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说屋

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第10章 强铸己身(第2页)

俗话说安身立命,学好弩箭这门技艺,最起码在这个暗黑的中世纪可以起到安身的作用,增加自己的自保能力,再不济野外捕猎去,说不定也能糊口,这样看,练好弩箭也不失为一个立命的技能,他安慰自己道。遂下定决心一定要把弩箭练习好。

‘安身的远程有放向了近战呢?万一遇到敌人近身了怎么办?’

想到这他一咕噜翻身下了床,拿起桌上的诺曼剑,抚摸了一下,想到后世各种影视剧里舞剑大杀四方的侠客,登时有了一剑在手天下我走的豪气,不自觉的模仿着挽了个剑花,长剑却差点脱手砸到脚面,这让他不禁莞尔。

同时也清醒的知道所谓武功可能有,但绝不是影视剧里的那种神乎其神的吊威亚、叠特效,而且这东西需要师承,不是瞎练练就成了,还需要时间刻苦练习,没有十年磨一剑的决心是不可能有所成就的,如果花上十年功夫才能有所成,而且于现实还不一定有什么用,那这种时间长见效差的事情自己还去傻傻地施行,也太不符作为现代人的人设了,直接pass掉。

再看向旁边支在墙上那杆班达克帮忙制作的长矛,他突然有了灵感,他的父亲当过民兵队长,小时候他看过家里的一本叫《民兵训练手册》的书,里面有几招简单的拼刺刀的训练招式,自己在父亲的耳濡目染之下还拿着木棍比划过。

后来他这个军事发烧友在论坛上灌水的时候读了一篇帖子,才更深刻的了解了这种刺刀术,知道它的不凡之处,当年小日子就是用类似的刺刀术让八路军吃过大亏。

而且这套刺刀术简单易学,只有几招,最精华的就是一招突刺,俗话说:一招鲜,吃遍天,练好了真有杀敌保命的效果。把枪拿在手里抖了抖,觉得挺顺手,更增加了他的信心,于是决定把长矛的突刺练习加到每日的必练项目里。

放下长矛回到床上后,他又接着复盘其它能提高的项目,想来想去,只有他的擅长的语言这项,是眼下最紧迫的了,别看他目前可以和班达克他们沟通无碍,但是对方经常说一些他不懂的词语,都是他靠语境和经验牵强的来理解定义的,也不知道是不是符合原来的词意,搞不好哪天闹出笑话来。

如果不能熟练的掌握语言,特别是那些常用的俚语和俗语,自己肯定会给人始终是客的感觉,何谈融入。

另外他还不怎么会书写本地的文字,如果始终不能流利的书写本地文字,自己这十几年的学习功底岂不是浪费了?而且据他了解,书写是这世界的高级技能,只有中高贵族和部分教会高级修士才能有机会学习,是他要想跻身上流社会的必学技能。

退一万步讲,那怕真不行将来混不下去了,能当上某个大贵族的书记员也是可以的啊,总比朝不保夕的活在底层强啊!

再有,这厮想学好本地文字最根本的驱动力,就是能够通过借学习的机会和雅米拉更多的接触,以达到不可告人的龌龊目的。

自几天前和艾雷恩相遇以后,这女孩已经和他拉开了距离,不再像以前那样动不动就贴上来,围着他像个百灵鸟一样唧唧喳喳的转了,要不是老约翰当时故意和艾雷恩保持距离,第二天就和那帮赏金猎人分道扬镳,估计再让他们黏糊几天,雅米拉非让这厮拐跑不可。

就这二人的隔阂已经产生,迎面相遇四目相对时,总显得有那么点生分,礼貌性的微笑也带着一丝丝的不自然。

这章没有结束,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

在原来世界的艾克斯,也有过那么两段无疾而终的恋爱,虽然最终因为他没有钞能力而分手,但或多或少有了些经验,他还往上学了大把的攻略,自认为颇有心得,原来世界的女孩见多识广不好拿下,中世纪淳朴的女孩还不是手拿把掐。

有了这种心理上的优势,艾克斯决定心动不如行动,把每天晚饭后的那段时间拿来向雅米拉学习本地文字。所谓:

人约黄昏下,

掌灯对佳人,

并坐同握笔,

抵膝念美文,

人生何其乐,

莫过此屋人。

想着想着,这厮就不知不觉的跑了题,将刚才正儿八经罗列的计划丢到九霄云外,坠入了自己遐想的旖旎幻境里。

总之,从第二天起,艾克斯就根据自己制定的计划上午练习弩箭,下午练习长矛的突刺,中间休息的时候他还穿插了俯卧撑、蹲下起立、仰卧起坐等体能练习。

到橄榄成熟的这个把月,是商队空闲的时间,除了老约翰每天一早匆匆出门以外,大家也确实闲来无事,看他练的那么起劲,其他人也就没再干扰。在艾克斯假模假式的练习两天后,班达克也从观摩指点到下场和他一起操练起来。

有班达克的加入,艾克斯不仅弩技越来越好,在长矛的水平也提高迅速。班达克是老佣兵出身,不仅家传弩技出众,在剑和长矛上也有见地,在看到艾克斯的突刺练习后,看出里面的门道,于是找来两根木棍和他切磋比划,一番交流后,艾克斯更是学到了一些单凭练习学不到的临阵厮杀经验,对长矛的使用有了更深的理解。

而一到晚上,更是他一天中最幸福的时刻,在他表面义正言辞其实是厚着脸皮的要求下,老约翰点头允许了雅米拉正式成为他的专属文字老师,由于货栈外厅经常有闲杂人等来往,二人只得在雅米拉的闺房里学习,艾克斯巴不得这样。

在雅米拉不大的闺房里,两人难免触碰刮擦,这厮又绞尽脑汁的献媚讨好,还时不时把原来世界里学的幽默笑话说给姑娘听,淳朴的姑娘那见过这些,只逗的她白眼频飞,花枝乱颠。

再加上他那对于这个世界来说相对超强的学习理解能力,让姑娘对他由佩服变征服,师生关系迅速变了味道,二人感情从快速由回温到升温,让闺房里除了有欢快默契的学习氛围,还充斥着浓郁的荷尔蒙。

喜欢未知骑士请大家收藏:()未知骑士

带着机枪去古代  魍世魉缘  祂们为何都这样看我  六零之公派丈夫  四合院:秦淮茹赖上我  废柴嫡女要翻天  活该  大学社畜的我在末日铲尸  佩后  社畜拯救穿越者日常  团宠之路,从猫开始  全民,造孽啊,那家伙又放禁咒啦  您有新的死了么订单,请注意查收  江南晚来客  猎天争锋商夏全文完整版  商夏免费阅读全文  成为赌石之王后,我是你高攀不起的神  角名同学,你也不想被排球知道…  作者弃坑百年[末世]  哈利波特之重生  

热门小说推荐
四合院给傻柱当保姆

四合院给傻柱当保姆

1950,我来了,一觉醒来,多了个姑姑。投亲何大清,和傻柱成了表兄弟。算计傻柱养老,做梦,那是我专属大厨。许大茂,那是我小弟,收服傻柱和傻茂,四合院乱不乱,我说了算。...

我的暧昧对象,竟是国宴座上宾

我的暧昧对象,竟是国宴座上宾

三年前,初恋男友突然断崖式消失,苏景禾从国外念书回来,才发现初恋已经跟小三有了两岁的女儿。他们从校园携手步入社会的爱情,终究抵不过小三陪他卖醉一场。不过苏景禾也没闲着,被抛弃后的她,在美国找了一个暧昧对象。苏景禾为了前途回国就职儿科医生,与三年的暧昧对象潇洒道别。走了,William,别太想我!两人在第八届科技博览会上重逢。她的暧昧对象,居然是国宴座上宾?两人相遇的第一晚,暧昧对象就将她摁在蚕丝大床,教她念自己的名字。还要继续较劲?黎嘉烁的嗓音暗哑低沉。苏景禾早已记不清之前青涩的模样。她的清纯毁于黎嘉烁之手。她的妩媚经过黎嘉烁调教。女人这一生不能遇见欲感太重的男人,一旦碰过,就会上瘾。某天,初恋男友打电话给苏景禾卑微求和。黎嘉烁一把夺过她的手机。陆先生,你好,我是黎嘉烁。苏景禾攥紧了丝滑的床单,折腾过后的汗水坠进鬓发。黎嘉烁眼神温柔,他单手掐住她的下巴,低头亲吻她的唇瓣。好吧,她的暧昧对象要转正了。你的身心我都要世界繁杂喧闹,可你是我的Sweetheart我知道你对我上瘾,不过没关系,因为我也是...

万古尘

万古尘

仙侠魔幻万古尘作者一个十三完结  简介  剧情流反转文,有榜随榜更,没榜隔日更,文品极好,耐心超强,不会太监不会阑尾,我比大家更爱我笔下的人物。  天地一逆旅,同悲万古尘李白  文案  修仙界都知道万象宗新入门的小师叔,受尽门派宠爱,同万象宗声名在外修仙天才晏南舟乃是天造地设的一对。  可纪长宁不...

给老皇帝当差,开局满级九阳神功

给老皇帝当差,开局满级九阳神功

关于给老皇帝当差,开局满级九阳神功林荣穿越到大武王朝,足足当了五年的应龙卫。直至一次任务失败,逃命途中被合欢宗掳走,一夜风起云涌后林荣迅速崛起,不仅成为武道至强者,同时在大武王朝庙堂,也已是一手遮天。老皇帝,我本是忠心的,奈何部下说天冷了,非得给我加一件黄袍,真是害苦了我啊可真当他走上朝堂,准备拔剑逼幼帝退位之时。却发现,那龙椅上的少年,竟然和自己长得有七八分相像,并且还跟他有血脉共鸣。原来你不是合欢宗的啊?他怒目瞪着垂帘听政的太后。谁来告诉我,这反,我到底还造不造?...

小妾金蝉脱壳,重逢王爷哭断肠

小妾金蝉脱壳,重逢王爷哭断肠

关于小妾金蝉脱壳,重逢王爷哭断肠沈若兰做梦都没有想到,自己那不会举的丈夫,竟然跟小三有个六岁的儿子,承受不住打击的她,挺着大肚子从楼梯上滚下来,导致她一尸两命。再次醒来,沈若兰竟然穿越到了古代,成为当朝赫赫有名战神将军的侍妾,正被未过门的正妻围殴,初到异世惶恐不安沈若兰四处求救,可因为身份低微,无人搭理,导致她腹中胎儿离她而去,这让一连遭受两次流产的沈若兰,身心倍受打击。好在,她很快逃离了那个让她厌恶的牢笼,只是外面的世界没有想象中那般美好,逃亡中十天有八天都遭山匪惦记,沈若兰一怒之下,带着一群流民上山,自己做起了山大王,从此,日子过得风生水起,一天,儿子突然跑来向她喊道娘亲,那男人又来求你回府了。沈若兰不见,不见,永远不见。某个不请自来的妖孽男人,他一进门就搂着沈若兰,满脸宠溺道娘子,你在外玩了几年,够啦,为夫来接你回家了。...

换芯后,厉总他先沦陷了

换芯后,厉总他先沦陷了

关于换芯后,厉总他先沦陷了[男主金丝眼镜斯文败类腹黑疯批貌美二哈女主独宠双洁先婚后爱]当鹿眠知道举办婚礼时,厉爵修会为了去见医院里那个要死不活的白月光一面而选择逃婚,她第一选择便是先他一步逃婚。电梯坠落,两人陷入昏迷,醒来后发现灵魂互换。从此开启了相爱相杀的人生。鹿眠用着厉爵修的躯壳帮他宠白月光。白月光却天天来陷害厉爵修。某天,某位疯批总裁实在受不了了,红着眼眶恶狠狠的咬着她的肩膀说道鹿眠,你能不能不要顶着我的脸去对那个白莲花好了,我才是你男人,嗯?!鹿眠尴尬的抠了抠脑袋纠正道是女人才对吧。当两人灵魂归位时,厉爵修青筋暴起的手掌紧紧的握住她的雪白如玉的脚踝,眼里是藏不住的欲望。眠眠乖,你欠我的新婚夜,该还了。闺蜜看见,被欺负的很惨的鹿眠,扶着腰天天骂他狗男人,便问她为什么不直接动手?鹿眠回答我不敢打他。为什么?难道是怕他还手?鹿眠摇摇头因为我怕他舔我手!(男女换魂后变得很娇气,很傲娇!女主很宠男主,他闯祸,她便跟在她他身后收拾烂摊子。注前期男主的性格不讨喜,甚至可以说讨厌,但是有原因的,男主自我攻略。)...

每日热搜小说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