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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14章 这算不算逃跑(第1页)

公事,谈完了,就该谈私事了。

可朱葆三欲言又止的看着王学谦,似乎有难言之隐,可现如今的朱葆三已经不是那个在上海深居简出的过气商会会长。

树挪死,人挪活。

别看朱葆三已经七十多了,可自从再次出山之后,精神是越累越好。虽然容貌无法改变,但是脚步勤快了不少,让人啧啧称奇,也不知道他是吃了什么仙丹妙药了。

也只有朱葆三知道,他为什么会如此神清气爽,因为他重新找到了自己的定位,他并不是一个只能用上半生积攒下来的财富,去做慈善的田舍翁。因为做慈善可以让人代替做,他出钱就可以了,但有些事情替代不了。

就像现在,他作为市长,需要为三百万的老百姓谋求一条出路。

而再此之前,他身上的责任,不仅仅没有给他带来更多的负担,而是让他原本已经有些迟暮的晚年,再一次焕发出夕阳的余光。但朱葆三知道,这应该持续不了多久,或许是五年,或许是十年。

作为一个老人,他已不再畏惧死亡,到了他这样的年纪,几乎对意外有着越来越敏感的感知,所以,朱葆三这才为难。儿子不成气候,原本想着让他当个富家翁,浑浑噩噩的过这辈子,也就这么一回事了。可当他看到王学谦的时候,却又不甘心起来。

凭什么朱家就不能富不过三代,摆明了,朱葆三很不看好他的继承者,是否有能力将朱家的生意延续下去。

原本因为政治生涯的结束,已经渐渐冷淡的心思,再一次被勾起来。他有些担心,把比王学谦都大了四岁的三儿子,托付给王学谦,是否恰当?另外。他猜不透王学谦的心思。按理说。朱葆三有这个想法,最合适的人可不是王学谦。而是王鸿荣。可朱葆三深知,如果把儿子托付给王鸿荣,那么最后他儿子必然回到将来的老路上去。甚至老朋友王鸿荣比他这个父亲还会更加溺爱朱子兴,任由他的性子来。将来还不得无法无天?

“伯父。是否有话要嘱咐小侄?”

既然朱葆三让他离开一段时间,当然不是把他的权力架空,而是要保护她。王学谦还不至于如此不知好歹的硬要留下来。

朱葆三双手摩挲着皱巴巴的手背,开口道:“子高,我这个儿子不太成器。”

“三哥,人头熟,见识广。伯父您是太严厉了。”王学谦吃惊的愣了愣神。一时间也不知道该如何回答,只能说一些不痛不痒的话,先应付过去再说。

“你听我说完。”朱葆三摆了摆手:“老三没多少心计,虽然不算是缺心眼。但也容易被人蛊惑。前些年在上海,他干下的糊涂事,真是让人哭笑不得。”

舔了一下干巴巴的嘴唇,朱葆三继续说:“好在你来了,这些天,他跟着你,有不少改变,让老朽颇为欣慰。不过三十岁的人了,再教他做事的道理,就有些晚了。再说,他要是还不懂什么该做,什么不该做,那么老朽即便把他当成一头猪养活,也不会让……”

朱子兴坐在一边,他可听不下去了,什么叫‘把他当成一头猪养活’,养活谁啊!插话给自己辩驳道:“爹,儿子再不屑,也有这么不堪入目吧?”

朱葆三很认真的想了想,说:“嗯,这倒是实话,你起码懂捡好吃的额吃,猪不挑食。”

朱子兴刚想松口气,却没想到朱葆三随后的话,差点没把他气死。

“不过……也差不多!”

朱子兴虽说对老爹如此看轻自己,有着非常强烈的抵抗情绪,心说:“再不如,总好过盛家老四,盛恩颐那个家伙吧?”

和王学谦相比,朱子兴嘴上不说,可心里面确实压力颇大。当然,不如王学谦?他是死都不会承认的。王学谦有什么了不起的。但是要和盛恩颐相比,他的自信一下找回来了。这也是,为什么人总是喜欢和比自己不如的人在一起交往的原因。

当年盛世才如此强势的一个人,虎父无犬子,外人的眼中,盛恩颐一定也差不了多少。可实际上,这差距,太遥远了。

盛家和朱家都是世交,两家商业往来密切。

盛家,朱家和叶家等大家族,控制着中国通商银行的股份,作为一家拥有国家背景的贸易银行,其规模在创办之初,在上海滩也是数一数二的。

朱家和盛家的往来,在子女中更是频繁。

想起来哪位靠着老婆代考,才拿到学位证书的损友,再看看在边上的王学谦,朱子兴暗自在心里想好了,他一定要找机会,回上海去,再也不能在王学谦的身边晃荡,他深怕,要不了多久时间,他心中最后一点自信,都要被王学谦祸害干净了。

可让他吃惊的是,朱葆三却开口说了他这辈子都难忘的一段话:“子高,伯父和你伯母当年为了生计,整天在外奔波,膝下儿女都是好他们的大姐一手带大的,小孩子带小孩子多不成器。老朽年过古稀,想要再教导他们,已经有心无力。而他才过而立之年,想要看护他一辈子已经不可能了,伯父厚着老脸,将他托付给你……”

犯罪调查事实录  大国农业:我有超级农业技术  炎龙令  九星重楼  南墙  穿越成为失落文明的监护AI  家父辛弃疾  继承四合院后我嫁给糙汉了  炮灰女配发疯,纵享缺德人生  Big胆,你也敢抓神?  偏要抢  逆贼你作甚  明月入君怀  长姐难为  小反派她有自己的想法  迷迭香  无敌狂龙  从流星街走出的猎人  人在超神,一对铁拳  盗墓:开局离地焰光旗认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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