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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0章 心事(第1页)

太子提的要求却令沈宜秋始料未及,上辈子她替他做的衣裳有上百身,自她入宫,他的贴身衣裳便几乎是她包揽的。

尉迟越好洁,贴身衣物一概是雪白的颜色,冬季用西域白叠布,春秋用吴绫,夏季则用春罗和细葛布,都是不耐浣洗的料子,一身衣裳洗个十来次便旧得没法穿,她便一直在缝新衣。

她不善言辞,从小到大的教养更让她不能将许多事宣之于口,便把对夫君的心意都倾注在这一针一线中。为了叫他穿得舒服些,她将冷硬的新布一寸寸用手悉心搓揉,又不惜花成倍的时间用藏针缝,将针脚都藏起。

白线缝在白布上,盯着看上一会儿便会头晕眼花,她白昼忙着宫务,常常只能夜里对着灯火缝,灯烛晃眼,更是雪上加霜。

她上辈子不过二十来岁眼睛便不好,大半是因这些衣服而起的。

只因他第一次收到她缝制的衣裳时眸光微动,说了一句“还从未有人替孤缝过衣裳”,她便任劳任怨缝了六年,直到后来有一日,她在他的中衣领口发现一株金线绣的蕙兰,方知那一个个点灯熬油的不眠夜,那模糊的双眼,都只是她一厢情愿的自苦。

何婉蕙自比她聪明,深知该往哪里使劲,她压根不必费那力气,只消在宫人缝好的衣物上绣株蕙兰。

沈宜秋如今回想当年的自己,就如冷眼看一个陌生人,心中毫无波澜,只觉不可思议,怎么会有人傻到这种地步?

不成想重活一世,此人会用兰亭真迹向她换一身衣裳,真叫人啼笑皆非。

她看了眼男人的眼睛,莫非真的换了个人么?

世上再没有比这更上算的买卖,她点点头:“殿下不嫌弃妾的女红粗陋便好。”

尉迟越见她一口答应,心中的欢喜几乎要满溢出来,将她圈在怀中揉了两下,随即想到做针线伤眼又伤手,便道:“不必做一身,做条裈裤便是,也不必着急做,孤不缺衣裳穿。”

他想得这样周到,沈宜秋自要承他的情,顺水推舟道:“多谢殿下体谅,妾粗手笨脚,又不曾裁制过男子衣裳,的确需摸索一段时日。”

这裈裤不能不做,也不能做得太好,不然他穿得称心适宜,还想再要别的,岂不是给自己找事。

故此丑话说在前头,到时候呈上去的活计不太像样,他也不好说什么。

尉迟越哪里不知道她这是就坡下驴,上辈子她做起衣裳来又快又好,一条裈裤哪里难得住她。

然而想起上辈子那一身身衣裳,他只觉自己此刻挟恩图报,有些心虚——以他上辈子的行径,实在是一条裈裤也受之有愧,若非她对上辈子的事一无所知,他无论如何也开不了这个口。

他轻轻抚了抚沈宜秋的背,低低地叫了一声“小丸。”

怀中人应了一声:“殿下有何吩咐?”

尉迟越扯了扯嘴角:“睡吧。”

这辈子他一直在竭尽所能地补偿她,可他亏欠过的那个人,与他怀里的人,究竟能不能算作同一个人?

翌日早晨,从校场回来,尉迟越便即遣黄门去宁府送信,邀宁彦昭前往崇文馆赏《兰亭序》帖。

宁十一郎原以为太子昨日在麟德殿的答复不过是推托之词,未料他竟真的邀他前去赏书帖,莫非这《兰亭序》真叫他赏了人?书帖的新主人又会是何人?

昨夜麟德殿席散已近亥时,今早太子一大早便遣人来传信,可见书帖就在东宫,那《兰亭序》的新主自然也在东宫,莫非……

宁彦昭心里一动,随即觉得这猜测甚是不经,《兰亭序》是无价之宝,设身处地去想,太子也不可能将它赏给新婚不久的妻室,即便那人是她……

宁十一郎不再往下想,收回思绪,摒除杂念,便即命仆从备马,披上鹤氅出了门。

到得东宫门外,宁家仆役递上名刺,便有黄门将宁彦昭引至崇文馆。

太子已在馆中等候,见他到了,起身相迎,亲自延他入座,命黄门奉茶:“宁公子请。”

宁十一行礼入座,不动声色地打量太子,只见他作家常装束,一身玄青色襕袍,未戴冠,头发用白玉簪束起,宛如一个寻常文士,但举手投足间气度不凡,只消一眼便知是天潢贵胄。

他神情虽是和颜悦色,但一双眼睛深不见底,审视起人时如刀锋般锐利。

宁彦昭自诩泰山崩于前而面不改色,被这双眼睛看上一眼,也觉背上有些发凉。

与此同时,尉迟越也在打量宁彦昭,他虽已进士科擢第,但还未拜官,仍是一身白袍,一张小白脸仿佛敷了粉,倒比袍子还白上几分。

太子低头看了看自己手背,他每日在校场习武,又顶着日头骑马往来于东宫、太极宫与蓬莱宫之间,自不比终日坐在书斋中不见阳光的宁十一,白得那般离谱,但这肤色也算得白皙,体魄更不是文士可比,无论怎么看都是他更胜一筹。

尉迟越心里的郁气稍微纾解。

你继续演[重生]  军神的软饭Alpha老公  咸鱼穿越逆袭日志  不,我不爱你[穿书]  柯学抽卡进行中  药石无医  令使很好,所以归巡猎了[星铁]  贵族学院万人迷是社恐  我是弱小的东北金渐层  人格战争  你听我解释啊(快穿)  天咒  [足球]豪门队长想退役  每次穿书都被迫神转折  被诡异们觊觎的她  侯府主母(重生)  公平交易[快穿]  当反派是会上瘾的![无限]  我撩过的小美人长成攻了  我夫郎是恶毒男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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