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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章 依红傍粉怜香玉一(第1页)

严州知府的大公子来到淳安之后,淳安县城里的士子就如同吃了五石散一般的坐不下了。|[2][3][][x]}被邀请去参加芹川诗会的士子,忙着于朋友之间,夸耀自己于士林的地位;没有接到邀请的人,有活动能力的就四处奔走,没活动能力的,则就装病表示自己是身体不好,而不是组织诗会的人看不上他的才气。

而说起城南的丁夫子,很多没有被邀请的读书人,却就有着酸溜溜的气息:“据说是举人的出身,也是前辈来着,只是没人提起是哪一科。”这算是厚道了,还有人说,“明府点得秀才也罢了,还能圈得举人么?学生倒是见识少!”

意思就是丁夫子的举人身份,没有同年得中者为证凭,只是知县为其背书,以此来质疑丁一这举人的身份,到底是真是假都不好说:“吾辈也不必这般作态,待得丁夫子去到诗会,口吐珠玉,万众传诵,再好好向这前辈请教不迟。”

这就尽是反话了,读书人是听得懂的,无非就是等着看丁夫子怎么出丑。

而还有一些自以为消息灵通的读书人,压低了声音说道:“某兄可听说过?丁夫子被邀,其实是沾了他家娘子的光!那刘翁是醉翁之意不在酒啊,只是那丁夫子是个不通世情的,居然以为人家看重他文彩,欣然赴约,唉,就是真是个举人身份又如何?那可是黄堂大老爷的大公子,胳臂拧得过大腿?”

所谓字不能改。话不能转。字写好了就那样,再去改它,必定越改越丑;话一过耳。一旦传开,越传就越走样。本来在城北那些读书人嘴里的话,去到城西就变了另外一个版本:“听说丁夫子极为无耻,为了去诗会附焰权贵,专门在太白楼开了席面,宴请刘翁,又主动提出让他家娘子去侍候黄堂的大公子。才得了去参加诗会的帖子,人怎么能无耻到这地步?”

“斯文扫地啊!”、“吾辈真真耻以为伍!”谣言不在于它的真实性或是逻辑性,而是在于传谣和信谣的人。愿意去相信它。这些没有被邀请的读书人,就选择了相信它,因为相信这谣言之后,他们的心理就得到了平衡。整个人都自觉高大上起来。

“我辈读圣贤书。断不能与那无耻小人一般行径!”、“此人据说也有举人功名,必是其行不堪,才会不容于乡里,被迫迁徒至此的!”、“淳安也是容不得这等小人寄居!”一时之间,颇有些群情汹涌。

甚至已开始有人在商量,诗会之后,要如何结伴上门,逼那姓丁的衣冠禽兽。无耻之徒,滚出淳安去。之所以不是现在就上门去。是因为丁夫子还在淳安,据说丁夫子和明府的关系很好,要是丁夫子去搬出邓明府来,这些没有受邀的读书人,可没有胆子去得罪邓廷瓒。

丁一倒是对这些风言风语是没有什么查觉的,因为他正在遭受着残忍的迫害。

张玉和丁家大嫂,外加从天台山回来的曹吉祥一起联手为之的迫害,并且还得到了来自宫中的怀恩小公公的大力支持:“爷爷在宫中,对此也是极忧心的,我不时也听着上头太监在说,爷爷担忧着容城先生的子嗣不盛,思量着是不是再赏些侍妾方是道理……总之,大哥还是得努力才成啊!”

没错,丁一所受的迫害的,就是当种马。

“这不好,白日宣淫。”

丁一对着张玉这么般说道,身后的侍妾有些怯意,却仍壮着胆,把雪白的胳臂缠绕环抱着他的胸膛,而另外几个侍妾,早就罗衫轻解,在红罗绮被之中,紧紧地把丁一抱着,她们都是黄花闺女,又是世家出身的女儿,基本上,这也就是她们能做到的极限了。

边上的圆凳上,张玉执着兔毫毛笔,在砚上敛了敛笔锋,打开各地送过来的军情节略,在边上的册子上,做着节略和批注,听着丁一的话,她笑道:“我听说在容城的老宅里,先生修了一个四方的池子,引了温泉热汤,柳姐姐和萧姐姐都说是极不错的,如玉也说是快活的时光。”末了她还补上一句,“对了,听萧姐姐说,先生和柳姐姐洞房花烛夜,便是娥英女皇在怀哦。”

红被里的丁某人一时语塞,不单新婚就和与柳依依、天然呆一同度过,当时在容城,他也努力耕耘过,男人哪有不好色?只不过是过了那一阵子之后,就颇有些忙不过来,因为着实是事务太多,总不能为色所困吧?那也太没出息了。其实平时例如到了淳安,与张玉在房事方面也算正常的,只不过就是没有结果罢了,丁一也不见得对于房事有什么抗拒。

但现时这样,四个侍妾一起,就为了传宗接代而传宗接代,丁一很有些接受不了。

张玉把话挑明了,也不去理会他,用心审视着那些军报,她本来自然是不必要在这里处理事务的,只不过她一走开的话,等下那几个侍妾,全是丁一的脑残粉,前几次就是这样,被丁一忽悠了几次,就让他跑了。

“女人不应该被当成传宗接代的工具!你们不能这么作贱自己,咱们还没有什么感情基础,这样不好。”丁一开始劝说着那些大被里的女孩,其实如果不是这么多人,又是这种情况,丁一感觉自己到这地步,也早就提枪上马了。

问题是现在这样,真的让他没有半点逸想绮思啊!

可是这回不用张玉开口,那些侍妾里便有人怯生生地说道:“先生,若能为丁家生下一男半女,奴便无憾,人各有志,此便是奴之大志!”丁一还要再劝,又听着另一个侍妾开口,“先生,子非鱼,安知鱼之乐?”

这些都是世家里出来的,都读过书,壮起胆来,不至于答不上话的。

于是丁某人只好无奈地任她们摆布了。

但过了一阵,突然之间,却听着丁一低声长叹道:“你们到底想怎么样?”

因为他实在忍无可忍了,极为无奈地对张玉说道:“娘子救我,这不是敦伦啊!她们是来练地面格斗技的!”

张玉放下手上兔毫,抬头望去,不禁掩嘴笑得花枝乱颤。

那几个侍妾,是真不太懂男女之事的,至少是没有实战过,和丁一在一起,她们心中是高兴的,但入了红罗绮被之后,就不知道怎么办了,于是有人抱住手,有人抱着腿,八爪鱼一样缠丁一身上,她们便已觉得幸福在怀,竟有一位,已脸上泛着笑意,睫毛上还带着幸福的泪花,然后传出了微微鼾声!

丁一又不能用力挣脱,这一个个能送到忠国府的,还是挑那生得俊俏的女儿,这年代又不是盛唐,所以个个都是花骨朵也似的,丁某人要真一用力,只怕一会有人捂着心口,吐半口血出来都不奇怪的。

张玉无奈,只好把那个幸福地睡着的女孩叫醒,只是那女孩儿一松开手,丁某人猿臂轻舒,却就紧紧勒着张玉的纤腰,根本就不给她反应的时候,扯入锦被之中就吻了上去。他倒是知道,张玉比较抗拒这种大被同眠的,只是他自己都被当成种马了,却总要捉她来同甘共苦不可!

所谓红被浪翻,正是若此。

曹吉祥、怀恩守在外面,听着动静,曹吉祥点头道:“忠言逆耳,少爷这回总算听了进去!”怀恩却就笑道,“我大哥,威武啊!”

这样的生活,在赴芹川诗会之前的几天,丁一就是这么过的。

不单如此,丁大嫂还每天叫曹吉祥和怀恩过来问话,看看丁一到底有没有做功课。

她总不方便守在自家二叔房前嘛,但阉人,这年代就没人把他们当成男人看的。

直至赴芹川诗会,在丁大嫂的坚持下,张玉是走不开的了,那四名侍妾,也是在马车上陪着丁一同行。看得同行的士子,好不羡慕,纷纷感叹着丁夫子倒是颇有艳福,尤其是看着那四位侍妾,望着丁一的眼色里,那如痴似醉、目无旁人的爱慕之意,更教人扼腕不止,如此玉人,何以心系在一个读书读坏了脑壳,每日清晨就绕县城狂奔的呆子身上?

不过能被邀来诗社里,不单是有文彩,而且也是县城里有功名的人物。

有功名,在这年代也就代表着有见识,普通百姓一辈子才去几次县城?不好意思,许多村子里的人,一次也没去过的,最多在镇子上走几趟,就是长久的谈资了。有功名,至少赶过考,见过世名,甚至去过府城参加过举人的考试等等,也就是有见识的人物。

所以,这些士子羡慕嫉妒是有,但出来挑衅找事的,倒就不多,因为丁夫子虽然脑壳坏了,但至少有钱,起码那车架,还有边上跟着的若干长随,看着都是极为精悍,如果不是家世过人,想来就是很有钱。没有人想无缘无故,单纯为了嫉妒,去得罪一个有功名又有钱,可能家世还不错的人。那是街头小混混才会干的活。

不过,若是自恃家世、权势远胜对方的人,却就不一定了。

严州府同知的二公子,本来他和知府的大公子是被众星拥月,行在前头的,因为车轿卡住了,所以停驻下来,就四处行走,却看着那玉人剥了橙,纤手如葱,把一瓣橙喂入丁一嘴里。他就受不了了,往自家长随踢了一脚,示意去打听一下丁夫子的底细,自己却就行了过来拱手道:“不敢请教,兄台如何称呼?”(未完待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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