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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山让人看得胸中开阔,可这十万大山,且让人看得头皮发麻,心生胆怯。
若是近了,时不时就能听到兽吼,隔三差五就能看到禽兽追猎,有些东西五光十色,有些体大丑陋,总之闻所未闻。
忽地,一片树林齐齐撞断,发出噼里啪啦的嘈杂声响,原本平缓流动的雾瘴也一下推开。倒下树木中一黄一黑两道影子蹿出,一下空中,一下地上,不断打了起来。
然而,在透过这一片茫茫雾霭的高耸灌木丛后,是一柄拉得半开的弓箭,执弓之人剑眉星目,眼神冷冽,一头黑发用根青色华贵绸带系着,与他身上的粗布青衣显得完全不搭。
这人正是朝歌。
入这十万大山已然七天了,却仍旧未见到那所谓柜山的影子。
七天以来,他每日里都过得提心吊胆,一开始进入这山脉时,没过两个时辰就莫名其妙被各类野兽追捕,到现在,他已经学会了如何隐藏自己,如何在这山脉中寻找无毒的食物。
他大感庆幸将嬴鱼怪收为己用,因为好多东西自己不懂,却幸好有这嬴鱼怪在一旁说着。
否则的话,他到现在就算不被野兽捕杀,也要被各类有毒果子给毒死。
箭矢“嗖”地一下射出,正中其中一只野兽,另外一只野兽本打得酣畅,一件如此,东张西望一下后放弃了拖走尸体的决定,朝密林深处遁去了。
这时,一柄三眼叉横空而至,将还未死透的野兽钉在地上。
原来是一只獐子。
獐子本来还在挣扎,感觉到旁边动静时,本能回过头去看,就见一个浑身披着绿鳞,一边是只大手,一边是只翅膀的怪物走进。
当“怪物”手摸上叉子时,这獐子竟然突然死掉了,嘴边流出来绿色胆汁——是被吓死的。
“壬鸿,拿了去烤了。”树叶后的朝歌收起弓箭,寻了棵干净的大树休息起来。
“是!主人!”壬鸿一抱拳,独自将这猎物拿了去剥杀。
这些时日以来,朝歌专门寻些这样不算太厉害的小东西,边赶路边练弓术,一段时间下来,提高了不少。
现在,他已能够在三百步内,射中任何细小活物。
等火堆升起,夜色也缓缓降下,獐子在火堆上烤着,朝歌则躺在大树上吃着嬴鱼怪摘来的各种花果,手中拿着小鼎翻看。
“看来此物还要慎用,对于嬴鱼这样的妖怪收取都有些难,若再碰上妖精,那也只有现将其打趴了才行,否则如那蛟妖一般,轻松挣脱不是问题。”
这些天来,他一直想着这事。
他发现,小鼎的收取功用,与他自身修为有着直接关系,例如以他如今修为,若再碰上比壬鸿这下游实力的妖怪高上一等的,收取不需花费大功夫,可要碰上实力上游的妖怪,则会被对方轻易挣脱。
总之,他只能在两个条件下收取东西。
一个是叫得出名字且对方答应,另一个则是收取之物,其境界最多只能大于自己一个小境界。
否则的话,也只能将其打得没有反抗之力才行。
正想时,嬴鱼怪拿着烤熟的獐子肉递了过来:“主人,请用。”
朝歌接过,指剑一挥将獐子肉割下一份,嬴鱼怪则在树下按照惯例双手捧住,接好,道了句“多谢主人”后,就开始大快朵颐起来。
看了一眼那厮,朝歌心中点点头,对于将这种妖收入麾下的决定,还是比较满意的。
他完全不担心这厮有什么异心,原因无他,因为他用了“滴血认主”之法,将这货与自己完全捆绑在一起,成了真正同一船上的。
所谓滴血认主,并非只限制于道器和人之间。
朝歌也是从壬鸿嘴中知晓此事,他以自身“心中精血”滴入嬴鱼怪额头,使之融入对方灵台中。
灵台是生灵魂魄所在之处,一旦毁了虽然外表阳舍无碍,可居住其中的魂魄却会消散,彻底死亡。
这“心中精血”又叫“血玉”,属火,在朝歌心念一动控制下,便可燃烧起来,灼烧亦或是烧火灵台,都是在一念之间的事。
不过此法对于那些方士亦或是高出太多境界的却无用,他们可将其随手逼出。
另外,这血玉还是“炼化”道器最重要的东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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