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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二十四章 伴魂草(第2页)

水聚气。

五行属「金」的方向,黄金堆积成山,粗略估计至少有十几个亿。

墨菲抬头望着堆积成山的金块,「我的妈呀,这如果带出去,我得花几辈子才能花完?」

我笑着说:「全当是你冒险一次的奖励,想拿多少就拿多少。」

墨菲摇了摇头,语气格外坚定,「不是我的东西,我不要。」

在没有任何危险的地方,墨菲终于能放松下来,好奇打量着墓穴的建筑构造。

我也在研究,这座千年前的古墓,到底有什么玄奥之处。

「木」的位置,则有一株柔嫩的小草摇曳生长。

小草虽只有巴掌大小,但青蒙蒙的灵力覆盖下,摇曳之间带着一种特殊的「道韵」。

我满怀期冀的凑近打量,仔细观察草叶上淡白色的绒毛,泛红的根部,微苦的芳香。

深吸一口气,灵魂都为之一颤!

对,就是它!

踏破铁鞋无觅处,得来全不费工夫!

我要找的伴魂草,就是这个东西!

不过,我并没有着急摘下伴魂草。

像是这等灵物,一旦采摘下以后,灵性就会随着时间推移而缓慢消失。

想要最好的保存药效,最好的就是当场炼化药材!

在‘木的旁边,是代表‘水元素的天然‘重水,放到现在叫做双氧水。

以前的双氧水稀奇,因为它比水更重,现在能人为制造后,就不是什么稀罕玩意。

‘水旁紧挨着的,是一簇雀跃着的青色火苗。

火苗是从一块巴掌大青玉莲台上冒出的,我尝试着捡起一块金子,扔到了火苗的中央。

噗呲——

火焰喷薄而出,黄金瞬间化作金液,差点喷在我的脸上。

「卧槽,这么给力!」

不知道是什么的火苗,比我现在使用的七煞骨火要强了不少。

对炼丹师来说,对更好火焰的追求,大抵等同于武修对绝世武器的追求。

武器太强,容易反噬主人。

火焰太强,也容易把人给烧死。

我现在是入门的‘天真道士,想要在丹田中修炼出内火,至少需要越过‘神仙道士,修炼到‘山居道士才行。

强行收拢火焰于体内,纯属是我艺高人胆大。

吸?

怕一下搞不好,把自己给火化了。

不吸?

这么好的机会,怎么可能不吸!

以我现如今的道行,只要控住自己的气息,将火焰包裹着,一点点运输入丹田,就能够永久的使用这股力量。

如果要原路返回,早晚要与温庭芳一战。

在与他战斗之前,将这团火焰汲取入体内,能够多增加一些力量。

稍作犹豫后,我凝重声对墨菲说:「帮我护法,任何人不许靠近!」

「明白。」

诡秘三体:我在小镇斩神明  巨舰大炮时代  穿成团宠小姑姑,我把全家卷暴富  我有一家美食馆  为她折腰  我在韩国当房东  血嫁狐妻  窃走蓝天  贵女为后  重生年代好年华  灭神  神话大汉,冠军兵圣  家人们,谁懂啊,我真没喷人!  月屿桃星  重生宅神  武侠系统狩末世  人在哪吒传奇,我的妻子是石矶  凡尘仙履  四合院:从物资科临时工开始  陛下死开,别踩我的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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