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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岛。
林森挂断电话后,将手机放在了自己的墓碑前。
微风轻轻刮着他鬓角的碎发,带来一阵酥麻之意。
林森环视了一圈墓碑,旋即低头,朝空空如也的右手手腕处瞧了一眼。
“这么多年了啊?时间过的真快啊。”
他奇怪地说了这么一句,而后平静地坐在地上。
人一安定下来,脑中便忽如走马灯般,开始回忆起了过去的事情。
本以为,那个曾在自己生命里留下厚重一笔的女孩,会占据回忆的大部分时间?谁知道,林森想了一会儿,竟有些吃惊地发现——他更多地是在怀念这几个朋友。
沉眠的、牺牲的、还剩一副空壳的……纠纠缠缠三十年!
还记得第一次和曲亦墨见面时,对方是外界纷传李老的首席大徒弟,而他也已在智能科技的领域大有名头!两人皆是天之骄子。但老实说,生物界与智能领域互不相通,有些理念甚至互相排斥,双方鲜少合作,可最后……他还是通过一些渠道,见到了曲亦墨。
当时,他已经等了林鹿太长时间,等到自己都快要疯掉了,执念之下,他想到了完美基因的事情,抱着最后一线希望,找到了李老。
林森还记得,他站在实验室外等对方出来时,曾靠在厚大的玻璃前,朝里瞥了一眼。
那会儿,曲亦墨就端正地坐在一大堆仪器面前,帅气的侧脸,认真的研究态度,非常迷人。待人走出来,李老介绍双方认识,曲亦墨也仅淡淡听着,表情非常冷漠,根本不像是要交朋友的态度。他主动伸出手示好,对方虽皱着眉,到底不能不给自家老师面子,还是伸手回应了下,但却一触即散。
等曲亦墨走后,李老才笑着打趣:“你可别怪我这个弟子清冷,他自幼性子便是如此,只有对着他师妹才会稍微温柔一点。”
林森回以温柔的笑:“我不介意。”
他说的是实话。
按照脑中对历史的记忆,林森真正想找的,乃是一个叫云淮的人。可惜此人现在还没有拜在李老的名下,他没有其他办法,只能再次耐心地等待。
因为借着仪器更新,常来实验室的缘故,林森渐渐和曲亦墨熟了起来,深谈几次后,两人皆非常欣赏对方的才华。
到后来,虽然曲亦墨还是不怎么喜欢肢体上的接触,但每回看到他,眉眼之间的冰雪都会消散几分。
接着,云淮终于出现了。
在看到那批新进实验室的人里,有云淮的名字时,林森几乎高兴地快发了疯。他强行忍住激动的心情,第一次主动和曲亦墨开口,说云淮天资不错,希望他能想想办法,让李老收这个人为徒。
毕竟,李老多年没有收徒,大有要专心培养曲亦墨一人的架势。
林森想,或许……得经过曲亦墨的同意,云淮才能步入历史的正轨?
可,曲亦墨拒绝了。
在研究的方面,他相当严谨,只回答道:“我做不了主,如果老师认同他,会收他为徒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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