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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十五章 逆贼诸侯何等明公求首订(第2页)

“好,你们全数准备,明夜子时随我杀出去,斩杀那南门守军。”

“是!!”

在地上的几十人,以及远处数百黑甲军士顿时正身抱拳,高呼得令。

每一个人的脸色,都重拾振奋,对吕布颇为感激,有些人更是双目血红,恨不得立刻就杀出去。

“君侯,我们是否要南面突围?”

“不错,走南门方可通行,曹仁的兵马,你们也都是交手过几次,若是奋力拼杀出去,我们尚且有一线生机,逃往扬州,袁术一定会接应我等,江南属鱼米之乡,物产丰富,到了扬州,我们便不用如在徐州一般,吃这些干涩的生食。”吕布冷冷地扫视过众人,喝道:“活下去!随我去扬州!”

“汉末逐鹿,结局尚未可知,我吕布乃是大汉温侯!!定能带你们突围出去!”

“温侯威武!!”

一人呐喊之后,其余人尽皆振奋。

“公台,”吕布见状,回头看向陈宫,轻声道:“明日将所有的粮食全部取出,分食于将士。”

“奉先,这……”陈宫也知道会有此一日,但真正到来时候,心中还是一恍,仿佛一直在向下落,颇有些担忧,如何能在曹仁大军之中突围出去?

曹仁至少有两万、三万人马,而且军备精良,自一路游斗追赶而来,温侯也是败多胜少,唯能击退,而不能击散。

若是寻常数量,温侯游刃有余,正是因为数量倍数于己方,才堪堪如此,况且,此次又是他们严阵以待,而我疲惫之师。

难道,是要效法“背水一战”,以将士之命,奋勇杀出,搏杀一线生机?又或者是孤军突破,擒杀曹操,以此来寻求突围?

吕布冷眼看向他,并没有说话。

等到这些士兵各自归营,气势雄雄前去准备军备、战刃时,吕布已和陈宫回到了城门楼上,看着北面旌旗招展的营地,显然曹操一点也没有将他放在眼里。

“公台,我们不走南门。”到此时,营内只剩下了他们两人,在外的宿卫也极远,吕布忽然开口说道。

这句话,把陈宫吓了一跳,木然的转身盯着吕布,仿佛如鲠在喉不知该说些什么,只能眼巴巴的看着他,但心绪已极其复杂,居然是……声东击西,想要奔逃。

“那,奉先要带走的,还是自己的旧部,是否?”

陈宫深深地看着他,凑近来轻声相问,但是心里一扯,却在滴血一般,他当初看重曹操,以为那是明主,直到曹操开始唯才是举、屯田养民,才知其心并不仁义,曹操不走王道。

跟随吕布,陈宫虽也不认为吕布是仁义之君,可他却对自己言听计从,或许日后治理一地时,能再缓缓施以仁义,再寻明主相拥。

但他现在发现,虎狼就是虎狼,吕布此计,堪称枭雄心性!他也不向汉!!他的温侯、斩董,都非是出自向汉之心,没有安天下万民之志,他也要的是江山大业!

所谓将名,果真是在尸山血海之中杀出来的,败而不死,正是因为敢舍。

陈宫以为吕布有楚霸王之风,却只学到了蛮勇,楚霸王至乌江前,绝路逢生乃是自己亲率数骑杀出来,而非是靠马前卒牺牲。而最后身死,并非是已无力脱逃,而是他过不去那一道乌江!

横在江上的,是他的尊严、愧疚,他过不起,一旦过去,这些都会丢掉。

人们知晓这样的人傻,但历史传颂的,往往都是这样的人。

胜负不会因为一个人的魅力而倾斜,但人心会。

在陈宫凝视的目光中,吕布毫不犹豫的点了点头,道:“公台,这些人是张辽部族,乃是他带了五年的兵,自生死搏杀之中出来,他们服我不是因为我吕布深得人心,而单单是因为我乃张辽的长官。”

“侯成、宋宪、魏续,同样跟随我多年,今日与他们顿生嫌隙,此心虽镇压下去,但却已经不能再复,张辽是否叛我,已经不重要了,因为这些文远的旧部,已经成为了军中情绪的宣泄口。”

“我们若要活,最好便是舍弃他们。”

吕布转过身去,负手而立,语气颇为有些沧桑,道:“南门大军重重围困,曹操和曹仁亲自指挥,其势坚如磐石,不好攻破,可一旦有南门兵马冲出,北门必定被信箭、飞骑相报告知,从而大军绕山围向夏丘南面!”

“这时候,就是我们突围之时!我此前交战就已经计算过,曹洪兵马不足一万,与我缠斗尚且势均力敌,我若是率我精骑奔袭,定能破开口子逃出去!”

陈宫听完,扬天长笑,笑声竟然在门楼之中回荡,久久不绝,此时的他,目光忽然狂热起来,灼灼盯着吕布,道:“此计甚好,声东击西!暗度陈仓!不亏是久经沙场的吕温侯!!世人皆道你勇武,却不知你主簿出身者,心中也自有计略!若是此计可成,曹操五万大军,皆被温侯戏耍于股掌之间!你可逃出生天也!逃出生天!至扬州,合袁术,称雄江南,再图中原!!

“哈哈哈!!妙计,妙计啊!!但那曹操、曹仁可都不是庸人!温侯如何能骗过他?”

陈宫瘦削的面庞忽然一凛,面色自原本蜡黄变得苍白,声音忽而沙哑低沉起来:“你我相交一场,若要此计可成,其实还需一物。”

“何物?”吕布诧异的看着陈宫,他觉得此时的陈公台似乎有点怪异,但又想不出哪里怪异,只能顺着话问下去。

陈宫双目瞪大,复杂的面庞上出现一种决然之相,双手相叠执礼,躬身而下,鼓气朗声道:“荆轲刺秦,公子献首!温侯脱壳之计,宫,愿以身入局!如此曹操才会深信不疑,你我本是相伴而逃,又岂会分路而走,而他对我恨之入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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