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自从知道了莳花馆的祖师事件后,张思源便再也没了逛下去的心思。
跟在红袖的身后,听着前面三人不断地讲述着,他的思绪早就飘到了千里之外去了。
他不清楚这个祖师有多大的能耐,但是他的想法是,既然对方还活着,而且走出去过。
那就说明,自己也可以。
只要找到了出口,找到了出去的办法,还怕出不去?
“张公子,跟你说话呢,想什么呢?”
就在他胡思乱想的时候,红袖突然停下了脚步,笑吟吟地说道:“是不是这里不合公子心意?”
刘念秋与苏薇对视了一眼,立刻便猜到了张思源心里所想。
在这种情况下,其实她们也是一样,只不过有个伴,不会像张思源那般胡思乱想。
“没什么,就是觉得这荒城太大了,以咱们这种逛法,根本没办法逛完。”
听到他的回答,红袖突然说道:“其实咱们还可以选择另一种方法去逛。”
“什么方法?”张思源下意识地开口询问。
红袖掩嘴轻笑:“在这荒城,与其它地方不一样。
整个荒城,大大小小的传送阵有十多个之多。
只要有钱,为了省力,咱们可以用灵石开路,以传送阵为目的,不断地传送到下一个地点,就可以省去很多的时间。”
张思源听到这个说辞,顿时苦笑连连。
一个传送阵,需要一块灵石,他们四个人,也就是说需要四块灵石。
而且花费这种灵石,竟然只是为了逛街。
这着实有点奢侈了。
当然,他的思想还有点守旧,还以为是外面的世界。
自上次比试之后,他手中的灵石已然有不少,花费几十块灵石逛一下这荒城,也没什么不可。
就在他准备答应的时候,红袖再次说道:“公子,要不咱们便利用这传送阵?”
其实红袖有自己的想法,她是不想利用这种方式去逛街的。
她现在就想着,在这城里多逛一天,就可以跟张思源多接触一段时间。
如此一来,感情升温,岂不正合她意?
她就是这么一个女人,只要喜欢,就要去追求,根本不用把自己的想法藏起来。
这是对自己的不公平!
不止是她,莳花馆的弟子全都是这种心态,也是从祖上传下来的。
偏心的师尊?不过是我的炉鼎罢了 夫人,请受少帅一宠! 缅北:致命诱饵 豪门娇婿 从流民开始修仙 我,天牢镇万古,背后力挺女帝! 见伊思情 守护灵的圣杯是我 醉殇 战神出狱:绝世强龙 女穿男:小正太娶妻又生子 宠妾灭妻:侯门主母不当也罢 名柯:储备粮他造反啦 正经老板不当,你非要去做渣男 莱奥的超凡笔记 曦日永恒 除了修炼,师妹她样样精通 镇守仙秦:地牢吞妖六十年 啥!那小子竟然不想继承帝位? 拒绝十亿暴富,我选择当女儿奴
郑毅从蓝星穿越到修仙世界,却碌碌无为,躺着在修仙界底层成为散修一枚。偶尔穿越到末日世界,血月横空,丧尸横行,厉鬼丛生这里简直是魔修的天堂。杀丧尸,炼厉鬼,噬幽魂,啖尸丹,修为蹭蹭的往上涨,不但没有天谴,修炼度还贼拉快,你说这上哪说理去?郑毅只能大喊一声,这不科学。然后转身回到修仙界,卖掉仙城居住权,连夜投奔魔域去了。摄魂宗,养尸宗,天魔教,噬魂道魔道宗门,我来了。郑毅大吼着,兴奋的投入到恶名昭彰的诸多魔宗怀抱。摄魂幡,引魂阵,黑煞功,养尸功郑毅热烈的投入到研究魔道法门的热情之中去了。别人修炼魔功,不是被正道拍死,就是被天谴,五雷轰死。而我是郑毅,正义的郑,正义的毅。代天行道,修炼魔功,功德无量。当有一日,郑毅布置下三十三万摄魂幡,号令百万恶鬼,操纵十万天尸,魔气滔天,围攻正道圣地的时候。无论是正道大能还是魔道大佬们都麻了。他们一起高呼出声,道你这魔头,为何没被老天爷劈死?这不科学啊!...
关于三千收尸军,杀到天下尽归心穿越大乾成了最底层的收尸人,本想和美丽的嫂子,憨傻的弟弟好好过日子,却遇到北莽扣关,收完尸逃命跑路!遇到女将军问做我的幕僚,一起救民于水火!霸气老王爷问本王收你当义子,救国救民,来日承继本王之王位如何?江湖第一游侠问朝廷已无可救药,与我等一起反了,功成之日,许你裂土封王!李长明摇了摇头没兴趣,这些我都行,不信?我抢给你们看!...
...
关于末世开局蹬三轮,经营移动超市姜禾在新世界当了半年冤种后,超强经营系统才姗姗来迟。绑定完毕,她开局蹬一辆小三轮,经营一家移动超市,另外还要做各种奇奇怪怪的签到任务,获得进货时间。宿主,看到那座火山了吗?拿下它,你可以有5分钟进货时间!就此,姜禾成了末世独树一帜的奇葩,显眼包!售卖的货物被各方人士疯抢,各大基地争着抢着让姜老板来摆摊。姜禾带上移动超市,走遍大江南北,小三轮直接爆改豪华房车,小超市升级成商业帝国,美食日用品神奇宝贝,应有尽有。在曙光超市,只有你想不到的,没有你买不到的!天灾末世极热洪灾极寒冰雹虫灾地震极夜暴雨龙卷风(没丧尸,后期有变异动植物)...
重回七零年代,她有前世几十年的记忆,还有天赐的随身药田空间,并修得一身高超医道,金手指粗壮的她,努力经商,成就圣手国医之名。前世那个她只能仰望的腹黑无敌大霸主,此生,她却在他落魄之际,提前将他俘虏,经历重重磨难,终于圆满,和他生出一窝小猴子,奔向完美幸福的生活。空现代,双洁,女强,甜文,苏爽,请勿考据!求收藏求...
我追随宋哲十二年,当了他十二年的舔狗。他追求女孩我替他出谋划策,他表白我亲自给点蜡烛。我见证了他爱上一个又一个人,与她们缠绵再到分开。我熬走了他周围所有人,终于下定决心向他表白。当我借着酒劲准备时,却听到他与朋友的恶意交谈,这时我才知在他眼中我只是玩具,可以随意送人。哥,如果你看不上温柔,你就让我尝尝呗。好啊,我叫她来。攒足失望之后,我带着全额奖学金,于大洋彼岸享受人生。他却疯了似的满世界地寻找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