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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四章富家公子(第2页)

为了区区赏金,用自己的生命做赌注展开一场争斗,最终断送了性命。这一举动,在他看来一件不值得的事情。

可偏偏如此不值的事,这三年里依旧不少的人为之疯狂。

杀他们的并不是剑,而是一种叫做蠢货的病。

蠢货是无药可治的。

秋凛云点了点头,对于孤索的这番话,他十分的理解。

常在河边走,哪有不湿鞋。

争斗这玩意就好像赌博,不仅有赢家,也会有输下。

如果人的一生都不断争斗之中,那么不管实力多强,也总会有运气不好的一天,会因为战败而失去性命。

也许永不败北的秘诀,那便是从不争斗。

“符合着说一句”

“有趣,那你来这的目的,又是什么?”

“我和他们一样是为你而来,但不是要杀你,而是为了追捕你!”

“哦……那你和他们也没有区别,都是来送命的蠢货。”

孤索脸色变冷,又继续道

“蠢货是无药可治。”

语气充满着感叹。

又一个……

又一个人前来送死。

他脸色变得唏嘘。

杀人是种恶习,可他却被迫的戒不掉了……

秋凛云却笑了起来,笑容里充满着嘲讽。

孤索忍不住道:“你为何笑?”

秋凛云止住笑意,道:“你说过,一旦争斗开始,那猎手也有沦为猎物的可能。”

孤索点头,道:“对,我方才是说过。”

秋凛云忽然变得严肃,冷声道:“既然如此,那你凭什么认为你能赢?”

脸色认真,一股气势汹涌而出。

百兽顿时惊慌而逃,草木失色,顿时此间变得暗淡。全部的色彩,都被秋凛云身上散发的气势所占据。

这气势……

是剑意!

充满风情的剑意!

宛如一盏明灯照亮寂寥黑夜,这般的剑意曾经从未见过,以后也不复存在。

倘若这剑意一旦消失。

那未来的日子……

万古岁月,与漫漫长夜又有什么区别……

秋凛云顿时气质一变,当手放在剑上时,神色间充满着锐利,仿佛出鞘锐利的剑!

孤索大惊失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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