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说屋

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第429章 主动反攻北方求援(第1页)

炎阳骑士团的威名享誉整个赫斯世界,甚至在冒险者协会的骑军排行榜上,炎阳骑士团的综合实力排名第一!

这里的综合实力指的是包括兵种配置、领导者的战术素养、骑士团战士的凝聚力等多个方面的综合。

炎阳骑士团,是全帝国唯一的全骑兵大型骑士团。

全骑兵不仅说的是人员全是骑兵,它还有一层含义是,炎阳骑士团包含了游骑兵、轻骑兵、中甲骑兵、重装骑士、空骑士这全部五种常规骑兵。

当然,如果天狼蛛和艳火部队的组合算是怪兽骑兵的话,炎阳骑士团就是真正意义上的全骑兵了。

只不过天狼蛛的个头实在太大,与其说是怪兽骑兵,不如说是“堡垒骑兵”。

莱因哈特根本不用说什么提振士气的话,这在炎阳骑士团中多此一举,所有的骑士团战士们心中只有一个信念,那就是为了炎阳家族、为了纳兰帝国战斗到底。

纳兰帝国从来都不是人类的乐园,骑士团的战士们正是亲眼见到过炎阳家族治下的领土的与众不同,见到过布兰登侯爵、莱因哈特公子、菲莉雅大小姐的高尚品格,才愿意追随他们。

莱因哈特的剑锋所向,便是炎阳铁骑的冲锋之处。

骑兵部队最前方的是中甲骑兵,莱因哈特亲自带队,为后续部队开路。

炎阳骑士团从霍弗拉堡防线最左侧的一道城门出兵,那边的兽人虽然没有正门这里这么密集,但也不少。

所以骑士们是一路杀出来的,速度并不快。

骑士冲锋,速度越快,冲击力越强,尤其是重甲骑士,只有冲起来,他们才是所向无敌的钢铁洪流。

中甲骑兵的任务就是为重骑兵开辟出冲锋加速的空间。

中甲骑兵人马皆着甲,护甲主要为高品质的锁子甲,防护能力优秀,重量也没板甲那么夸张。他们兼具速度与防御力,在所有骑兵种类中混战能力最强,最适合干开辟空间这种粗活累活。

骑士们架着骑枪,在震天的马蹄声中沉默地冲锋,直到骑枪被兽人的重甲或者肉体折断,便拔出身后的大剑,奋力砍杀。夶风

莱因哈特的之前用持斧武圣的头颅的震慑很有用,兽人军队士气低迷,即使有兽人督军的存在,没有溃逃,但发挥出的实力也不到七成了。

他们连最基本的战阵都不会结了,任由炎阳骑士左冲右突,清扫出一片空间。

接下来就是重甲骑兵掌控局势的时间。

重甲骑兵启动,冲锋,最前方的三排龙马骑兵架起骑枪,从中甲骑兵特意让出的缺口中碾了过去。

普通士兵面对迎面冲来的重甲骑士群是什么感受?

第一反应是紧张与恐惧。

骑士骑在大体型的龙马上最高可达接近四米,几乎是高大的兽人的两倍了,如此巨大的体型差,带来的是强大到不能呼吸的压迫感。

第二反应是绝望。

重甲骑兵人马皆着重型板甲,冲锋起来的马蹄声、装甲的摩擦声、刀刃出鞘声、枪尖破风声无时无刻不在折磨着对手的耳朵。当这些声音以不可阻挡的势头由远及近时,也就能看清楚那长三米有余、闪着寒光的巨型骑枪了。

这往往就是最绝望的时刻。

其实从步兵和骑兵的重量对比就能直观感受到二者的差距。

不说龙马骑兵了,就炎阳家族普通的重骑兵,一匹强健的战马加上一位骑士,外加他们的武器装甲,平均重量大约在七百五十公斤;一个强壮的重甲兽人大约重一百二十公斤。

辞南  斗战灵  天师出狱  太行奇闻录  强抢来的夫君竟是个白切黑大佬  无解  “吸血诡”竟然在我身边  轮回乐园:法爷但是幸运亿  我在惊悚无限流当大厨  掌中娇  诗词成圣:谁还不是个圣人  师弟,下山祸害娇妻去吧!  逐鹿从战国开始  和我妈互换身体后  我乃郑氏四代目  追逃  惊诧王传奇  禁欲大佬偏爱钓系前妻  我在斗罗种魔唐三  帝道大圣  

热门小说推荐
捡了一座仙岛

捡了一座仙岛

杨帆捡到了一座仙岛,并且还在岛上建盖了一座农场。事后,他吃了自己种植的灵米,突然感觉身体发热,最终成为一名传说中的修仙者...

登堂入室

登堂入室

元执第一次遇见宋积云的时候,宋积云在和她的乳兄谋夺家业元执第二次遇见宋积云的时候,宋积云在和她的乳兄栽赃陷害别人元执第三次遇见宋积云的时候,宋积云那个乳兄终于不在她身边了,可她却在朝他的好兄弟抛媚眼士可忍,他不能忍。元执决定以身饲虎,收了宋积云这妖女!...

末世重生后要种田修仙

末世重生后要种田修仙

末世种田基建屯资仙侠玄学团宠1v1,前五百章为末世篇,5o1章开始五仙侠篇千叶在末世后被渣男贱女推入丧尸群后重生回到末世来临前一个月!老公还在,老公的兄弟也还在!自家传承的手镯也没被那所谓闺蜜骗走!一切都还来的及!开启空间,开始修仙,末世前一个月,千叶带着老公和他的兄弟们开始屯资!屯资!屯资!只是某人的老公左看看,右看看,很是委屈的看向自家媳妇媳妇,我没有重生!老婆是重生的,有记忆还开启了空间!兄弟们是重生的,有记忆更有异能!千叶抚摸着老公的脑袋乖,我保护你哈且看重生后的千叶进玄学之门,得丹师传承,获无上功德,筑鸿蒙之界,入修仙之门,踏长生之路!...

去他的白月光

去他的白月光

统一六国的天子,广纳后宫,各诸侯国纷纷献上王姬,只为博天子一笑。可惜美人们福薄,没过多久便死的死,伤的伤。一封诏书令下,天子言明要赵王最漂亮的女儿。天下人皆知,赵王的三女儿姜玥绝色倾城,为了不让宝贝女儿送死,赵王找了个替死鬼,他的第十一女儿姜姒。—姜姒身为赵王第十一个女儿,因着生母身份卑微,在宫中备受排挤,到最后还要代替姐姐进宫。她战战兢兢度日,丝毫不敢暴露身份,只想保住小命,期望有朝一日能和生母团聚。姜姒没能得天子召见,却遇到个模样好看的内侍。内侍待她极好,给她讲话本,做糕点,还托人从宫外带许多新奇的玩意。直到某日,她亲眼看到内侍谈笑间赐官员车裂之刑。当夜,内侍再次来到宫中,对上她煞白的脸,骨节分明的手指落在她的红唇上,姒姒都知道了?天子日日宿在她宫中,姜姒以为天子多少有点喜欢她,却和姜玥同时陷入险境时,被他所弃。这才知道原来天子早就知晓她是冒牌货。之所以留她在身边,只是因为她和姜玥有几分相似。姜玥是他心尖尖的人,是他爱而不得的白月光。她只是替身而已。死里逃生后,姜姒决定带着生母远走高飞,却被士兵团团围住。为首的那个,正是多日不见的天子。他眸色如泼墨般,似笑非笑姒姒要到哪里去?—没有人知晓商阙付出多大代价,才能和姜姒再次相见。魔蝎小说...

每日热搜小说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