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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守仁在这个偏远得连老天爷仿佛都忘记的村落里已经待了两年多。
两年的时间足够将一个热血澎湃的年轻人磨练成沧桑的老人,这两年王守仁深深觉得自己老了很多,食物的缺乏,被乡民排挤的孤独,恶劣的气候和胸中大志难展的痛苦,这些都像磨刀石,反复磨练着他这柄尚不算太锋利的钢刀。
一名戴着斗笠披着蓑衣的少妇款款走来,泛着健康古铜色的手里拎着一个小酒坛子,一双玉脚踩着木屐,在春雨过后的泥泞地里蹒跚行来。
慢慢吞吞走到王圣人的“何陋轩”玄关前,少妇取下斗笠都蓑衣,露出一张不算太美但非常清秀的脸庞,少妇注视王守仁的目光就像一条花蛇盯住了一只蛤蟆,很热烈……
倚在门边发呆的王守仁露出了苦笑。
南方的女子不仅多情,而且狂野,这里属于朝廷眼中的荒蛮之地,礼教束缚并不严,每到龙船节或赶秋节,热情的小伙子和大方的苗女们各占一座山头,彼此遥相对视,然后对几句山歌,肉麻的山歌表白过后,看对眼的男男女女往僻静无人的山沟里一钻,铺上稻草便成就了好事,一切都那么大方自然,谁也不会觉得有什么不对,老实说,饱受理学摧残的王守仁刚来龙场时亲眼目睹了许多伤风败俗的画面,一头撞死的心都有了。
少妇名叫荀瑛,本是前任驿丞的妻子,前任驿丞在一次苗民暴动中被打死,于是荀瑛便成了寡妇,这位寡妇很乐观向上,一点也没被残酷的生活击倒。而且非常响应刘瑾公公“寡妇再嫁”的新政策,王守仁继任龙场驿丞后,荀瑛又看上了他。
这显然是一位多情且口味独特的女人,专找驿丞下手。
王圣人儒雅翩翩的风度打动了她,但她热情的山歌打动不了王圣人,于是对王圣人愈发着迷了。
王守仁很礼貌,苗女多情没什么不好,就算不对她动心,至少会对每隔两三天给他送来的苗家米酒动心。
荀瑛今日又来给他送酒。她特别喜欢这个温文儒雅的男人,更喜欢这个儒雅的男人喝酒后通红的脸,以及微醺时大声吟哦诗句的样子,当然,也不排除期待王圣人酒后乱性。
苗家的酒很烈。酒入喉如火烧,像喝进了一股炽热的岩浆,从喉咙一直烧到心尖。
荀瑛期待地盯着他,也不知期待他吟诗还是期待他乱性,两者她都做好了准备,后者的准备可能更充分一些。
今日的王守仁有些沉默,米酒一口接一口的喝。喝完后既不吟诗也没乱性。
“荀瑛,这世上恐怕只有你没忘了我……”王守仁长长叹息。
荀瑛笑,露出两排洁白的细牙,把酒坛子朝他挪近了一点。希望他多喝一些,王守仁也不客气,拎起坛子又灌了几口,喝着喝着。王守仁不知怎地,忽然噗嗤一笑。嘴里的酒喷了满地,然后大声呛咳起来,一边咳一边笑。
“咳,荀瑛你知道吗,我有一个朋友,他说过一句很妙的话,他说偷来的酒才最好喝,不瞒你说,我曾经试着偷过几次,发现他所言不虚,偷来的酒果然好喝,哪怕偷来的是醋,我都能喝出酒的醇香……”
荀瑛帮他拍着背,疑惑地看着他,用生硬的汉话道:“你的朋友……是贼偷?”
“不,他不是贼偷,他是朝廷钦封的侯爷,不过他比贼偷好不了多少,或许更坏,一直到现在我都觉得不可思议,我怎会跟这样的人交上朋友……”
王守仁笑着笑着,脸上渐渐浮上黯然之色:“剿白莲,除刘瑾,平霸州……这两年他的生活真精彩,不像我,如同被埋进坟墓的死人,棺材板一盖上,便永远看不到希望……”
荀瑛有些急了,涨红了脸生硬而结巴地道:“你,……不是死人!”
王守仁又喝了一口酒,忽然大笑道:“你说得对,大丈夫生于世间,顺时当如万乘之军纵横天下,逆时当如庭前落花宠辱不惊,我怎能说这样的丧气话?不该啊,哈哈,罚酒三口!”
说完王守仁往嘴里又灌了三口酒。
荀瑛笑吟吟地瞧着他,尽管这个男人一会儿黯然神伤,一会儿意气风发,像个疯子似的,但这个疯子怎么看都迷人,她都喜欢。
崎岖的山路上传来马蹄声,正与荀瑛说笑的王守仁心中一动,站起身来。
一位风尘仆仆的骑士出现在视线里,不急不徐来到驿站的围拦边,然后下马,朝里面张望了一番。
连荀瑛都惊讶地睁大了眼。
这里是朝廷的驿站不假,但是这个驿站太偏僻了,又处于苗人聚居地内,驿站所谓的传递信件消息以及给军驿换马住宿等职能,在这龙场驿站等于虚设,一年都难得出现一个客人,简直成了王守仁一个人的度假村。
“请问,这里是龙场驿站吗?王守仁王驿丞可在?”骑士在门外很客气地拱手问道。
王守仁拱手笑道:“我便是王守仁,尊驾可有公事相告?”
骑士松了口气:“你这儿可真难找,王大人,您行行好赶紧上路吧,以后别让小的接这差事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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