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说屋

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第四十七章 单独谈谈三(第1页)

“那天晚上,就是他送我去的医院。我的包早就不知道丢到哪里去了,还是他帮我垫付的医药费,又在医院里等到医生给我包扎完伤口,挂上了针水才离开。也就是那一晚,我知道了他叫王健。相信你们对这个名字绝对不会陌生,只不过,你们是不可能见到他的。”

“那天晚上,我对他除了感激,没有任何一点其他的想法。我留了他的传呼机号码,还有座机电话,打算事后将今晚的医药费和摩托车的修理费还给他。他虽然再三推辞,但我还是坚持自己的想法。他走后,我在医院过了一夜,而自己一身的伤,脸也肿得像个猪头一样,根本不敢回家,既怕武德才追问,也觉得这个样子不该让孩子见到。”

“我找人给武德才带了话,说我到广州的服装厂联系业务去了,顺便进些货,最快一个星期回来。之后,我让朋友送了些钱过来,在医院附近开了一个房间,白天躲在里面不出来,晚上去医院吊吊瓶、换药。”

“躲起来这段时间,我也通过给我送钱的朋友了解到,那天晚上打架的事,居然就这么不了了之了。我想可能是因为这些广东人刚过来修路,不想把事情闹大,免得将来惹麻烦。也有可能是因为这件事追究起来也不光彩,毕竟是他们几个大男人欺负一个女人在先。”

“大概七八天后,我基本恢复了,就回了家。到银行取了两万块钱,大部分分给了之前帮我打架的那些人,还有支付医院和宾馆的费用。之后,我带着两千块钱,买了两条好烟、几瓶好酒,联系了王健,约他吃饭,准备将钱还给他,顺便对他那天晚上的援手之德表示感谢。”

“我约他了好多次,他都以各种理由推辞了,但我觉得自己不管怎样,总得知恩图报吧!那天晚上要不是他,最后会发生什么事都不知道。后来,我还是通过自己的办法找到了他,没想到他居然还是个医生,只不过不在医院工作,而是自己开了一个诊所。”

“我将烟酒送给他,他不要我送的东西,我说了好多感谢的话,最后还是硬塞给了他。我又请他吃饭,他实在推辞不了,只好跟我去了饭店。吃饭的时候,我们因为不太熟悉,有一句没一句的聊着。他长的不能说是英俊,而是比较中正,个子有一米八以上,爱锻炼身体,体型很好。”

秋宇发现,当苗红英说到王健这个人的时候,眼睛里充满了神采,脸上满是温柔和幸福。

苗红英眼中放着光,依然不停的说道:“我们有一句没一句的聊着,在聊天中,我知道了他的一些情况。他几年前离了婚,没有孩子,现在独身一人,比我大六岁,自己开诊所,生意还不错。聊着聊着,我们逐渐熟悉了起来,话也越来越多。我们聊了好长时间,那一晚,我觉得他不论谈吐还是举止,都给我一种耳目一新的感觉,之前我所有认识的人,没有一个有他这样的气质。跟他在一起聊天,我感觉时间过得好快,不知不觉就很晚了,最后,我带着意犹未尽的感觉回了家。之后,我们没有再见面,但我非常清楚自己,我有再见他的渴望,只不过,我在努力克制自己而已。”

“两个多月后,我儿子突然发高烧,鬼使神差的,我没有带儿子去医院,而是跑去了他的诊所。当时他穿着个白大褂在那认真的给人看病,我没有打扰他,悄悄的坐在外面的候诊室等着,顺便可以好好的看看他。当我抱着儿子坐到他对面就诊的时候,他抬起头来看了我一眼。认出是我的时候,他明显呆了一会儿,意识到自己失态,才非常不好意思的赶紧给我儿子看病。虽然他对我表面看起来像是个很平常的熟人,但我从他刚见到我的那一眼中,看到了别的东西。我相信,他对我应该就像我对他一样,也有一种莫名的渴望。”

“我儿子脖子发炎溃脓,要打针吃药几天。那段时间,我每天都带着儿子去他那里打针,每次都选择诊所看病人最少的时候去,每次我都将儿子的针水滴得很慢,这样,我觉得可以多跟他在一起一段时间,也可以多跟他说说话。我就像个情窦初开的小姑娘一样,彻底被他迷住了。而他,也应该是在那几天的时间里,喜欢上了我。”

苗红英说到这里,脸上红扑扑的,洋溢着幸福。快五十岁的人了,说到这里的时候,居然给秋宇造成了一种错觉:这个苗红英好像也没有那么老,应该只有二十来岁。秋宇没有打断他,而苗红英说到这里的时候,几乎完全陷入了回忆之中,进入了一种自言自语的状态,秋宇在她眼中,似乎完全是透明的,甚至,这个时候的她,根本没有当秋宇存在过。整个世界,只剩下了两个人,苗红英和王健。

“儿子好了以后,我没有借口再去他那里,但我实在太想见到他了。为了见他,我给自己找到了一个非常合理的理由,要感谢他为我儿子治好了病,这个理由实在是再合适不过了。这次,我想送他点特别的东西,不再是第一次见面时候那些烟酒之类的俗物。这是我这辈子,送给第一个真正有感觉的男人的第一份礼物,我一定要选好。为了这个礼物,我伤透了脑筋,选了很多都不合适。后来,我干脆跑到了省城去。最后,我花了接近三千块钱,给他买了一部最新上市的诺基亚手机。当时,手机还不是特别多,很多人还在用传呼机,用手机的费用也很高。但我为了想他的时候就能给他打电话,就能听到他的声音,也不管那么多的就给他买了。回到冒进,就马上去给他办了一张卡,往卡里预存了一千块话费。”

“我约他一起吃饭,他马上就答应了。在饭店里,我将手机送给了他,他很吃惊,但我看得出来,他一定是非常高兴的。之后,我每天都给他打电话,渐渐的,我们都爱上了对方。我是个有丈夫有孩子有家庭的女人,而他真的是个很好的男人,我们虽然相爱,但他从来没有对我提出那些非分的要求,为此,我也更加的敬重他。”

“他本身就很有涵养,对我非常的好,什么都顺着我,从来不冲我发脾气,而且,对我非常的专一。他虽然离了婚,但是没有孩子,经济条件也不错,有房子,还有辆大雅马哈摩托。他送我了好多礼物,在我送他手机之后没几天,他还送我了一款款式一模一样,只不过颜色有区别的手机。他说我们要用就用情侣款的手机,当时,我高兴极了,几乎连睡觉都抱着那部手机不放。”

“我们私下里也商量过我们将来的事,我总觉得很对不起他,我有家庭、有孩子,而且,出身于那种贫困的地方,是靠着我的男人才有今天的生活。而现在,我爱上了别的男人,跟这个男人在一起生活,才是我心里真正想要的。我觉得自己内心很矛盾,很痛苦。跟王健在一起的时候,我才知道幸福到底是怎么一回事,而回到家的时候,看见家人,我心里又充满了愧疚。”

“王健对我很好,从来没有逼过我,但他越是这样,我越是觉得不安。我考虑了很久,最后,我终于决定,已经过了三十多年毫无意义的生活,我不能对不起自己。我对自己说,嫁给了武德才十多年,跟他睡了十多年,还为他生了两个孩子,我是对得起他的。现在,我要过我自己想要的生活。我准备找个时间,跟武德才摊牌,离婚。然后,两个孩子归我抚养,或者一人抚养一个也行,家里所有的财产我都放弃,全部给他。”

“我这样考虑着、计划着,却一直狠不下心来实施。天下没有不透风的墙,大概跟王健相好了一年多以后,我们的事,还是被武德才给发现了。从认识王健那天开始,我就完全没有了哪怕一点点的心思在武德才的身上,在家里也呆不住,孩子也管得越来越少了。他虽然有点木讷,有些呆板,但绝不是傻瓜,我对他越来越冷淡,他早已有了警觉。之后,他又见我天天往外跑,更是起了怀疑。终于,有一天,我去见王健的时候,一不小心被他跟踪发现了。”

洪荒扫地三年,被迫成为截教教主  三千缘劫  九幽霄云  修仙之玄灵界  穿越后一心给夫君养老送终  穿越之财迷炼药师  大佬今天又凶残了吗  人在东京签到都市传说  张天师:开局签到千年老魃  快穿宿主她是满级绿茶  女皇的工具人  我真不想如此无敌  穿书后我成了男主的坐骑  从夺嫡失败开始  妖牛传  泯然众人的幸福  因为喜欢,所以恋爱不想五等分  大宋安乐侯  种田奇侠传  我在未来当天使  

热门小说推荐
去他的白月光

去他的白月光

统一六国的天子,广纳后宫,各诸侯国纷纷献上王姬,只为博天子一笑。可惜美人们福薄,没过多久便死的死,伤的伤。一封诏书令下,天子言明要赵王最漂亮的女儿。天下人皆知,赵王的三女儿姜玥绝色倾城,为了不让宝贝女儿送死,赵王找了个替死鬼,他的第十一女儿姜姒。—姜姒身为赵王第十一个女儿,因着生母身份卑微,在宫中备受排挤,到最后还要代替姐姐进宫。她战战兢兢度日,丝毫不敢暴露身份,只想保住小命,期望有朝一日能和生母团聚。姜姒没能得天子召见,却遇到个模样好看的内侍。内侍待她极好,给她讲话本,做糕点,还托人从宫外带许多新奇的玩意。直到某日,她亲眼看到内侍谈笑间赐官员车裂之刑。当夜,内侍再次来到宫中,对上她煞白的脸,骨节分明的手指落在她的红唇上,姒姒都知道了?天子日日宿在她宫中,姜姒以为天子多少有点喜欢她,却和姜玥同时陷入险境时,被他所弃。这才知道原来天子早就知晓她是冒牌货。之所以留她在身边,只是因为她和姜玥有几分相似。姜玥是他心尖尖的人,是他爱而不得的白月光。她只是替身而已。死里逃生后,姜姒决定带着生母远走高飞,却被士兵团团围住。为首的那个,正是多日不见的天子。他眸色如泼墨般,似笑非笑姒姒要到哪里去?—没有人知晓商阙付出多大代价,才能和姜姒再次相见。魔蝎小说...

女尊一夫两侍我靠美食筑巅峰

女尊一夫两侍我靠美食筑巅峰

关于女尊一夫两侍我靠美食筑巅峰女尊文多男主女主不恋爱脑事业感情双线本书又名温馨提示本文是古代女尊世界美食经商文,不是大女主逆袭打脸爽文,整体风格是温馨平淡的哦,没有太多打脸情节,女主善于找靠山抱大腿。陈娇娇一觉睡醒后发现自己穿越了,穿越到了一个没有宫寒,没有大姨妈,女人不用生子,女人可以当家做主考科举的女尊世界。同时这也是一本女主靠科举升官发财的科举文,自己是文中前期的炮灰垫脚石,为了改变家族命运,陈娇娇决定紧抱书中女主大腿,迎娶女主大龄未婚的哥哥,在女主发达前跟女主家打好关系。顺便准备开个小酒楼继续发扬现代美食,结果一不小心酒楼越开越大,从小小的清水县开到了府城,又从府城开到了天子脚下酒楼开腻了,顺便再开个美容店,结果美容院又一路做大开到了京城,然后王府世女成了陈娇娇的好友,还非要把自己暗恋的白月光塞给陈娇娇,王府小世子看上了陈娇娇,哭着闹着要去陈家做小侍。陈娇娇能怎么办,只能含泪收下两个小侍了。这是一个现代美食博主迎娶白富美走上人生巅峰的故事。...

从灵气复苏开始当神明

从灵气复苏开始当神明

从灵气复苏开始当神明作者感性认识完结  简介  林渐青作为公司底层社畜,吃棒棒糖时走狗屎运吃出一枚神格来。  什麽?蓝星灵气复苏?!黑暗生物肆虐?!  林渐青不要紧,我,新晋神明,V我一亿,等我重建神国,拿回属於我的神力,就封你为我的从神!  众人信你个鬼!  出差在国外的男友我老婆成神了?我怎麽不知道?还有,这个黑漆漆...

重生小画宝在六十年代玩嗨了

重生小画宝在六十年代玩嗨了

唐画,一个末世全能型的女战神,跟变异王同归于尽后来到地府,阎罗王既然让她去六十年代,还让她去把一个被男女主搞的人荒马乱年代给整回正途,她不干,坚决不干,阎王无法直接让她灵魂重生到了那个年代,婴儿??吃喝拉撒不能自理的婴儿?气得她想骂街,原来这是个平行年代,等她了解整个年代的始末后,只呼天道眼睛是被屎糊住了。无法,只...

在成为最强者的路上先成了万人迷

在成为最强者的路上先成了万人迷

关于在成为最强者的路上先成了万人迷莳初某天熬夜打游戏猝死,醒来发现自己带着游戏面板(无系统,无攻略任务)穿越到了未来的abo世界。她立志要把自己面板的属性全部点满,成为最强者,为此每天勤勤恳恳地刷任务,努力提升实力。只不过,为什么周围有一群疯狗在垂涎她?表面是性格和善爱吐槽的正常beta少女莳初,实际上是有仇必报,喜欢扎人心窝子(物理),发起疯来连自己也捅的狠人。身边一群疯子环绕,没一个正常人。不过好巧,我也是。只要我比所有人都强,危险就追不上我。目标当然是成为星际最强者,不过,好像先成了万人迷?没关系,这不是问题!心中无男人,拔刀自然神。训狗?不过顺手而已。这是什么?会叫主人的小野狗,摸一下。银发金瞳的死狐狸,一脚踹开。死狐狸的高冷双生弟弟,等等,你小子手放哪里呢?!傲娇的笨蛋金毛小狗,死傲娇是没有前途的,别来沾边。高岭之花利益至上的家族继承人,谢谢,不约。阳光开朗的大猫猫绿茶学弟,辣手摧猫我在行,快给我rua一下。等等...

每日热搜小说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