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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年叫余牧,余笙的余,牧归荑的牧。
他是余笙和牧归荑的儿子。
余牧的真名其实叫余不怨,他一直都叫余不怨,直到八岁那年被余笙找到。
因为他的父亲余笙叫他余不怨,所以他自己改名叫余牧。
没有人会无缘无故和自己的父亲对着干,余牧当然有他自己的理由。
余牧的命不好,他刚出生就被抛弃了。好在一对夫妇收养了他,可是好景不长,六岁那年,余牧亲眼看着自己的养父母被被一群宗派弟子残忍杀害。
他在街头流浪了两年,一个六岁的孩子能在这世上独自活着,这实在算得上是奇迹。
后来他的父亲余笙找到了他,将他带到一座孤岛之上生活。
余牧原本期盼父亲会给自己一个合理的解释以及迟来的父爱,但他只等来一句“是我抛弃你的”。
这句话让父子二人成为了最不像父子的父子,从那以后,余牧一直在做一件事,反抗自己的父亲。
余笙没有教余牧处世之道,小小年纪就能独自生存的余牧自然早熟,所以他只教了余牧一件事。
用剑。
这是余笙唯一有信心能教好余牧的事,这也是余牧唯一会选择听余笙话的事。
当然,余牧学剑是为了有能力反抗自己的父亲。
一年前,余牧击败了余笙,从父亲手上拿过了那把剑,他离开了那座岛,独自一人踏上了江湖。
老驴背上的余牧随着老驴的步子一下一下耷拉着脑袋,他好像睡得很香。
不知过了多久,余牧突然抬起头耸了耸鼻子,他闻到了什么。
桂花酒的香气!
余牧睁开双眼,在前面岔路口卖桂花酒的,正是小月儿母女。
余牧拍了拍老驴的脖颈,老驴甩了甩头停了下来。
“老板娘,酒怎么卖?”他翻身下驴。
小月儿的母亲道:“一文钱一碗,一贯钱一罐。”
余牧排出一文钱道:“先来一碗尝尝。”
妇人接过铜板小心地塞到怀里,倒了满满一碗桂花酒给余牧。
余牧双手接过酒碗,他先是伸着鼻子嗅了几下酒的香气,然后再仰起脖子一饮而尽。
“好酒。好酒!”余牧闭着眼睛大声称赞着,他还沉醉在酒液的芳香中回味,好像他刚才喝下的是什么琼浆玉液一般。
余牧笑着道:“老板娘,这么好的酒一碗只卖一文钱,你可是亏大了。”
妇人见余牧如此夸赞也是有些不好意思,她道:“公子说笑了,这酒算不上是好酒,酿酒的水是从水井里打的,桂花也只不过是从家门前的树上采的。哪里是什么好酒。”
余牧却道:“是好酒,至少是我喝到过最好的酒。”
很少有人能禁得起别人的夸赞,尤其是女人。
老板娘笑笑,她又倒了一碗酒给余牧道:“这碗酒算是我送的了。”
余牧也不客气,他接过酒碗道:“多谢老板娘了。”
没有像第一碗一样一饮而尽,余牧一口一口地细细品着碗里的桂花酒。
“公子。”
余牧摆摆手道:“哎,老板娘可莫要再如此叫我了,像我这种浪迹天涯的人,哪担得起‘公子’这两个字。我姓余,叫我小余就行。”
妇人道:“小余兄弟,你这是要去哪儿啊。”
余牧摇头道:“不知道。”他指了指老驴,“得看它要带我去哪儿了。”
妇人道:“你该有二十岁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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