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游阙之前在村里开车当司机的时候,别人就告诉他,蹲过大牢出来能找到工作就不错了,工资低也无所谓;后来相亲的时候也是这样,游父说现在没有姑娘愿意嫁一个有前科的人,随便找个人搭伙过日子就行,别挑。
他似乎不应该为此感到抱怨,因为盗窃那条路是他自己选的,理所应当也该接受这样的后果。
从小到大,外界留给游阙的选择少之又少。他不想要一个打工未归的父亲,也不想要一个私奔离家的母亲,更不想为了讨口饭吃小小年纪就和村里的那些流氓学偷盗。
后来光阴如梭,一眨眼就长大了,当年离家的父亲带着娇妻幼子衣锦荣归,私奔的母亲也有了另外一个安稳的归宿,只有游阙长歪了性子。
他把自己的人生变成了一滩烂泥,所有人都走上了该走的路,只有他被遗忘在那个遥远的山村,被时光抛在原地,逐渐变得面目全非。
游阙没办法救,也救不起来了,他余下的日子甚至只剩下“好好活着”这么一个念头。
“都可以。”
游阙又低声重复了一遍。
男的可以,女的可以,人也可以,虫也可以,都随便。
他话音刚落,脸上就多了几分凉意,抬头一看,这才发现天空已经阴了下来,正淅淅沥沥地往下滴着雨。
游阙今天出门明明记得带伞了,但还是淋了雨,现在折返回餐厅也没必要,倒不如早点回家。他见状直接走进了雨幕中,斜斜的雨丝落在肩头,把浅灰色的西装浸出了一片暗色的湿痕,虫族喜欢鲜亮的颜色,周围避雨的虫来去匆匆,只有他身上的衣服沉得发暗。
游阙回到家楼下的时候,身上已经被雨淋得湿透,他正准备上楼,却忽然发现不远处的雨幕中有一场闹剧,而发起者正是古伊古和约翰这两个小流氓。
“哎呦喂,我的腿啊,疼死我了!你走路没长眼啊,撞伤了我居然还想跑?!”
“就就就……就是!赔赔赔……赔钱!”
古伊古业务广泛,并不局限于偷窃这一项,他和约翰偷盗次数过多,已经被附近的居民记住了脸,于是只剩下碰瓷这一项收入来源。他今天好不容易碰见一个外乡来的陌生虫,岂有放过的道理。
游阙走过去的时候就见古伊古正抱腿坐在雨地里哀嚎不断,而约翰则揪住一名雌虫的衣领结结巴巴的要赔偿。
那只雌虫身形清瘦,一头灰色的长发编成辫子高高扎起了马尾,白皙的侧脸实在漂亮得和这个贫穷的小镇格格不入。他的穿着极为朴素,白色短袖上的字母装饰都洗得掉色了,手里还拎着一个旅行包,边缘磨损严重。
很穷,没必要骗。
经过大概三秒的观察,游阙得出了以上结论。他平常偷窃都是专盯有钱人,穷人从来不偷,偷了也是白费力气。但很明显古伊古没有他这种眼力劲,还在抱着膝盖一个劲在地上喊,压根没有思考过面前这只雌虫比他还穷的可能性。
幸亏今天下雨,四周没有什么虫围观。
古伊古是个尽职尽责的演员,下雨天也没影响他的发挥,躺在地上一个劲喊赔钱,结果还没等要到手,头顶就陡然响起了一道冷冰冰的声音:
“再不从地上滚起来我就不客气了。”
古伊古闻言声音一顿,下意识睁眼看去,却见游阙不知何时走到了自己身旁,尽管对方戴着口罩,那双狭长的眼睛却依旧难掩淡漠,激得人浑身一抖。
古伊古吓得缩了一瞬,随即又理直气壮起来:“我倒是想起来,你看看我的腿!我的腿都摔成这个样子了怎么起?!”
顺着他手指的地方看去,只见裤子膝盖处确实有一处血痕,看起来伤的不轻。但只有游阙知道,古伊古提前在膝盖上贴了血包,一摔就破了。
游阙不喜欢废话,闻言鞋尖微动,直接对着他腿上的麻筋一踢,下一秒古伊古就像兔子似的从地上蹦了起来,这下是真的又疼又麻,抱着小腿痛叫出声:“哎呦哎呦!!我的腿!!我的腿!”
游阙淡淡出声:“阁下,看来你的腿没事,多走两步就好了。”
他语罢转头看向约翰,眯了眯眼,后者察觉到游阙身上的警告气息,连忙松开那只被碰瓷的雌虫,刷刷刷后退三步远以示清白。
那只雌虫从头到尾都没有任何反应,冰凉的雨水从他苍白的脸庞上缓缓滑落,顺着下巴滴入脖颈,最后又顺着破旧的衣领缝隙消失。
即使对方肤色白皙,头发偏灰,眼眸为银,又穿着一件干净的白衣服,但在无边无际的雨水包裹下,身上还是散发出了一种难以言喻的森森鬼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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