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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百零四章 出事(第1页)

林雨华目送唐千秋离开,不由冷哼一声,“不造杀孽?他造的杀孽还少!”

“当了一辈子的婊子,现在想立牌坊?晚了!”

说话时,林雨华疼得额头沁透冷汗,左手抓着右边胳膊,咔嚓往上那么一提,骨头这才复位。

老东西的力气挺大,一拳下去,他的胳膊直接脱臼,强装没事,是为了杀一杀唐千秋的威风。

墨兰芳担忧的道:“雨华,你就算不想和唐千秋合作,也不该得罪他。”

“我之前在周家时,曾听说过这个人。”

“每个豪门世家,都有自己的安保护卫队,这些人大半都是唐千秋培训出的,而且持有黑枪。”

“这个唐千秋,不属于豪门世家,但背景大得可怕,哪怕是周家也得给他几分颜面。”

对此,林雨华淡笑不语。

当初对付唐三元时,陈婧塘就已经调查出了唐千秋这条大鱼,并将详细情报,全部传到了他这里。

对于唐千秋的可怕之处,林雨华比谁都要清楚。

他敢得罪唐千秋,主要有两个原因。

第一:唐千秋自恃清高,自己不做违法勾当,却给自己的干儿子甚至干孙子们当保护伞。

唐千秋这一辈子没有子嗣,但那些干儿子干孙子们,拐卖妇女儿童,贩卖云土逼良为娼,几乎是恶事做绝。

这些人抱起团来,以唐千秋为首。

唐千秋手底下直系三千人,干儿子干孙子的势力加在一起,人数已经过万。

他的“忠肝义胆”,成了不法人员最大屏障。

如果唐千秋索性承认,自己就是个无恶不作的黑道头头,林雨华不会这么鄙夷。

林雨华厌恶的是,他一边收黑钱,享受着黑色生意带来的巨额收益,一边自称忠肝义胆,学着关二爷蓄长鬃,把脸晒得黑中透红。

如果关二爷在世,肯定一刀砍了这个老畜生。

对待这样的人,林雨华自然不会有什么好脸。

第二,也是林雨华敢和唐千秋叫板的最重要一点,那就是唐千秋快完了。

而且上一世,林雨华是亲眼看着唐千秋被枪毙的。

在建国初期时,因为全民备战,外加上有土匪流窜,组织民兵团,甚至各家各户持有枪支,是历史需求。

可是现在,大环境变了,土匪被剿灭,国泰民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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