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说屋

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第86章 我们不去占领(第1页)

从粟特不远万里来到鄯善的这队商人,装扮很有异域风情。

他们个个高鼻深目,头戴尖顶虚帽,帽子有前檐,便于遮阳远视,宜于长途旅行。衣裳则是翻领、对襟、窄袖,突出身体线条。

不过走在前头,牵着三头珍贵白骆驼的首领,汉名为“史伯刀”者,因为有些发福,肚子上的线条便格外突出。

要放过去,粟特人来到扦泥,都要被土里土气的楼兰人好奇地盯着围观,可这次,却是粟特人诧异地看着扦泥城里的新气象。

不同于他们印象中,灰扑扑冷清清的小城邑,仿佛焕发了活力。集市上多了许多摊位,叫卖本地刚丰收的葡萄、做好的羊肉、胡饼、粟饼、芦苇席等,除了粟特人外,还真有不少来自其他邦国的人流连其中,多是往来大汉的西域诸邦使节成员。

也偶尔能看到扦泥本地的贵族路过,在这炎热的八月里,他们抛弃了笨重的毡衣毡帽,也不再穿罗布麻织的粗布,而统统穿上了轻盈的丝绸衣裳。皆是右衽的汉式衣,下面则是锦绔,套着一双皮靴有点不伦不类。

更怪异的是,明明是西域胡人的高鼻深目,有几个年轻贵族却蓄发,梳了一头汉式椎髻,相互遇上了,也不再行楼兰人的礼节,反倒作揖起来。

史伯刀一问才知,这鄯善王及其夫人从大汉归来后,引发的风潮。

这两个月里,在鄯善王提倡下,贵族们不但开始学习汉语。衣裳以汉家衣冠为好、见面要拱手作揖、以梳汉式发髻为美,甚至在贵族聚会时,不再食用胡饼,反倒以使用筷著为优雅,分案而坐,吃起粟米饭来。

当然,这股风气,只是富裕有余钱,且闲着没事干的贵族在瞎折腾,还未刮到平民百姓那儿去。亦有不少老派保守的贵族坚持传统,冷眼旁观。

粟特人穿城而过后,暗暗窃语道:“果然如于阗人所言,鄯善王以胡效汉,真是驴非驴,马非马,所谓骡也。”

作为南道大国的于阗,自然是看不上鄯善王这种抛弃传统的做法,觉得不伦不类。

但史伯刀更在意的却是另一件事:鄯善国收取的过路费,竟然降了整整一半!

而城外还专门设置了客舍,供往来使团商贾居住,虽然要价不菲,鄯善王更声称,已经在汉官任侍郎斡旋下,和婼羌的去胡来王达成盟誓,两邦同为大汉臣属,不互相攻伐,婼羌也不再抢劫鄯善国境内的商队。

正是这些举动,让扦泥城恢复了繁荣。

粟特人的贸易网络遍布西域,史伯刀数月前更亲自来过一趟扦泥城,所以能猜出,这一切的背后,应该有一只手在推动。

“鄯善真正的王不是尉屠耆,而是那位任侍郎。”

“如此看来,任侍郎确实是喜欢贸易繁荣,或许不会像其他汉官一样,厌恶低贱我们。”

史伯刀拍着骆驼背上驮着的大袋子笑道:“也不枉吾等来回奔波,为他找寻所需之物。”

……

“吾等不但要送给鄯善牛耕积肥之技,送给鄯善贸易繁盛,还要送给鄯善文字。”

而城东坞院内,在陶少孺禀报,说已将从敦煌买来的《孝经》《凡将篇》抄录成数份,不日便可向粗识汉语的楼兰人传授时,任弘十分满意。

楼兰人,是没有本土文字的。

但他们已通过种种途经,接触到了许多种文字,除了汉文外,还有粟特商人带来的粟特文,大夏、波斯银币上的希腊文波斯文。

随着楼兰鄯善的发展,迟早会有运用文字的需求。

不过据任弘所知,在历史上,楼兰人虽然也以汉文为官方文字,但最为流通的,却是一种名为“佉卢文”的北印度字母文字。那是数百年后,随着月氏人的贵霜帝国崩溃,一些信仰佛教的贵霜难民带来的。

文字是潜移默化的,对一个民族文化、思维影响极大。

在西域,汉字算是起了个大早,赶了个晚集,虽然这和西域诸邦语言与汉语差别太大有关,但朝廷在意识形态输出上不上心也有关系。

“宣传思想阵地,我们不去占领,人家就会去占领!”

于是任弘便轻轻一推,提前了楼兰人接纳汉文的进程,有鄯善王夫妻背书,鄯善国掀起了一场学习汉语的风潮,任弘也勒令这场文化输出的主力陶少孺要尽快习得楼兰话。

妖怪坑我进警局的那些年  幼儿园小仙女她五岁啦  以理服人  那天使地女孩对我说  傻逼才和垃圾在一起  真千金想开了  爆宠甜妻:总裁,坏死了!  [穿越]山河不夜天  穿成虐了病娇的恶毒女配  重生之沉云夺日  买房只要9块钱  穿成霸总文里的苦逼秘书  第八号  被隔壁直男掰弯怎么办  恃靓行凶  我在剧本里呼风唤雨  时尚先生  逢场入戏 完结+番外  拾荷  鸳鸯锦  

热门小说推荐
我,最强概念神

我,最强概念神

少年林昊在觉醒测试中以失败告终,但也不算完全失败,至少有了以精神力赋予所想之一切的力量。哪怕失去了面板,但依旧强势,从微末之中崛起,只为完成父母给予自己的复仇宿命。但当走到半途时,林昊才恍然所觉,原来,他才是这天地之间最大的劫p...

我在北宋乡下教书糊口

我在北宋乡下教书糊口

小护士方霖铃(原名温小北)逛街时得到一只穿越神器,可以在任意时代来回穿越四次。不穿白不穿,于是她穿了。时间北宋。地点一条破船。身份一落魄诗人的侄女,还是大龄剩女。举目四望,身边只有一个中风的舅舅,一个哭哭啼啼的舅妈,一个四岁奶娃子,一只空空的钱袋。霖铃这开局有点难搞…为了捞米,霖铃只好拿着舅舅名片去他笔友开的书院里应聘,登上讲坛当一名诗赋课教习。上班第一天,霖铃在心中发誓等我赚够一个月工资立马跑路,谁都别想拦我!上班一个月,霖铃等我打脸完那个装逼老男人同事以后立马辞职,谁都别想拦我!!上班二个月,霖铃等我降服班里那个官二代刺头以后立马辞职,打车都不用单位报销!!!上班三个月,霖铃班上有人生病厌学,等我回现代搞点抗生素小零食给他们以后立马跑路,谁拦我我骂他全家!!!!上班四个月,已经痊愈的舅舅拄着拐杖来到书院,一眼看到松树底下站着一个俊俏少年,正带领一群小鲜肉背唐诗三百首。舅舅颤颤巍巍地过去铃啊,咱啥时候回家…霖铃这个…那个…(挠头)魔蝎小说...

慢半拍的大聪明

慢半拍的大聪明

关于慢半拍的大聪明(本文架空不具备考据价值,男主会有但会是工具人,不喜误入。)你敢信,我一个大聪明胎穿了一个小傻子!柏灵秀小名糖糖,抬头望天,慢悠悠的抬起袖子,擦了一下流出来的口水。这是什么地狱级的待遇?一个天才少女,穿进傻子壳里的生活日常。...

每日热搜小说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