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说屋

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第六章 各有看法(第1页)

陈志顿了顿,又继续说道:“我认为,死者受伤以后,想外出求救,因此,从床上滚落到了床边,所以,在床上和床边才有大量的血迹。他挣扎着想出去的时候搬动到了电视机,使得电视机砸了下来,然后他一路爬到了门口。这个时候,他由于失血量太大,已经进入了濒死期,勉强来到了门口,最后也就死在了那里。”

“分析的不错,才工作没多久,敢这样分析,不错不错。”秋宇一边说着一边向陈志竖起大拇指,投去赞赏的目光。

确实,很多年轻民警在刚工作没几年的时候,老是认为自己没经验,没水平,对自己没信心,经常想说的不敢说,该说的也不说,时间一长,就变成了想说也不会说了。每个人的成长,都需要别人的肯定,特别是对于年轻人,多给予肯定,就能让其多一分自信,对其自身的成长可谓相当的重要。

每当这种时候,秋宇总会多给予别人一些肯定,甚至一些表扬。不管说的对与错,不管说的有没有漏洞,至少,他跨出了这一步,这个时候,他最需要的,仅仅就是一个肯定而已。

“都说说,有不同意见吗?”秋宇向一个个同事的脸上望去,声音里露出隐隐的期盼。

杨成闻言,大声说道:“秋队,我部分同意他们两人的看法,但是有几个问题我没想明白。我觉得,这也是疑点,提出来大家参考参考。”杨成顿了顿,又继续说道:“第一个疑点:旅社每天晚上两点关闭大门,如果嫌疑人作案后马上逃离了现场,那他是往哪里逃离的,又是怎么出去的?”

“第二个疑点:死者颈部受到如此严重的创伤,动脉静脉全被割断,嫌疑人就算动作再快,最起码手上和凶器上肯定会沾上大量的血迹。逃离的时候,楼道、墙壁、扶手、旅社的大门,这些地方,总会有一点点的血迹留下。但这些地方我们都仔细勘查过,根本就没有。而且,就目前情况来看,死者头上还有别的伤。这就说明,嫌疑人并不是直接切断死者颈部就逃离了现场,而是在现场还是有一定逗留的时间。既然如此,那他身上沾染上血迹的可能性就非常大,但是,为什么所有的血迹,仅仅只出现在了房间和门口的区域,其他地方就再也没有发现血迹。”

“第三:也是我现在最想不通的,从刚才陈志介绍的情况来看,死者死于凌晨两点半以后。这个时间,死者应该是在睡觉,但尸体却是衣着完整,难道死者的生活习惯就是如此,连睡觉都要把所有衣服穿得好好的?最起码,外衣外裤总得脱了吧!”

“第四:死者受伤后为什么没有求救?我总觉得,死者虽然受的伤较重,出血的速度比较快,但绝对不可能连一两分钟的时间都撑不到。这段时间,完全足够他跑出房间求救。就算他脖子断了发不出声音,也可以出来敲其他房间的门求救,但是,他为什么没有这么做?另外,我认为,气管断了,不是不能发出声音,而是不能发出很大的声音,但绝对不是一点声音都发不出来。秋队刚才介绍过他审问杜勇的情况,我完全同意死者到了门口被杜勇发现的时候是出于濒死期,所以他脖子里只发出了很轻微的声音。还有,杜勇说死者发出的声音像是在求救,这一点,我觉得只是杜勇主观上的想法,并不一定就是事实。”

“第五:303号房间的门锁是完好的,没有被破坏的痕迹,嫌疑人是怎么进入室内作案的?有专业开锁的工具?还是有钥匙?还是死者睡觉不锁门?死者怎么会睡得这么死,连有人打开了房门都不知道。”

“第六:不知道大家有没有注意一个细节。303房间的球头锁朝外的锁头上没有血迹,而朝里的锁头上有血迹,而且血迹是呈擦拭状的,证明朝里的锁头,是手上沾染了血迹再去开门而留下的。这说明什么?我认为只有一个解释:死者被害的时候,房门是关闭的。嫌疑人进门前,手是干净的,所以外把手上没有沾染上血迹。作案后,他手上沾满了血迹,打开房门的时候,才在内门把手上留下了血迹。但这又解释不通了,这起案件,嫌疑人应该是准备充分,进来作了案之后就快速逃离了现场。而要做到快速作案离开,就一定不会关闭房门,嫌疑人进入房间以后,房门就应该是开启的。但这样一来的话,门的内侧门面和锁头上就都不会留有血迹。到底当时的门是开着还是关闭,两种分析很是有些矛盾,我到现在也没想明白。”

杨成一口气说完这些,端起茶杯咕咚咕咚的喝了几口水,才说道“我的观点就是这些,大家帮我分析分析,至于作案动机,其他调查结果没出来之前,我不妄下结论。”

秋宇在杨成发言的时候,一直不停的记录着,等杨成说完,又在笔记本上几个地方,重重的画了几个问号,才抬起头来说道:“杨成说的这些大家都听懂了吧,你们是怎么想的?”

一直没说话的张大鹏坐直了身子,看了看众人,说道:“我谈谈我的想法。”说完,深吸了一口气才又说道:“我觉得杨成说的很有道理,但是也可以解释。首先,嫌疑人逃离现场没有留下任何痕迹的问题。现场的环境大家都看到了,整个旅社,进出人员非常的多,又是公共场合,并不具备提取灰尘足迹鉴定的条件。而是否遗留有血迹在嫌疑人身体上,我个人认为,应该有,但不会太多。特别是该案现场,虽然血迹很多,但应该都是嫌疑人逃离后才留下的。所以,血迹只沾染在了嫌疑人的上半身,鞋子上,特别是鞋底,就应该不会沾染上血迹。因此,逃离的时候就不可能在逃离路线上留下血迹。大家都认为死者是在床上遇害的,嫌疑人应该是作完案后立即逃离现场,我也赞同这个观点。结合这两点,嫌疑人就应该是在距离门最近的位置对死者进行攻击。案发当时,嫌疑人站在床尾,也就是最接近门边的位置,猛的将死者从床上拖过来攻击,攻击完后,迅速逃离了现场。如此一来,嫌疑人的鞋子上就肯定不会有血迹沾染了。”

“还有,虽然说旅社晚上关闭大门,但每个楼道的拐角处,只有一道高一米五左右的矮墙,上面并没有用防盗栏之类的东西封死,高度也不是很高,嫌疑人从一楼到二楼之间的拐角处跳下逃离出去,也是很有可能的。”

“至于死者穿衣睡觉这点,我个人觉得也有可能是死者自身的习惯。还有,现在是3月份,白天没什么,晚上还是比较冷的。而房间里只有一床很薄的被子,死者又没有多余的东西,穿衣而卧很有可能是因为冷,也有可能是因为身上有贵重物品。”他说完,看向陈志,问道:“陈志,尸体衣服包里检查过有什么东西么?”

“检查过了,没有。”陈志回答道。

“那就可能是因为冷的关系。至于他为什么没有求救,我认为是死者自己耽搁了时间,到想要求救的时候,已经来不及了。死者在睡梦中被袭击,到发现自己前颈部受到了严重创伤的时候,心理上会有一个缓冲期,然后做的第一件事,应该是自救。怎么自救,就是堵住自己的伤口。因此,他极有可能顺手拿起被子塞住创口,慌乱之下摔倒在了床边的地面上,伤口里的血迹大量的涌出,流在了床边,才形成了一个很大的血泊。最后,他挣扎着想出去求救,才搬倒了电视机。当他来到门口的时候,身体内的血液已经所剩无几,于是,昏倒在了门口,最后也死在了门口。”

“至于门锁的问题,我个人认为,还需要继续进一步的勘查。也许门锁本身就是坏的,虽然里面是锁了,但是外面同样打得开。还有,里面的把手有擦拭状血迹的情况,我觉得还是得到现场做个试验,看看是不是门会自动关闭,还是因为窗子开着有风的原因?如果是被风吹了关起来的或者门会自己关闭,那这个也就能解释了。”

张大鹏看了看秋宇,又看了看大家,说道:“我就说这些,没了。”

“这里我觉得大鹏说的有些矛盾,我提下我的看法。”杨成见他说完,又说道:“照你说的,死者伍德才睡觉不脱衣服,有可能是因为夜里冷的关系。现场挂着袜子的那扇窗子是开启的,既然他觉得冷的话,又为什么不关窗子?这很矛盾。所以,我认为,他穿着衣服睡觉,跟冷不冷,应该没有多大关系。”

众人闻言,开始七嘴八舌的争论起来,气氛变得越来越活跃,连一些平常不爱说话的都各自提出了一些看法,会议室里不时传出争执的声音。

大宋安乐侯  我在未来当天使  种田奇侠传  洪荒扫地三年,被迫成为截教教主  因为喜欢,所以恋爱不想五等分  穿越后一心给夫君养老送终  从夺嫡失败开始  妖牛传  女皇的工具人  大佬今天又凶残了吗  三千缘劫  穿书后我成了男主的坐骑  我真不想如此无敌  人在东京签到都市传说  张天师:开局签到千年老魃  九幽霄云  修仙之玄灵界  穿越之财迷炼药师  快穿宿主她是满级绿茶  泯然众人的幸福  

热门小说推荐
去他的白月光

去他的白月光

统一六国的天子,广纳后宫,各诸侯国纷纷献上王姬,只为博天子一笑。可惜美人们福薄,没过多久便死的死,伤的伤。一封诏书令下,天子言明要赵王最漂亮的女儿。天下人皆知,赵王的三女儿姜玥绝色倾城,为了不让宝贝女儿送死,赵王找了个替死鬼,他的第十一女儿姜姒。—姜姒身为赵王第十一个女儿,因着生母身份卑微,在宫中备受排挤,到最后还要代替姐姐进宫。她战战兢兢度日,丝毫不敢暴露身份,只想保住小命,期望有朝一日能和生母团聚。姜姒没能得天子召见,却遇到个模样好看的内侍。内侍待她极好,给她讲话本,做糕点,还托人从宫外带许多新奇的玩意。直到某日,她亲眼看到内侍谈笑间赐官员车裂之刑。当夜,内侍再次来到宫中,对上她煞白的脸,骨节分明的手指落在她的红唇上,姒姒都知道了?天子日日宿在她宫中,姜姒以为天子多少有点喜欢她,却和姜玥同时陷入险境时,被他所弃。这才知道原来天子早就知晓她是冒牌货。之所以留她在身边,只是因为她和姜玥有几分相似。姜玥是他心尖尖的人,是他爱而不得的白月光。她只是替身而已。死里逃生后,姜姒决定带着生母远走高飞,却被士兵团团围住。为首的那个,正是多日不见的天子。他眸色如泼墨般,似笑非笑姒姒要到哪里去?—没有人知晓商阙付出多大代价,才能和姜姒再次相见。魔蝎小说...

女尊一夫两侍我靠美食筑巅峰

女尊一夫两侍我靠美食筑巅峰

关于女尊一夫两侍我靠美食筑巅峰女尊文多男主女主不恋爱脑事业感情双线本书又名温馨提示本文是古代女尊世界美食经商文,不是大女主逆袭打脸爽文,整体风格是温馨平淡的哦,没有太多打脸情节,女主善于找靠山抱大腿。陈娇娇一觉睡醒后发现自己穿越了,穿越到了一个没有宫寒,没有大姨妈,女人不用生子,女人可以当家做主考科举的女尊世界。同时这也是一本女主靠科举升官发财的科举文,自己是文中前期的炮灰垫脚石,为了改变家族命运,陈娇娇决定紧抱书中女主大腿,迎娶女主大龄未婚的哥哥,在女主发达前跟女主家打好关系。顺便准备开个小酒楼继续发扬现代美食,结果一不小心酒楼越开越大,从小小的清水县开到了府城,又从府城开到了天子脚下酒楼开腻了,顺便再开个美容店,结果美容院又一路做大开到了京城,然后王府世女成了陈娇娇的好友,还非要把自己暗恋的白月光塞给陈娇娇,王府小世子看上了陈娇娇,哭着闹着要去陈家做小侍。陈娇娇能怎么办,只能含泪收下两个小侍了。这是一个现代美食博主迎娶白富美走上人生巅峰的故事。...

从灵气复苏开始当神明

从灵气复苏开始当神明

从灵气复苏开始当神明作者感性认识完结  简介  林渐青作为公司底层社畜,吃棒棒糖时走狗屎运吃出一枚神格来。  什麽?蓝星灵气复苏?!黑暗生物肆虐?!  林渐青不要紧,我,新晋神明,V我一亿,等我重建神国,拿回属於我的神力,就封你为我的从神!  众人信你个鬼!  出差在国外的男友我老婆成神了?我怎麽不知道?还有,这个黑漆漆...

重生小画宝在六十年代玩嗨了

重生小画宝在六十年代玩嗨了

唐画,一个末世全能型的女战神,跟变异王同归于尽后来到地府,阎罗王既然让她去六十年代,还让她去把一个被男女主搞的人荒马乱年代给整回正途,她不干,坚决不干,阎王无法直接让她灵魂重生到了那个年代,婴儿??吃喝拉撒不能自理的婴儿?气得她想骂街,原来这是个平行年代,等她了解整个年代的始末后,只呼天道眼睛是被屎糊住了。无法,只...

在成为最强者的路上先成了万人迷

在成为最强者的路上先成了万人迷

关于在成为最强者的路上先成了万人迷莳初某天熬夜打游戏猝死,醒来发现自己带着游戏面板(无系统,无攻略任务)穿越到了未来的abo世界。她立志要把自己面板的属性全部点满,成为最强者,为此每天勤勤恳恳地刷任务,努力提升实力。只不过,为什么周围有一群疯狗在垂涎她?表面是性格和善爱吐槽的正常beta少女莳初,实际上是有仇必报,喜欢扎人心窝子(物理),发起疯来连自己也捅的狠人。身边一群疯子环绕,没一个正常人。不过好巧,我也是。只要我比所有人都强,危险就追不上我。目标当然是成为星际最强者,不过,好像先成了万人迷?没关系,这不是问题!心中无男人,拔刀自然神。训狗?不过顺手而已。这是什么?会叫主人的小野狗,摸一下。银发金瞳的死狐狸,一脚踹开。死狐狸的高冷双生弟弟,等等,你小子手放哪里呢?!傲娇的笨蛋金毛小狗,死傲娇是没有前途的,别来沾边。高岭之花利益至上的家族继承人,谢谢,不约。阳光开朗的大猫猫绿茶学弟,辣手摧猫我在行,快给我rua一下。等等...

每日热搜小说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