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说屋

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第九十一章 拳王争霸(第2页)

“恩马特啤酒?恩马特朗齐?”

“不,我不需要。”格兰丁摘下丝绸软帽放在桌面,“我想请问一下......”

“呵,老弗瑞的酒馆里可没有香槟、红酒这种娘娘腔的东西!要么喝酒,要么滚!”

酒馆老板在咆哮间,他那头卷曲的黑色头发也逐渐膨胀,这让他看起来像一头黑色的狮子。

“一杯恩马特啤酒,谢谢。”

不愿意做无谓争执的格兰丁开口道。

“不错,年轻人就要学会适应。”

老弗瑞站起来,大步走向一侧的巨大啤酒桶。

在老板去拿啤酒的工夫,格兰丁的眼睛看向吧台后方的墙壁。那里摆着一排用丝绸包裹起来的酒桶,非常精美。下方则挂着一把尺寸惊人的双管猎枪。

“呯!”

木制啤酒杯重重顿在格兰丁面前,这酒杯足足比贝克兰德的大了一圈,甚至可以称得上是小桶了。

“2便士。”

老板瓮声瓮气地说完,就死死盯住了他。

难道我还会赖账不成?不过价格倒是挺便宜的,在贝克兰德,这些酒起码得4便士。

格兰丁哭笑不得地掏钱付账,等他抬头时却发现老板还在盯着他看。

这是要让我喝?

他很快就猜出了酒馆老板的意思。

干活不喝酒虽然是他的习惯,但现在没有任务,喝一杯倒是也没什么问题,而且他的酒量早就在军队中锻炼起来了。

“敬恩马特市!”

格兰丁冲着老弗瑞扬了扬杯子,一口气喝下大半啤酒。

恩马特啤酒有很清爽的麦香味。

“很好,很好。不管你来这儿想干什么,不会喝酒可不行。”老弗瑞的态度缓和下来,他又接了一杯啤酒送到格兰丁面前,“这杯算我请你的。”

“最后给你一个忠告,在恩马特,退让是没有用的。你现在有几分胆量?”

“什么意思?”格兰丁把自己杯子中剩下的啤酒喝完,问道。

老弗瑞满意地点点头,又从身边的酒架上拿了一瓶琥珀色的朗齐。

他在格兰丁的空酒杯中,倒了半杯。朗齐那浓郁的酒香瞬间蔓延开来,“如果你有八分胆量,你就得装出十二分来。如果你只有三分,那么我建议你现在就喝下这杯朗齐。”

“你马上就得用到胆量了。”老弗瑞冲着格兰丁身后努了努嘴,示意他往后看。

不知道从什么时候开始,酒馆里已经安静下来。

你都三千级了,外面最高才一百级  葬刀  穿越后我靠种田暴富了  相声:台上无大小,台下立新坟  重生首辅的毁容村妻  地窟求生:只有我能看到提示  科技征服异世界  上仙快拔剑  三竦樱传  重生废婿:我成为大人物  穿成反派后我总是被迫营业  枕天香  开启第四天灾的术士  穿成男二了怎么办  这个奥特很昭和  有你相伴的RPG世界第一季  我欲飞天踏九霄  重塑纯真时代  我的老婆是顶流天后  星之锚点  

热门小说推荐
物理法师,不服solo

物理法师,不服solo

关于物理法师,不服solo学不会攻击魔法的法师又怎样,不知道最好的攻击便是防御吗!叠最厚的甲,挨最毒的打。什么?法师决斗?请等一下。火焰免疫,金化皮肤,暗影缠绕,磐石战铠,荆棘光环,光明之盾,涡流护罩来!请正面上我!...

快进三国

快进三国

主公,听我说啥?徐州守不住的,将丹阳兵打包带走就好。陈登是可以收服的,提前找到华佗医治就成。诸葛亮与其三顾茅庐,不如一顾黄承彦。长沙太守张仲景医术不比华佗差,只是不爱做官,请主公务必留下。还有,我要请个假,去趟江东,孙策那边要挂了赵云!你可知道,你这么做,已经给三国按下快进键了...

女尊一夫两侍我靠美食筑巅峰

女尊一夫两侍我靠美食筑巅峰

关于女尊一夫两侍我靠美食筑巅峰女尊文多男主女主不恋爱脑事业感情双线本书又名温馨提示本文是古代女尊世界美食经商文,不是大女主逆袭打脸爽文,整体风格是温馨平淡的哦,没有太多打脸情节,女主善于找靠山抱大腿。陈娇娇一觉睡醒后发现自己穿越了,穿越到了一个没有宫寒,没有大姨妈,女人不用生子,女人可以当家做主考科举的女尊世界。同时这也是一本女主靠科举升官发财的科举文,自己是文中前期的炮灰垫脚石,为了改变家族命运,陈娇娇决定紧抱书中女主大腿,迎娶女主大龄未婚的哥哥,在女主发达前跟女主家打好关系。顺便准备开个小酒楼继续发扬现代美食,结果一不小心酒楼越开越大,从小小的清水县开到了府城,又从府城开到了天子脚下酒楼开腻了,顺便再开个美容店,结果美容院又一路做大开到了京城,然后王府世女成了陈娇娇的好友,还非要把自己暗恋的白月光塞给陈娇娇,王府小世子看上了陈娇娇,哭着闹着要去陈家做小侍。陈娇娇能怎么办,只能含泪收下两个小侍了。这是一个现代美食博主迎娶白富美走上人生巅峰的故事。...

御奴高岭,从收下绝美总裁开始

御奴高岭,从收下绝美总裁开始

关于御奴高岭,从收下绝美总裁开始主人,请吃葡萄。秦凡看着高岭之花跪在自己面前,有些恍惚。曾经自己还是个人尽皆知的穷学生,意外觉醒女仆系统后。女总裁,黑道千金,高冷校花,绝美明星,纷纷和秦凡签订契约。简介苍白无力,还请帅哥美女大大移步正文!...

在成为最强者的路上先成了万人迷

在成为最强者的路上先成了万人迷

关于在成为最强者的路上先成了万人迷莳初某天熬夜打游戏猝死,醒来发现自己带着游戏面板(无系统,无攻略任务)穿越到了未来的abo世界。她立志要把自己面板的属性全部点满,成为最强者,为此每天勤勤恳恳地刷任务,努力提升实力。只不过,为什么周围有一群疯狗在垂涎她?表面是性格和善爱吐槽的正常beta少女莳初,实际上是有仇必报,喜欢扎人心窝子(物理),发起疯来连自己也捅的狠人。身边一群疯子环绕,没一个正常人。不过好巧,我也是。只要我比所有人都强,危险就追不上我。目标当然是成为星际最强者,不过,好像先成了万人迷?没关系,这不是问题!心中无男人,拔刀自然神。训狗?不过顺手而已。这是什么?会叫主人的小野狗,摸一下。银发金瞳的死狐狸,一脚踹开。死狐狸的高冷双生弟弟,等等,你小子手放哪里呢?!傲娇的笨蛋金毛小狗,死傲娇是没有前途的,别来沾边。高岭之花利益至上的家族继承人,谢谢,不约。阳光开朗的大猫猫绿茶学弟,辣手摧猫我在行,快给我rua一下。等等...

每日热搜小说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