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人们望去,魂力渐散,不一会儿惊呼声响起。
只见莫剑一手握剑,另外一手按着剑柄,他的魂气就像洪水般从体内宣泄,元力已经发动,在他身后,一只巨大的玄龟魂印正缓缓漂浮。
那玄龟呈现淡金色,厚撼无穷。
这边缓气的白夜瞳孔微紧。
七重天上的玄龟天魂?
剑锋闪烁绿芒,以剑为中心形成了一个巨大的龟甲,将风逍遥的魂力完美的阻隔在外。
风逍遥这可怖一击,竟被挡下!
他眼神顿紧,却见莫剑倏然反转剑锋,那把古朴的剑身大力一颤,震开风逍遥,剑尖笔直刺去。
“糟糕!”
“风逍遥要败了!”
呼声骤起。
就在这千钧一发之际...
风逍遥突然抬起手,朝那剑尖轰去。
想要以血肉之躯阻挡兵戈吗?
白夜神情一紧,倏觉不对。
不好!
风逍遥五指紧扣,像是抓着什么。
哗啦。
这时,一记诡异响声冒出,只见一团血红色的迷雾炸开。
莫剑完全被迷雾笼罩,风逍遥嘴角扬起狰狞,冲了进去,可怖的魂力在他指尖窜动,刺向迷雾中的身影。
“这是困魂粉?”白夜脸色一紧。
“卑鄙!”
藏龙院人皆愤慨不已,一齐冲了过去。
言风也不犹豫,冲向风逍遥。
比斗之中,公平对决,除了兵刃,其他丹药、器物法宝皆不得使用,这是规矩,但风逍遥却公然破坏规矩,更暗中伤人,如何能不让人气愤?
但众人终归是慢了一拍,风逍遥发动的偷袭实在太突然了。
咚!
同一时间,迷雾中响起炸裂声,两个身影从里头飞出。
风逍遥率先落地,他却连连后退,手指已经弯曲,竟被折断,嘴角更是溢着鲜血。
反观莫剑,也不好受,胸口开裂,血肉模糊,浑身的魂气溃散,不过让人震惊的是他的魂力竟有一种神奇的治愈能力,正快速的愈合他身上的伤势。
“变异天魂?”
白夜神色一紧。
这莫剑难怪能成为藏龙院高手榜第一,携七重天变异天魂,岂能是泛泛之辈?不过他既用剑,怎会是这种明显偏向于防守的天魂?
四周哗然不断。
藏龙院的弟子刚冲上去,便被圣院之人逼退,两边针锋相对,场面有些控制不住。
“都住手!”
言风淡喝了一声,走了出来。
我是超级大赢家 重生饥荒年代:我重生有挂我怕啥 带着红包群回八零:肥女要翻身 指导女儿练飞刀,吓得警察让备案 血脉剑神 宠妻如命:傅少,隐婚请低调 梦幻西游之宠物精灵 大召荣耀 常宁洛商司春日离情在线阅读 生活随想随思记 湘西轶事 穿越东京泡沫时代 火影:明朝人漫游忍界 天命神图 我以狐仙镇百鬼主角吴劫蒋尘 最佳恋爱对象 全能透视高手 高武:序列降临,我隐藏了排名 疯批丫头的糙汉老公非人类 全能大画家
郑毅从蓝星穿越到修仙世界,却碌碌无为,躺着在修仙界底层成为散修一枚。偶尔穿越到末日世界,血月横空,丧尸横行,厉鬼丛生这里简直是魔修的天堂。杀丧尸,炼厉鬼,噬幽魂,啖尸丹,修为蹭蹭的往上涨,不但没有天谴,修炼度还贼拉快,你说这上哪说理去?郑毅只能大喊一声,这不科学。然后转身回到修仙界,卖掉仙城居住权,连夜投奔魔域去了。摄魂宗,养尸宗,天魔教,噬魂道魔道宗门,我来了。郑毅大吼着,兴奋的投入到恶名昭彰的诸多魔宗怀抱。摄魂幡,引魂阵,黑煞功,养尸功郑毅热烈的投入到研究魔道法门的热情之中去了。别人修炼魔功,不是被正道拍死,就是被天谴,五雷轰死。而我是郑毅,正义的郑,正义的毅。代天行道,修炼魔功,功德无量。当有一日,郑毅布置下三十三万摄魂幡,号令百万恶鬼,操纵十万天尸,魔气滔天,围攻正道圣地的时候。无论是正道大能还是魔道大佬们都麻了。他们一起高呼出声,道你这魔头,为何没被老天爷劈死?这不科学啊!...
关于三千收尸军,杀到天下尽归心穿越大乾成了最底层的收尸人,本想和美丽的嫂子,憨傻的弟弟好好过日子,却遇到北莽扣关,收完尸逃命跑路!遇到女将军问做我的幕僚,一起救民于水火!霸气老王爷问本王收你当义子,救国救民,来日承继本王之王位如何?江湖第一游侠问朝廷已无可救药,与我等一起反了,功成之日,许你裂土封王!李长明摇了摇头没兴趣,这些我都行,不信?我抢给你们看!...
...
关于末世开局蹬三轮,经营移动超市姜禾在新世界当了半年冤种后,超强经营系统才姗姗来迟。绑定完毕,她开局蹬一辆小三轮,经营一家移动超市,另外还要做各种奇奇怪怪的签到任务,获得进货时间。宿主,看到那座火山了吗?拿下它,你可以有5分钟进货时间!就此,姜禾成了末世独树一帜的奇葩,显眼包!售卖的货物被各方人士疯抢,各大基地争着抢着让姜老板来摆摊。姜禾带上移动超市,走遍大江南北,小三轮直接爆改豪华房车,小超市升级成商业帝国,美食日用品神奇宝贝,应有尽有。在曙光超市,只有你想不到的,没有你买不到的!天灾末世极热洪灾极寒冰雹虫灾地震极夜暴雨龙卷风(没丧尸,后期有变异动植物)...
重回七零年代,她有前世几十年的记忆,还有天赐的随身药田空间,并修得一身高超医道,金手指粗壮的她,努力经商,成就圣手国医之名。前世那个她只能仰望的腹黑无敌大霸主,此生,她却在他落魄之际,提前将他俘虏,经历重重磨难,终于圆满,和他生出一窝小猴子,奔向完美幸福的生活。空现代,双洁,女强,甜文,苏爽,请勿考据!求收藏求...
我追随宋哲十二年,当了他十二年的舔狗。他追求女孩我替他出谋划策,他表白我亲自给点蜡烛。我见证了他爱上一个又一个人,与她们缠绵再到分开。我熬走了他周围所有人,终于下定决心向他表白。当我借着酒劲准备时,却听到他与朋友的恶意交谈,这时我才知在他眼中我只是玩具,可以随意送人。哥,如果你看不上温柔,你就让我尝尝呗。好啊,我叫她来。攒足失望之后,我带着全额奖学金,于大洋彼岸享受人生。他却疯了似的满世界地寻找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