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沈召坚决否认自己是个富婆,一心要哭穷到底。不管魏书同说什么,她都不为所动。争执间沈召干脆就撸下自己的手上的海蓝宝手串套在了魏书同的手腕上,又想了想也把银镯子摘了下来随手不知道扔到哪里去了。
“小魏大夫带着还不是一样好看。”沈召笑嘻嘻的摩擦着眼前人的手腕,指尖划过的地方有些痒。细细顺着青色的脉络描绘,未能瞥见一抹海蓝,往上的是一路温热。清新的西瓜味钻进了袖口,一把点在他的心尖尖上。
这个坏女人又在撩拨他!
其实魏书同想说自己也没想着花沈召的钱,他是有小金库和奖学金的,不至于真的万事靠沈召。要真这样,那他成什么了!他魏书同是励志直接吃生米硬饭的男人,绝不会轻易倒下!就连上次沈召给他发的打车费,他都是没收的。他是喜欢沈召又不是喜欢沈召的钱!
“我们这样,先把百度上有联系电话的小学筛一遍好不好?”
魏书同哄小孩似的一句话,叫沈召觉得他像自己妈妈。沈召小时候不想干什么的时候她母亲也是这样哄她的。记忆里母亲永远都是温柔的蹲下身子,哄着沈召说:“庙庙,我们最后在坚持一小下下好不好。”
一样的语气柔和,会温柔的跟人商量,要是做得好了还会有奖励。
魏书同已经有点认命了,他真的就是哪里哪里都喜欢沈召。沈召对他而言真的很特殊,只是见过两面,仅仅两面,熟悉和亲昵就从北方刮到了鹏城。而且沈召还总是有意无意的撩拨他!这女人坏啊!坏女人!
沈召于他,是那种跨越千山万水之后的重逢,是一见钟情还有些许命定般的浪漫。
鹏城的水热气,而北方的沈召却携霜踏雪。
一只带着寒霜与青草的箭,遥遥可见,魏书同却避无可避。
按照鹏城的习惯,沈召该是他日日端起的凉茶。而依着北方的豪爽浪漫,他是沈召的了。
魏叔同喜欢这样有点孩子气需要人去顺毛去哄的沈召,这种让人忽视强弱和年纪的态度叫他十分受用。沈召越是拒绝闹腾,他就哄得越开心。沈召随手扔了镯子他去捡,沈召给他带自己的手串便不躲。乖巧又有点强硬,他已经打断好几次沈召说天晚的话头了。
什么都行,真的。唯独这个不可以,因为好像真的有点热气了他,
“我已经请你吃了五块钱一斤的西瓜!还要我怎么样!”沈召气冲冲的往嘴里疯狂塞西瓜,在和植物大战僵尸里的豌豆射手一样把籽吐掉。只有这么点线索,就算打死沈召她也不会去冒冒然寻人的。她刚刚看见了,百度之后整个西北地区不知道有多少个永字开头的小学,这叫人怎么找。她的年假只有七天,本来还想着去个山清水秀的地方玩的。
“不怎么样,距离我答辩还有一个多月。我们有一点时间筛这些小学,如果我答辩顺利的话我们六月中就可以启程去实地考察一下。沈召,开空头支票骗鬼,你得良心不会痛吗?”
魏书同抢过最后一块西瓜,吃了才发现他们两个居然吃掉了一整个西瓜。也不知道沈召的胃撑不撑,她该不会还有暴食症吧。沈召看着好像是比半个月前瘦了些,下巴尖了看着。是忙的吗?还是没有好好吃饭?
“哦,对了。这是我托人买的补血精还有红糖,你拿去就着糖水喝。上次回去看你手掌有点黄还有黑眼圈,刚才看你还瘦了写。可能是有点贫血,东西你先喝着,自己平时也注意些,有效果我回头在多买些给你。”
想到没好好吃饭魏书同又记起来一件事,之前入梦沈召拉着他的手。他看见沈召手心有点黄就一直记在心里,回学校之后问了几个同学都说是黑眼圈加手黄是贫血。
今天出门前他特意装在书包里想着给沈召,好险差一点就忘记了。补血精买回来看说明书上写微苦,就想着沈召万一是个怕苦的呢,干脆又买了红糖给沈召就着喝。
“啊,谢谢你啊。但是我不贫血……我瘦了和手心发黄,是因为我最近要当伴娘,刷脂吃地瓜吃多了。”
这小魏大夫学过,主要原因是因为红皮黄心番薯含较多含维生素A与胡萝卜素,导致血液中胡萝卜素浓度过高,就会沉积在皮肤角质层,出现手心、脚底发黄。只要暂时停止食用这类食品,适当多饮温热白开水,过一段时间后手足心发黄现象会自动消失。
沈召根本就不是贫血,她就是地瓜吃多了!东西白买了!
“小魏大夫拉女孩儿的手,还能顺带望闻问切啊。厉害,厉害。”
坏女人沈召还在打趣他,他的心意是收下了可是心情就糟蹋了。本来应该很温情有爱的一幕,生生被毁成了这样!
魏书同端坐在沙发上觉得自己有点缺氧,反思自己怎么这么蠢,蠢到信平时低分擦过的那几位的话!是爱情吗?是爱情蒙蔽了他原本睿智的双眼吗?
“好了,小魏大夫。乖孩子是可以拿到奖励的你知不知道?”
在魏书同不解的眼神里,原本席地而坐的沈召慢慢的钻进了他怀里。就像是播放慢动作一样,他看着沈召一点一点的往上挪,最后坐在了他的腿上。
沈召身上的西瓜味里带着夏日清爽的甜,能够闻到淡淡的酒气和脂粉味。她牵起魏书同的手,亲了一下他手上那串不属于他的珠子。薄薄的茧刮得整个人心猿意马,北方来的精怪竟也使得好手段。
后面的事情本来应该水到渠成,成年人本来就该大大方方。沈召已经被逼到卧房门口,仰卧在丝绸里像是一尾鱼,滑的叫他抓不住。沈召的那双小重瞳里像是燃起了火焰,烤的心头那点气恼似是干柴烈火。
都市:我每周随机一个新身份 瞄准幸福 半岛的快乐生活 我都成仙帝了,你让我倒洗脚水? 我把你当姐姐,你竟想做我老婆! 长生万古:我的三千弟子无敌了 白帝战机停展厅?谁泄露出去的! 带着宝莲灯灭五胡 这个仙人有点癫 仙道长青,我熟练度成仙 传承之光 剑啸破星辰 包氏父子:头油只用司丹康 诡道复苏 我不是弃少 来自地狱的审判 纳兰溪 就在这等你 霍格沃茨的圣光学教授 无敌穿书:恶毒女配立志报国
...
灌注寿命,即可推演武学,提升功力。击杀敌人,就能获取对方的剩余寿元。重生在妖怪横行的世界,睁开眼不久便被妖怪追杀,林皓很绝望!为了活下去,梭哈全部寿元,虽然击杀了妖怪,但也只剩下1年寿命。难得重生,只能活1年?林皓不甘心,为了活下去甚至长生,他要杀穿这鬼世道!...
两位凡人的男孩因故乡被修仙者覆灭,而走向各自的修仙之路。血仇,以凡人之躯经历血海淬体,从而得以修仙,之后,带领血道盟把修仙界掀个天翻地覆。林旭,以绝世的资质进入太虚剑宗,在经历一系列变故后,重铸修仙界的秩序。至于两人的最终结局...
温书意是南城温家不受宠的大小姐,而霍谨行却是霍家未来的首席继承人。两人协议结婚两年,约好相敬如宾,各取所需。婚后,温书意总在每次缱绻暧昧时,勉强维持清醒霍谨行,联姻而已,别动心。男人淡漠的眼底毫不动情当然。两年之期眨眼将至,温书意留下一纸离婚协议,不做纠缠。所有人都庆贺霍谨行恢复单身,恰逢他初恋归国,众人纷纷为他出谋划策,就等两人复合。可男人离婚后公众场合却少见人影。一日暴雨,有记者拍到男人冒着大雨接一个女人下班。女人退后两步,不厌其烦霍总,你知道一个合格的前夫应该跟死了一样么?男人非但不气,反而温柔强势把女人搂入怀中,倾斜的雨伞下低眉顺眼霍太太,求个亲亲?...
本书简介林甜甜是被亲妈带着一起嫁进豪门的个拖油瓶。然而她妄图和顾家子女一起争夺家产,最后被顾家大哥发配到岛上种香蕉。 看完全文的林甜不由感慨,这就是典型的一把好牌打的稀烂,不想一觉醒来,她成了这个拖油瓶。穿书之我是移动弹幕板穿书之我是移动弹幕板芷柚魔蝎小说...