的小方桌外加一张土床,便是全部家当。
房屋的墙面上已经出现了一指多宽的裂纹,白色墙皮早就不见踪影,一块块红色方砖裸露在外。屋内地面也是泥土地,和屋外唯一的区别,就是这里要稍微平整一些。
“小龙,有没有难度?”胖磊站在我身边关心地问道。
闻言,我稍微集中了一下注意力。
虽然胖磊的领域是刑事照相,但他也是身经百战的专家级技术员,他之所以这么问,主要是因为他知道这种泥土地面是最难处理的客体。
我们在一般室内提取的足迹大多是灰尘足迹,这种足迹在瓷砖、木地板等光滑的客体上可以形成很好的反差,用强光一打便清晰可见。可室内泥土地面处理起来就没有那么简单了,因为地面本身就布满了大量同颜色的细小灰尘,鞋子踩上去形成的鞋印容易模糊,这就好比把一个红色物体扔进红色的油漆桶内,然后让你辨认,绝对会让你傻傻分不清楚。
我看着光溜溜的地面,除了一碗打翻在地上的青椒茄丝和两个馒头外,根本看不清一点足迹的影子。
“磊哥,关门,我要在暗室里观察一下。”常年侦查命案的经验告诉我:作为刑事技术员,一定要有良好的心理素质以及抽丝剥笋的执念,屋内那条被残害的生命还在等人为其申冤,我不能有一丝的懈怠。于是我在最短的时间内把自己调整到了最佳状态。
将近半个小时过去了,我对胖磊做了一个“ok”的手势,屋内闪光灯几次爆闪后,我把其他三人喊了进来。
明哥习惯性地拉了拉乳胶手套,直接来到死者的床前。
这是一张长二米、宽一米半土床,它与炕的区别在于,炕下面的炕洞可以烧火取暖,而这种土床则没有这样的功能,它只是用黄土掺石块垒起来的立方体。因为造价低廉,这种床在我们这边经济极为落后的农村几乎家家都有。
此时的死者佝偻着身子,头部下垂靠在床头,一头乌黑的披肩长发挡住了她的面貌,凝固成块状的暗红色血液布满了死者整个左胸,她双腿掩在盖被之中,血肉模糊的双手搭在床边,垫被破损露出的棉絮吸满了暗红色的鲜血。虽然她已经没了声息,但我总有一种她会随时站起来的错觉。
“双手锐器伤?”明哥有些疑问。
“死者有过抵抗?”叶茜在一旁插了一句。
根据刑警队的调查,李芳因病常年卧床不起,从她左胸口的血液分布来看,嫌疑人的杀人方式应该是用锐器刺入其心脏,人在面临死亡的时候会有本能的反抗行为,最直接的就是用双手抓住刀刃,所以形成这种抵抗伤也属正常情况。
明哥没有说话,而是仔细地观察着死者的双手,从他紧锁的眉头来看,好像并没有那么简单。几分钟后,明哥掀开了死者单薄的上衣,一个“i”形状的锐器伤口出现在了我们的面前。
“心脏锐器穿刺伤,一刀毙命。”
“屋内有明显的翻动痕迹,嫌疑人会不会是入室抢劫杀人?”我结合我勘查的情况给出了一个结论。
明哥并没有回答我,表情变得越来越难看。
“难道不是?”我没了底气。
“不是这个问题,我发现了一些疑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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