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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秋老虎还没走,陆家的迎亲队便出发了,连带着一班细乐和护卫总共五十人,一个不多,一个不少。
乐班子抬着锣鼓、唢呐、笙笛,徐七爷带着的人拿刀剑傍身,但是出发还没过半日众人便大汗淋漓,不得已进林子歇了一阵。
天气非常热,厚厚的云层挂在天上静止不动,感觉不到一丝风的气息,在皮肤表面凝滞的汗液很快熏出臭气,给这份酷热更添一层嗅觉上的厌恶。口干舌燥之际,他们像嗜酒一般贪婪地喝光了所有的水。
徐七爷见状,马上让人就近取水,同时抱怨了一句:“幸好现在还没离开镇子太远,要不然我们还得走回去取水吗?都给我省着点喝!听到没有?!”
众人反应热烈,皆对这位剑术高手表示了极高的敬意。
徐七爷见白凤自己一人坐在远处沉默无言,也不讨水喝,好奇道:“公子不口渴?”
“还能忍受,我觉得大家应该尽快跟新娘子会合比较妥当,陆公子既然愿意豪掷千金请来这么些人,想必是此地盘踞着不小的山贼势力?”白凤一副少年老成的姿态,分明是最后一个加入迎亲队伍的人,却不惧于提出自己的见解。
徐七爷略感不悦,心里觉得之前被白凤一招击败,现在又要被这小厮盖过风头,顿时想要挫一挫白凤的锐气,冷笑道:“公子有所不知,诛仙镇附近已经十年不见匪患肆虐,百姓日不拾遗,夜不闭户,真可谓一派祥和。”
“然而陆公子仍然不放心,莫非其中有内情?”
“归根到底,还是田地之事。”徐七爷轻捋须发,回道:“陆家的仁善好施并非祖上传下来的家训,上一代陆老爷跟其他地主劣绅一样,霸占房产,巧取良田,可谓鱼肉乡里无恶不作。这一切直到陆天秀、陆公子继承家业后才发生变化。”
——陆天秀眼看着地租、田租越来越高,逐渐没有农民能够承担得起,继而导致越来越多田地被荒废,最后变成杂草丛生的荒地。他认为这种情况一旦变得泛滥,若是日后遇上大灾大难闹个饥荒,地主、官宦集团尚能自保,老百姓又能指望谁留些余粮给自己呢?
“届时,人间炼狱会再度出现在这片土地上。”徐七爷侧目看着天空,满眼都是钦佩:“当时还是个孩子的陆公子决定,要把田地分给更多人,当然,他不会白送,因为习惯白吃白喝的人一样会荒废田地,所以他制订了一个规则,或者叫契约。”
——只要你能在陆家的地产上开荒成功并且有所收成,可以选择把粮食卖回给陆家,陆家将会以高于其他人的价格收购,最后只要把开荒期间的租金付完,这片田地就变成你的了。
白凤由衷赞叹道:“这种方法不仅能够鼓励百姓耕种,而且还能让耕者有其田,实在妙极!”
“的确,陆公子的仁善并非盲目的施舍,而是有大智慧的济世。”徐七爷话锋一转,突然低沉道:“然而此举却惹恼了附近所有的大地主和官宦,因为他们地界的农民看见诛仙镇有陆公子在此,愿意纷纷迁居而来,这会使得其它地方的收成欠佳,而那些地方的大地主和官宦必定利益受损,最后他们自然会迁怒于陆公子。”
白凤恍然道:“陆公子忌惮的不是贼寇,而是其它地方的地主和官兵?”
“这是什么世道,连做个好人都要胆战心惊,唉。”徐七爷无奈点点头表示肯定:“当官的和大地主大概不会亲自动手,但农民就不一样了。常人可能会觉得农民思想保守,做事畏首畏尾,但是他们都错了,农民是这世上最聪明的人,他们的狡诈和算计丝毫不逊色于历史上最成功的谋士。你想想,一个自出生以来便什么都不曾拥有的群体,凭什么存活于世?就因为他们都是聪明人,所以他们也都不约而同地选择陆公子,来到诛仙镇,而与之对立的另一群农民,他们想得到的就更多了。”
白凤像是被这一番话打动了,久久不能言语,徐七爷则以为自己成功挫败了他的锐气,心满意足地回去喝茶。
待补给充足,迎亲队继续前进。原本预计会在正午时分与新娘子会合,然而却因为途中发生变故耽误了些时间,最后会合的时间延误了足足半个时辰。
“新娘子都坐在马车里睡着了!”丫鬟守在马车前略表不满,随后娘家那边的人开始往回撤走,由陆家的人接管马车。
徐七爷大手一挥,迎亲队开始返回诛仙镇。
为了避免错过吉时,回去的脚程比来时的脚程快了许多,马车剧烈的晃动也惊得车上的新娘子醒来,她第一次探头出去,红盖头还遮着脸,没有说话。
随着日头愈盛,几乎一路小跑赶路的迎亲队也到了体力的极限,大家都喝光水了,但是喉咙还是直冒烟,徐七爷这才勒令停下歇息,又让人去找水来。
不一会儿,一个挑着担子卖酒的村夫走了过来,他和蔼地向众人兜售自己的美酒,说道:“我这有清凉解渴的美酒,三钱一碗,壮士们不来解解渴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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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七爷本不想让手下小厮在护送新娘子的途中饮酒,不过新娘子像是看不惯身边的人受苦一样,第二次探出头来说了一声:“七爷,让大伙都解解渴吧,这天怪热的,辛苦大家了,这次就记在我的账上。”
“既然是夫人的要求……”徐七爷望向诸位,而诸位的眼睛早已浸在酒坛子里:“都各来一碗,不许多喝!”
徐七爷让人去把找水的人叫回来,在他的观念里有福同享,有难同当是理所应当的,所以在看见白凤还是自己一个人坐在最偏僻的地方时,他依然过去邀请他喝一杯,说:“黑衣人,这里没人认识你,喝吧!”
“谢了,我不喝酒。”白凤正在闭目养神,连酒碗都没想看一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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