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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天后,乔治顺利从丽痕书店的店员那里拿到了一本《手势施法指南》。
十天后,乔治站在院子里,对着一个上锁的箱子挥舞魔杖念咒道:
“阿拉霍洞开!”
一道蓝色的魔法光束从魔杖顶端射出,精准的打在了箱子上。
大部分魔法在发动时,都会伴随着不同颜色的光束,尤其是攻击性和指向性的魔法,例如开锁咒、缴械咒和索命咒等等。
但也有一些魔法发动时无声无息,并没有什么明显的征兆,像飞来咒、修复咒和漂浮咒。
“啪嗒。”
清脆的声音从锁上响起,锁扣自动弹开。
“终于成功了。”
乔治见状,脸上露出了满意的笑容。
经过了十天废寝忘食的研究,再加上偶尔向来蹭饭的唐克斯请教,他终于可以成功释放出开锁咒了。
而通过这些天的学习,他也知道自己并不是什么所谓的魔法天才。
真正的天才是像赫敏那种,完全没有接触过,没有人指导,在大部分时间都在了解魔法界历史和常识的同时,抽空学一学魔咒,却在开学前就轻松掌握了好几种魔法。
更天才的像斯内普那种,上学期间就可以自创威力不俗的魔咒。
至于邓布利多、格林德沃和伏地魔,那已经不能用天才来形容了。
不过还好,他也有自己的手段。
说是学习了十天,实际上他可以说是学习了二十天。
因为这边身体撑不住要休息时,漫威世界那边的本体又接上了。
学习魔法最重要的是天赋,其次是勤奋,他的天赋不够,那就勤奋来凑。
本体在实验基地,除了训练外就没有其它什么事了,空余的时间不少,他大可以找一根和魔杖差不多的棍子比划着练习手感。
通过不断的练习和感悟,来加快对于魔咒的学习。
只要注意躲避或者背对着监控,不要被发现就好,就算被发现也没什么,反正这个世界也没人知道他在干什么。
以后一旦本体自由了,那么他学习魔法的速度还会更快,因为他相当于拥有别人两倍的时间在学习和研究魔法。
实际上,如果不算是作弊,十天就能学会一个魔咒,在巫师中也算是天才了。
要知道大部分小巫师一年下来,其实也掌握不了多少魔法,差的甚至只能掌握几个。
“接下来就是不停的练习手势施法,直到手势施法成功,就可以考虑下一个魔咒了。”
连续实验了几次,确定已经完全掌握了开锁咒,乔治立马丢开魔杖,开始按照《手势施法指南》的教导,来进行开锁咒的练习。
又过了八天后,通过本体和分身不间断的练习,他总算不用魔杖,也可以成功释放出开锁咒了。
只不过相比于魔杖一两秒就可以释放出开锁咒,用手势代替魔杖施法,基本要差不多七八秒的时间,就算熟练了,估计也要五六秒。
这要是两个巫师决斗,五六秒都够对方巫师用魔杖释放三四个攻击魔法了。
也难怪这种施法方式会被淘汰。
“八月二十一号,今天是洛哈特在丽痕书店签名售书的日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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