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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千二百零一章咿呀(第1页)

以前,没生两个小家伙儿时,唐夜溪每个周六的上午都要带唐小初和唐小次回娘家。

生了两个小家伙儿之后,孩子小,出门不方便,有几个月没去。

现在,两个小家伙儿大些了,能出门了,又恢复了他们没出生时的规律,每个周六的上午,唐夜溪都要带着两个小家伙儿回娘家。

她的童年满是阴影和坎坷,没人爱她。

现在,她的儿子们有很多很多人疼爱,这是她乐见的。

虽然血缘关系是产生感情的首要原因,但要想感情深厚,需要相处和来往。

一般来说,感情和相处来往成正比,相处来往的越多,感情越深厚。

她爸妈都是精明能干的人,有丰富的人生经验,几个哥哥都是各个领域中的翘楚,她和孩子们多和她爸妈、她哥哥们相处对她和孩子们都有好处。

她希望她爸妈、她哥哥们和她的孩子们感情好,于是,只要天气好,孩子能出门了之后,每个周六她都要雷打不动的去温家。

温家人摸到了这个规律,一家人都会尽量在周六这天空出时间,回家看他们的宝贝外孙外甥。

顾时暮有时候会和唐夜溪一起带孩子到温家和温家人聚一聚,但大多数时候他还是会选择在这半天时间里努力把公司的事情全都处理完。

这样,剩下的一天半周末,他就可以心无旁骛的陪他的老婆孩子了!

这天,又到了周六。

早晨,他和唐夜溪一人抱一个小不点儿,照顾他们吃早餐。

他抱着老三小参,唐夜溪抱着小幺小鱼儿。

小参的性格有点像小初,老老实实的被他抱着,眼睛盯着他手里的勺子,他的勺子稍稍往前一递,他就像小鸟儿接大鸟儿嘴巴里的食物一样,小脑袋往前一探,把勺子里的食物吃的干干净净。

小家伙儿吃的一脸认真的小模样可爱到爆,他还年轻,可看自己儿子的表情已经一脸老父亲的慈爱了。

小鱼儿就没他三哥这么老实了。

他严重怀疑,他给他小儿子起错了名字。

叫了小鱼儿,就真和一条滑不溜丢的小鱼儿似的,除了睡觉的时候老实,只要是醒着,就没一点安稳时候。

吃饭的时候也不好好吃,他妈妈喂他还不行,他自己手里还拿着一个奶黄包,手也撕,牙也咬,奶黄包到他手里只片刻,就没了奶黄包的样子,变成了一坨奇形怪状的东西。

大概是因为自己小时候吃了太多苦的原因,唐夜溪特别宠孩子,对孩子温柔有耐心,只要不是原则性的问题,她从来不会违逆两个孩子的心意。

比如小鱼儿这种拿着奶黄包用两只小手撕扯,“分尸”一样的行为,唐夜溪也由着他。

他吃不了,唐夜溪也不嫌弃,更不会浪费食物,不管小家伙儿把东西“折磨”成什么样,她都会把东西吃下去。

顾时暮看不过去了,对她说:“溪溪,我们养只狗吧,养只金毛,听说金毛很温顺,不但不会咬孩子,还会帮着看孩子。”

“怎么忽然想到养狗了?”唐夜溪不解的看他,“你不是不喜欢养狗吗?”

太子爷儿喜欢狗,也喜欢猫,但是不喜欢自己家里有狗和猫。

因为他有轻微的洁癖,觉得动物不如人干净,受不了家里有动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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